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光大红利:分红公告
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6 年 4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 基金主代码 3600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3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光大保 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光大保德信红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3 月 1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元) 3.5402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元) 1,352,885,119.66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元) 811,731,071.8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12. 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分红 注: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 利润 的 60 % ,本次收益分配金额为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 % , 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15 日 除息日 2016 年 4 日 1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4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2016 年 4 月 15 日在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基金份额的份额 资产净值 (NAV) 确定日: 2016 年 4 月 15 日;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6 年 4 月 19 日起可查 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 ] 128 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 ( 包括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 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 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epf.com.cn 。 ( 2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 8 - 20 2 - 888 。 ( 3 ) 本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 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 券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科技 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一路财富 ( 北京 )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 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 富管理有 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 财富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广 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 ( 4 ) 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 值调整至 1 元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 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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