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国海诚:2015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20:07:19 中财网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LTD.






(002116)



2015年度报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严晓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小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琳声明: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徐震午

董事

个人原因

李芸

陈安民

董事

工作原因

李芸

李志强

独立董事

工作原因

李文祥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8,243,4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3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0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5
第八节 公司治理 .............................................................. 53
第九节 财务报告 .............................................................. 58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6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 司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公司



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长沙公司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公司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公司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公司



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公司



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公司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轻建设



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咨询公司



中国轻工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公司



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海诚建筑院



海诚建筑设计院(上海)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币元

报告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公司所从事的工程建设业务领域完全开放、竞争激烈,受国家宏观经济政
策影响较大,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关联度较高,国民经济增速的放缓可能会导致公司经
营业绩增长速度下降。公司在继续保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业务领域比如制浆造纸、食品饮
料、热电、轻化工等业务领域之外,要积极开拓医药以及污水废气处理、垃圾焚烧等环保行
业的新兴业务领域,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国内市场业务领域的同时,积
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




2、境外项目经营风险:随着公司境外项目市场的积极开拓和推进,公司境外项目市场将
面临项目所在国的政治和政策、法律和规范、财政、市场行规、业主诚信、材料供应、劳务
能力和劳工政策以及汇率等风险。公司在积极研究海外项目市场当地的法律和政策之外,公
司的相关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部门要形成针对项目的策划团队,在项目前期对这些风险进行
识别和评估,同时在合同谈判和项目管控上拟定对应措施,并根据项目实施过程所反映的问
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制定措施,并跟踪实施效果,以降低风险。




3、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由设计向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转型以及工程总
承包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经营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面临着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原材料
价格的波动以及资金垫付增大等风险因素。随着公司业务的转型,工程总承包业务已成为公
司第一大主营业务,公司在加强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力度的同时,要继续提高工程总承包业
务的管控能力,加强项目风险意识,识别并采取规避风险的措施;要有效利用自身优势和资
源,把提升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及盈利水平作为重点。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中国海诚

股票代码

00211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海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hina Haisum Engineer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aisum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严晓俭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庆路21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31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宝庆路21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031

公司网址

www.haisum.com

电子信箱

haisum@haisum.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胡小平

杨艳卫

联系地址

上海市宝庆路21号

上海市宝庆路21号

电话

021-64314018

021-64314018

传真

021-64334045

021-64334045

电子信箱

haisum@haisum.com

haisum@haisum.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425011944Y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2010年6月1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将所持公司共计
61,919,933股股份以行政划转方式转由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此次股权划
转已获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股权划转完成后,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持有公司61,919,9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32%,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五、其他有关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董旭、刘蕾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5年

2014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3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4,693,020,847.80

5,470,188,220.96

5,470,188,220.96

-14.21%

5,758,091,268.62

5,758,091,26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000,297.84

199,184,506.07

199,184,506.07

14.47%

159,472,718.00

159,472,718.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21,336,492.40

189,471,567.33

189,471,567.33

16.82%

152,472,826.09

152,472,826.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094,806.68

128,945,880.91

128,945,880.91

290.94%

396,181,118.61

396,181,118.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6

0.65

0.50

12.00%

0.52

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

0.63

0.49

10.20%

0.52

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13%

25.12%

25.12%

-1.99%

24.73%

24.73%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

2013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3,525,115,450.15

3,239,584,782.32

3,239,584,782.32

8.81%

3,383,333,898.94

3,383,333,89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01,104,337.36

885,594,356.91

885,594,356.91

24.34%

709,740,227.41

709,740,227.41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80,002,478.64

990,931,172.64

933,002,035.40

1,589,085,161.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750,600.38

63,533,329.87

55,717,193.14

61,999,17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1,869,235.75

63,097,453.30

55,057,287.51

61,312,515.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988,545.68

321,787,260.89

208,038,537.80

88,257,553.67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金额

2014年金额

2013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2,944.44

4,557,569.14

-61,948.9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747,208.30

7,959,848.00

5,789,316.1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547,750.00



债务重组损益

86.5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42,676.23

-855,674.51

-808,055.45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47,868.71

1,948,803.89

1,467,169.81



合计

6,663,805.44

9,712,938.74

6,999,891.9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我国轻工行业最大的提供设计、咨询、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
综合性工程公司,目前已形成包括工程设计、咨询、安装施工、采购、试车在内的工程项目
建设完整业务链,能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业务领域涵盖轻纺、建筑、
城市规划、商物粮、电子通讯、化工石化医药、机械、农林、市政公用、电力、环境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等行业,客户遍及亚、欧、非、美及大洋洲等地。


