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时间:2016年04月10日 10:31:5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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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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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何責任。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
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2039)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
(
集團
)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證券上市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茲載列公司在公司網站
(
http://www.cimc.com
)
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
(
http://www.szse.cn
)
刊登的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議事規則

修訂對照說明
,僅供
參閱。






特此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于玉群


公司秘書

















港,
2016

4

9






於本公告日期,
本公司
董事會成員包括:非執行董事王宏先生(董事長)、張良先生(副董
事長)及吳樹雄先生;執行董事麥伯良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科浚先生、潘承偉先生

王桂壎先生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对照说明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度第
3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五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是: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
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


(五)审查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第六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六)、
(七)、(十二)项及对外担保事项必
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外,其余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同
意。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董事会负责评估及厘定公司
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
性质及程度
,
并确保本公司设立及维
持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


(十七)董事会负责监督管理层对风
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
及监察;


(十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作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六)、(七)、(十二)项及对外担保
事项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
决同意外,其余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表决同意。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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