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泓德远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4月)

时间:2016年04月09日 17:05:03 中财网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重要提示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5

18
日证监许可
[2015]
921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
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
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
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
险,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
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其长期风险与收益特征低于股
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
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2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5

12

3
1
日(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
6

3

15
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
................................
................................
................................
................................
3
二、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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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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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三、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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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四、基
金托管人
................................
................................
................................
................................
.................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
................................
................................
................................
.............
20
六、基金的募集
................................
................................
................................
................................
.................
2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
........
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
..............
30
九、基金的投资
................................
................................
................................
................................
.................
38
十、
基金的财产
................................
................................
................................
................................
.................
50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
....
51
十二、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
55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
57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
59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
....
60
十六、风险揭示
................................
................................
................................
................................
.................
65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

................................
................................
....................
68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
7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
..................
93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
...............
108
二十一、招募说明书存放
及查阅方式
................................
................................
................................
.......
110
二十二、备查文件
................................
................................
................................
................................
..........
111

一、绪言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以及《泓

远见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基金



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
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之日起,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
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
或本基金:指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泓德
远见回报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指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
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4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
由该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
情况的账户


2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
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不包含
T




3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

《业务规则》:指《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销售机构
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37


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3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

元:指人民币元


45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
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0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1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
人概况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25

3



设立日期:
2015

3

3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联系人:童贤达


客户服务电话:
4009
-
100
-
888


传真:
010
-
59322130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0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占注册资本比例


1


王德晓


3120


货币


26%


2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


货币


25%


3


珠海市基业长青股
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


2000


货币


16.667%


4


南京民生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665


货币


13.875%


5


江苏岛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65


货币


13.875%


6


上海捷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50


货币


4.583%


合计


12000


--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胡康宁,男,董事长,硕士。现任北京美尔目医院行政院长。曾任易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广电事业部总经理、亿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搜房资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西班

MQM
公司北京代表处商务经理。



王德晓,男,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



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文雯,女,董事,大学本科。现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理。曾
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管理处负责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助
理经理。



陈学锋,男,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东方金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
任北京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证券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信国
际合作
公司计财处副处长。



梅慎实,男,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任法律事务总部副总经理、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中国社会科
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宋国良,男,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金融产品与投
资研究中心主任。曾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投资银行中国业务副总裁、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国
际融资部主任。



秦毅,男,监事,博士。现任特定客户资产投资部投资经理。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研究部行业研
究员




李晓春,男,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西藏
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邬传雁,男,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
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邬传雁,男,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管理中
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
限公
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3
、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公募)


主任:王德晓,男,副董事长,总经理,硕士。曾任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兼副总裁、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成员:邬传雁,男,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
管理中心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负责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助理。




王克玉,男,基金经理,硕士。曾任元大京华证券上海代表处研究员、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分析师、国都证券有限
公司分析师、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及权益投资部副
总监。



王明德,男,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
硕士。

曾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证券部研究员。



郭堃,男,基金
经理
,硕士。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行业研究部研究员。



列席人员:李晓春

男,
督察长,硕士。曾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
经理、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






4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
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信
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
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
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
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0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1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2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得利用职务之
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四)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
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
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自觉形成守法
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受托资产(包括基金资产、特定客户资产及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3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
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
)确保受托资产、公司财务和其它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5
)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2
、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
盖到
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受托资产、自有
资产、其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
)相互制约性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内部控制体系



1
)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
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
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
规章制度的纲要和总揽;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
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档案管
理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公平交易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风险准
备金制度、内幕交易管理制度、反洗钱制度、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等;第三个层面是部门业务
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
等的具体说
明;第四个层面是业务操作手册,是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运行办法,是对
业务各个细节、流程进行的描述和约束。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
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
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
备性、有效性。




2
)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1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2
)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公司风险控制工作的总
体原则、



方针和政策,以及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和风险控制制度。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
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4
)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的主要职责是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规、完善;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出具监察稽核报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调查基金及其他类型产
品的异常投资和交易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
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合规咨询、合规培训、
离任审
查等工作。



5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的首要责任。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自身工作中潜在
风险的自我检查和控制,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
定并严格执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一线风险控制职能。



4
、内部控制措施



1
)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和管理层必须充分履行各
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各项经营业务和管
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的每一项工作必
须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
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
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
改或取消授权。




2
)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
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
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
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
)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定合理的决
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



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性

建立投资风险
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
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
)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交易部完成;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
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部应对交易指令进行审核,建立公平
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基金利益的公平;交易记录应完善,并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和存档保管;同时建立科
学的投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5
)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
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合理的
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
和业务核算

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6
)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设立了
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
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
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
)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监察
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
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报
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公司明
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严格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促使公司
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运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
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5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
)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
)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成立时间:
1984

1

1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
定》(国发
[1983]146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56,406,257,100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
证监会
和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基金字【
1998