公司所处的轻工业工程建设领域竞争激烈,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来源于参与轻工及其他
相关行业工程项目的企业,包括各种规模的综合类或行业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公司、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和拥有中国境内业务的外国工程公司、设计师事务所。


在轻工工程建设领域,公司具备竞争优势的业务领域包括制浆造纸、食品发酵、制糖及
日用化工等细分行业,在国内大中型轻工业建设领域处于主导地位。对比竞争对手,公司在
海外业务、工程总承包业务体量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要继续加强工程总承包业务的
经营力度,在继续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境外以轻工为主的制造业及建筑领域的工
程建设市场。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比年初增加26285706.23元,增长88.35%,主要系报告期武汉子公司自建办公楼购入土地使用权。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比年初增加405062112.70元,增长38.03%,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增加。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比年初减少272643508.38元,减少41.98%,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大额总承包项目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137902215.73元,增长34.38%,主要系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增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年初增加22972723.89元,增长153.41%,主要系报告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持有申万宏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由按成本计量变更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较大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我国轻工行业最大的提供设计、咨询、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的
综合性工程公司,目前已形成包括工程设计、咨询、安装施工、采购、试车在内的工程项目
建设完整业务链,能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服务。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按照客户的设想和要求,运用公司的技术能力和经验积累,
将各种先进、可靠的技术和设备转化成符合客户需要的生产系统或其他建设成果,客户通过
运行和使用这些建设成果,得以实现其投资和建设目标。公司的核心技术源于长期从事轻工
各类行业项目设计业务,对其专业技术的不断总结和研究提高。


公司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一方面体现在项目设计涉及的产品行业和工程专业的深度和广度
上,另一方面体现在客户项目运用的总体表现和效果。公司拥有轻工业工程项目设计最齐全
的产品行业门类和强大的专业技术力量,可以承担所有轻工行业的工业建设项目和资质范围
内的其他工业设计和建筑设计项目。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46.93亿元,同比下降14.21%,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
业收入33.55亿元,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总收入的71.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8亿元,同比增长14.47%。新签订单53.84亿元,同比下降23.66%;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
司资产总额35.25亿元,同比增长8.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1.01亿元,同比增长
24.34%。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15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469,302.08万元,同比减少14.21%。营业成本419,950.78万元,
同比减少14.98%。2015年经济形势没有明显好转,行业内投资低迷,公司上年新签合同额下降,
使公司全年营业收入规模下降。四项主营业务中,总承包业务全年实现收入33.55亿元,同比减
少16.49%;设计业务全年实现收入8.85亿元,同比减少12.10%;监理业务全年实现收入2.80亿
元,同比增长9.44%;咨询业务全年实现收入1.55亿元,同比减少12.4%。2015年销售费用1,003.44
万元,同比减少25.45%,主要是由于销售绩效工资下降。管理费用22,126.10万元,同比减少
3.39%。财务费用-2,143.05万元,同比减少1,026.38万元,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增加。研发投
入15,884.93万元,同比减少11.6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409.48万元,同比增
加290.9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采购和工程款支出减少,总承包项目结算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4,575.03万元,同比少流出2346.3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
出同比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13.97万元,同比多流出432.11万元,主要原
因是报告期分配股利增加。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4,693,020,847.80

