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 公告 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 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 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 擔任何責任。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 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2039)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 ( 集團 ) 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茲載列公司在公司網站 ( http://www.cimc.com ) 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 ( http://www.szse.cn ) 刊登的 《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則 》 修訂對照說明 ,僅供 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于玉群 公司秘書 香 港, 2016 年 4 月 9 日 於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 董事會成員包括:非執行董事王宏先生(董事長)、張良先生(副董 事長)及吳樹雄先生;執行董事麥伯良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科浚先生、潘承偉先生 及 王桂壎先生 。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对照说明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序 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五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 (五)审查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 (七)、(十二)项及对外担保事项必 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外,其余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同 意。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董事会负责评估及厘定公司 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 性质及程度 , 并确保本公司设立及维 持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 (十七)董事会负责监督管理层对风 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 及监察; (十 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六)、(七)、(十二)项及对外担保 事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 决同意外,其余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表决同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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