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楚天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暨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对楚天科技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马庆华等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07号)核准,楚天 科技向北京森淼润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8,172,795股新股。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14,0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扣除 承销费用人民币112.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88.00万元,其 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7.00万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3,071.00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2015年6月24日,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18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楚天科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的资产交 割、股份登记上市事项已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成。截至目前,楚天科 技已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13,668.27万元,全部通过楚天科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沙分行窑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731902758310402)支付。截 止2015年12月31日,楚天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尚有余 额222.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金额(元) 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总额 139,999,978.35 减:发行费用 1,120,000.00 2015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8,879,978.3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6,822.43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36,682,691.18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224,109.6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楚天科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楚天科技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7月10日,楚天科 技、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窑岭支行签订了《楚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楚天科技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楚天科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窑岭支行 731902758310402 2,224,109.60 活期 合计 2,224,109.6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对价中的现金对价(即13,000.00万元)在标的资产交割完成且配套融资资金 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由楚天科技以配套融资资金及楚天科技自筹资金一次性支 付。 本次收购标的资产长春新华通制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通”)100% 股权的过户手续已于2015年5月29日办理完毕。 楚天科技募集资金到位后至2015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68.27 万元,其中13,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668.27万元用于补充新 华通运营资金。楚天科技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为2.6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楚天科技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尚有余额222.41万元。 四、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楚天科技《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楚天科技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反映 了楚天科技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兴业证券认为,楚天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费月升 盛海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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