100%

5,470,188,220.96

100%

-14.21%

分行业

承包

3,355,006,204.31

71.49%

4,017,385,857.44

73.44%

-16.49%

咨询服务

1,318,881,704.98

28.10%

1,438,482,840.15

26.30%

-8.31%

其他

19,132,938.51

0.41%

14,319,523.37

0.26%

33.61%

分产品

承包

3,355,006,204.31

71.49%

4,017,385,857.44

73.44%

-16.49%

设计

884,796,366.40

18.85%

1,006,649,562.45

18.40%

-12.10%

监理

279,563,301.23

5.96%

255,442,259.74

4.67%

9.44%

咨询

154,522,037.35

3.29%

176,391,017.96

3.22%

-12.40%

其他

19,132,938.51

0.41%

14,319,523.37

0.26%

33.61%

分地区

境内

3,896,410,395.24

83.03%

4,931,367,393.93

90.15%

-20.99%

境外

796,610,452.56

16.97%

538,820,827.03

9.85%

47.84%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承包

3,355,006,204.31

3,120,804,268.18

6.98%

-16.49%

-17.18%

0.78%

咨询服务

1,318,881,704.98

1,062,970,885.52

19.40%

-8.31%

-8.04%

-0.24%

分产品

承包

3,355,006,204.31

3,120,804,268.18

6.98%

-16.49%

-17.18%

0.78%

设计

884,796,366.40

709,020,969.44

19.87%

-12.10%

-11.71%

-0.36%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1)2010年7月13日,公司子公司武汉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签订
《马里新糖联甘蔗种植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本项目为EPC承包交钥匙工程。该
项目陆续签订补充合同,使得合同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6,719.9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
进展正常。


2)2010年7月27日,公司子公司南宁公司与南宁劲达兴纸浆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产9.8万吨漂


白桑枝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2亿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由于业主未能
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竣工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2014年2月25日,公司与创汇有限公司签订了《理文集团越南后江省年产40万吨包装纸生
产线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公司承担理文集团越南后江省年产40万吨包装纸生产线项目造纸
车间、脱墨车间、自备热电站、水厂及污水处理、总平面及外管线的工程设计、基建施工、设
备安装及部分设备、材料采购和培训等工作,合同总金额暂定为人民币91,103.416万元(具体金
额以分项合同约定为准),报告期内,该项目签订增补合同,合同总金额增加至91,380.036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进展正常。


4)2014年7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公司联合湖南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湛江市粤丰
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了《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
同金额人民币56,682万元。合同约定广州子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该工程的EPC总承包,
工作范围包括项目勘察、设计、土建、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指导和协助发包人试运行,并
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环保竣工验收,将最终验收的工程正式交付发包人。截至报告期末,
该项目进展正常。


(5)营业成本构成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承包



3,120,804,268.18

74.31%

3,768,271,002.24

76.29%

-17.18%

咨询服务



1,062,970,885.52

25.31%

1,155,963,259.38

23.40%

-8.04%

其他



15,732,638.47

0.37%

14,933,139.36

0.30%

5.35%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承包



3,120,804,268.18

74.31%

3,768,271,002.24

76.29%

-17.18%

设计



709,020,969.44

16.88%

803,078,163.40

16.26%

-11.71%

监理



235,922,586.98

5.62%

221,531,054.10

4.49%

6.50%

咨询



118,027,329.10

2.81%

131,354,041.88

2.66%

-10.15%

其他



15,732,638.47

0.37%

14,933,139.36

0.30%

5.35%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072,156,431.77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2.85%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客户

357,999,596.65

7.63%

2

第二名客户

275,010,847.75

5.86%

3

第三名客户

169,935,481.44

3.62%

4

第四名客户

157,958,044.91

3.37%

5

第五名客户

111,252,461.02

2.37%

合计

--

1,072,156,431.77

22.85%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中的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319,207,078.45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7.60%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供应商

