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鹏辉能源: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16-016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鹏辉能源”)于2016年4月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提供总额不超人民币 3.35亿元的担保, 该担保额度包括对于本年度新增的担保额度和在本年内进行续保的额度,具体明 细如下: 序 号 授信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期限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鹏辉能源 珠海鹏辉 5,000 1年 2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鹏辉能源 珠海鹏辉 河南鹏辉 鹏辉能源 珠海鹏辉 河南鹏辉 5,000 1年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 行 鹏辉能源 河南鹏辉 5,000 1年 16,000 6年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鹏辉能源 珠海鹏辉 2,500 1年 合计 33,500 -- 上述子公司均为鹏辉能源全资子公司。对于鹏辉能源已提供担保的子公司, 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公司将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为该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 本项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 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市鹏辉电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5日 工商注册登记号:440400000045674 注册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新青科技园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的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锂锰电池、电池零配 件;批发、零售:电池,电子产品。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鹏辉能源 3,000 100% 合计 3,000 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833.53万元,负 债总额为36,584.67万元,净资产为16,248.85万元;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 为43,810.55万元,利润总额为2,773.33万元,净利润为2,454.04万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2、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4日 工商注册登记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7005908119961 公司住所: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原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夏信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铁电池、汽车蓄电池、镍氢电池及材料、电池充 电器、手电筒、不间断供电电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经 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鹏辉能源 3,000 100% 合计 3,000 100%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906.01万元,负 债总额为16,294.65万元,净资产为2,611.36万元 2015年1-12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92.40万元,净利润为 -156,79万元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与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均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 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发生的对外担保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行 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 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发生的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 司持股50%以下的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所发 生的对外担保的工作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 及《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金额累积4,908.95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2%,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向银行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向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主体提供 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上限,具体担 保以实际贷款金额及担保协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1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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