[公告]川仪股份: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09日 11:03:54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
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川仪股份”)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3,5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6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86.2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62,653.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1,431.6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28万元。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
集资金30,837.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837.50万元,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7.6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2,269.1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69.94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954.56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
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2014年7月3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洋河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川仪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5年12月,公司将
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销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
江分行

518801040000255

59,970,938.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洋河支行

123906237810701

23,913,928.8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重庆分行

83010155200002601

25,660,687.80



合 计



109,545,555.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拟建设工业网络通信技术平台、智能仪表
协同开发设计平台和测试能力实验室,主要从事产品工艺技术性能提升的
研发活动,因此不能单独核算效益。但是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生产制造
能力和工艺质量水平,增加公司产品的附加值,提升公司业绩,为其他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研发和技术保障。除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
目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1.66万元,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2014年10月19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09)。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4 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
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

和“七天通知存款”等货币基金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
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
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7 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根据上述决议,201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将账户内暂时闲置的 3 亿
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存入日期

存入金额
(万元)

存期

利率

开户行

1

2014年9
月19日

5,000

六个月

3.08%

重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两江

分行

2

2014年9
月19日

5,000

3

2014年9
月19日

10,000

4

2014年9
月19日

10,000

合计

30,000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14-007)。公司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已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终
止,到期收回本金 3 亿元,现金管理收益为 462 万元。

(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
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15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


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
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月28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及2015年1月
16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的议案》,同意将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
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
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
化项目、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的子项目智能执行机构和
智能流量仪表的实施地点由重庆市北碚区蔡家组团C分区C02-1/02地块
变更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61号,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部分
新建、部分利用现有厂房。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川仪股份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川仪股份募
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川仪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川仪
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
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2,653.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37.5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269.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技术中心创新能
力建设项目



5,268.00

5,268.00

5,268.00

382.03

382.03

-4,885.97

7.25

2017年7月

不适


不适用



智能现场仪表技
术升级和产能提
升项目



24,453.00

24,453.00

24,453.00

439.52

1,510.73

-22,942.27

6.18

2017年7月

暂未
实现
效益

不适用



流程分析仪器及
环保监测装备产
业化项目



12,865.00

12,865.00

12,865.00

15.95

376.40

-12,488.60

2.93

2017年7月

暂未
实现
效益

不适用



偿还银行借款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0

2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合 计



62,586.00

62,586.00

62,586.00

837.50

22,269.16

-40,316.8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31.6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4月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分别于2015年4月、5月实施该方案;

2015年8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15年9月实施该方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共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4 年 9 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人民币单位定期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等货币基金型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
等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根据上述决议,2014 年 9 月 19 日,公司
将账户内暂时闲置的 3 亿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上述现金管理事项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终止,到期收回本金 3 亿元,现金管理收益为 462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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