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光大红利:分红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1:34:32 中财网


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6

4

12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3600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3

24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光大保
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光大保德信红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3

1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3.540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1,352,885,119.6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811,731,071.8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12.
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分红




注: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
利润

60
%
,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
%

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4

15



除息日


2016

4

15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4

19



分红对象


2016

4

15
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
资产净值
(NAV)
确定日:
2016

4

15
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6

4

18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6

4

19
日起可查
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

128
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
(
包括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epf.com.cn





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
8
-
20
2
-
888





3

本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
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科技
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



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
富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
财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广
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4

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
值调整至
1
元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
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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