3



联系电话

010
-
6610
5799


传真:
010
-
6610
5798


联系人:
蒋松云



2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
5

9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5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
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5

9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96
只。自
2003
年以



来,本行连续十一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
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9
项最佳托管银
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
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
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继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第
70
号)审阅后,
2014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
S70
)审阅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
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
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
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
;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
部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
完整。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
)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托管的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基金托管人
托管的其他资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
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
工的责
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
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
)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
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
完备的灾难应急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除了在数据服务端和应用服务端实时同步备份
与数据更新外,资产托管部还建立了操作端的异地备份中心,能够确保交易的及时清算和交
割,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
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
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
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
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
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
发展。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
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
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
衡的组织结构。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
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
制约机
制。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资产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
务是商业银行新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
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
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
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的投融
资、基金的禁止投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
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基金法律法
规规定的行为,基金托管人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且有权向中国
证监会报告。基金托管人如果对基金实际投资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
关约定存在疑义,应及时向
基金管理人提出,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做出解释、澄清或纠正。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2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25

3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
4009
-
100
-
888


传真:
010
-
59322130


联系人:童贤达


网址:
www.
hongdefund
.com


2
、其他销售机构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传真:010-66225309

联系人:孔超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8357462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刘舒扬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3574627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许梦园
网址: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4)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7114

传真:(86-21)36533452

联系人:周艳琼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5)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维功

电话:010-59053566

传真:010-59053700

联系人:王庆

网址:fund.sinosig.com

(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7)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7019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丁姗姗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9)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7-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王帅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1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010-56810307

传真:010-56810628

联系人:张晔

网址:www.ch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12)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吴涛

电话:010-59366070

传真:010-59366055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sc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0620


13)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1幢11层1103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4号A座8层

法定代表人:姜新

电话:010-65807865

传真:010-65807864

联系人:侯英健

网址: www.cifco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62-2

(1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联系人:周丹

电话:021-33323999*8318

传真:021-33323830

网址:www.chinapnr.com

(1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16)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定代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传 真: 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17)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1号楼16层1603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董浩

电话:18510450202

联系人:张婷婷

网址:www.jimu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8-1176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客服电话:95579

(1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 徐骋骁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2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丹棱SOHO 1008-1012

法定代表人:赵荣春

传真:010-57569671


联系人:高静

网址:www.qianjing.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3-6885

(2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2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23)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李晓明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 178 000

(二)登记机构


名称: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2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25

3



法定代表人:王德晓


客户服务电话:
4009
-
100
-
888



传真:
010
-
59322130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朱小



联系电话:
010
-
57763888


传真:
010
-
57763777


联系人:李晗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本公司聘请的法定验资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
021
-
23238888


传真:
021
-
23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
会计师
:薛

、沈兆杰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
2015

5

18
日证监许可
[2015]
921
号文注册募集。募集期自
2015

7

6
日至
2015

8

19


,共募集有效认购份额
604
,
780
,
100
.
52
份,利息结转份额
30
,
216
.
65
份,合计
604
,
810
,
317
.
17
份,募集户数为
347
户。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

生效


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8月24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
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
50
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
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
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
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
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5

9

14
日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
者转换。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

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基金管理
人在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业
务时,如果发生申购、赎回损害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应当及时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6

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



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原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0
元(含申购费)。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
基金份额的单笔赎回申请不设最低份额限制,且不
对单个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下限进行限制。

3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2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成立。申购是


否生效以基金登
记机构确认为准。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赎回是否生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准。基


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7

(
包括该日
)
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有关条款处理。



3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

(T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
(
包括该日
)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
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申请。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
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
、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
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

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100万

1.5%

100万≤M<500万

1.0%

500万≤M<1000万

0.3%

M≥1000万

按笔收取,1000元/笔



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
、本基金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
的赎回费率随着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7日

1.5%

7日≤持有期<30日

0.75%

30日≤持有期<365天

0.5%

365天≤持有期<730天

0.3%

持有期≥730天

0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

30
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
持有满
30
天不满
90
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
回时份额持有满
90
天不满
180
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50%
计入基金财
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
180
天(含
180
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计入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
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
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
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
)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
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
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
、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

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
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30

,
某投资者四笔申购金额分别为
1,000
元、
100
万元、
500
万元和
1000
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1

申购2

申购3

申购4

申购金额
(a)


1,000.00元


1,000,000.00元


5,000,000.00元


10,000,000.00元


适用申购
费率(b)


1.5%


1.0%


0.3%


固定金额


1000



净申购金
额(c=a/
(1+b))


985.22元


990,099.01元


4,985,044.87元


9,999,000.00元


申购费用
(d=a-c)


14.78元


9,900.99元


14,955.13元


1000



基金份额
净值(e)


1.230



1.230



1.230



1.230



申购份额
(f=c/e)


800.99份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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