87,382,220.74

2.08%

2

第二名供应商

76,903,354.88

1.83%

3

第三名供应商

68,693,709.75

1.64%

4

第四名供应商

45,843,392.97

1.09%

5

第五名供应商

40,384,400.11

0.96%

合计

--

319,207,078.45

7.60%



3、订单

单位:万元

按产品分类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比增减

设计业务

109,279.39

139,427.37

-21.62%

监理业务

39,791.49

33,368.54

19.25%

咨询业务

16,120

16,075.78

0.28%

工程总承包业务

373,203.61

516,411.76

-27.73%

合计

538,394.49

705,283.45

-23.66%




按行业分类

2015年度

2014年度

同比增减

制浆造纸

152,287.43

220,244.08

-30.86%

食品发酵

195,368.53

182,759.1

6.9%

医药

6,517.28

2,971.38

119.34%

市政

-306.63

13,718.31

-102.24%

环保

22,422.95

80,627.94

-72.19%

日用化工

14,599.61

28,740.93

-49.2%

民用建筑

79,178.58

90,832.48

-12.83%

其他

68,324.05

85,389.18

-19.99%

合计

538,394.49

705,283.45

-23.66%



4、费用

单位:元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0,034,400.43

13,460,114.57

-25.45%



管理费用

221,260,990.74

229,017,794.15

-3.39%



财务费用

-21,430,521.24

-11,166,718.15



主要系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




5、研发投入





2015年

2014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656

651

0.77%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4.19%

13.74%

0.45%

研发投入金额(元)

158,849,345.37

179,775,239.16

-11.6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38%

3.29%

0.09%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公司研发中心主要在研项目情况: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隔膜基纸产业化研发

在2014年研发成果的基础上,为解决无纺布隔膜由于局部孔径偏大导致短路或者涂布量较大
隔膜偏厚偏重等问题,研究纺织法与造纸法复合工艺,在造纸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用无纺布基材
表面设置细密纺丝层,降低无纺布孔径大小,使得孔径均匀,开发制备工艺简单可行、耐温及
安全性能优异、生产成本低的锂离子电池隔膜。


未热压的纺丝无纺布基材经实验室涂布制成隔膜后,经组装成扣式电池进行充放电性能检
测,该自制隔膜可以正常充放电,目前新型隔膜正在持续充放电试验检测中。


本项目到2015年底为止共申请发明专利14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发明专利12项。除产


业化及企业标准部分由于技术方向、市场变动等原因进展推后外,其他方面如技术研发、配套
工程等均取得重要进展。与课题相关的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重大科技项目“新
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技术研究”(11DZ1100208)及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隔膜技术研究”(中轻科[2012]281号)通过验收。


未来拟达成目标:在基纸抄造工艺、纺丝技术、热压复合工艺等方面形成新的自主知识产权
专利成果,形成满足各项性能指标且生产工艺成熟、稳定的中试产品,并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完
成产业化目标。


6、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年

2014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4,313,440.21

5,232,560,336.64

-4.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00,218,633.53

5,103,614,455.73

-11.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094,806.68

128,945,880.91

290.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5,131.09

1,355,932.90

-41.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545,435.08

70,569,597.91

-34.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750,303.99

-69,213,665.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85,510.53

22,585,314.84

11.5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325,253.33

55,403,983.26

12.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139,742.80

-32,818,668.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3,423,600.33

25,234,362.46

1,577.96%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增加375,148,925.77元,主要系报告期采购和工程款支出减少。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减少24,664,762.83元,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减少。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增加398,189,237.87元,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比本年度净利润多121.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总承包项目结算增加,应收工程款减少,
存货中的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减少。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5年末

2014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
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1,470,234,759.22

41.71%

1,065,172,646.52

32.88%

8.83%



应收账款

376,794,400.31

10.69%

649,437,908.69

20.05%

-9.36%



存货

513,823,134.93

14.58%

595,050,406.82

18.37%

-3.79%



长期股权投资





2,722,715.84

0.08%

-0.08%



固定资产

283,440,150.99

8.04%

308,424,271.75

9.52%

-1.48%



在建工程

449,817.90

0.01%





0.01%



短期借款

3,981,740.00

0.11%





0.11%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
买金额

本期出
售金额

期末数

金融资产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781,690.32

21,701,465.59

30,331,555.91







33,483,155.91

金融资产小计

9,781,690.32

21,701,465.59

30,331,555.91







33,483,155.91

上述合计

9,781,690.32

21,701,465.59

30,331,555.91







33,483,155.91

金融负债

273,102.07

273,102.07









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及对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影响

2015年1月26日,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申万宏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由按成本计量变更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由于公允价值大幅上升,将已计
提的减值准备相应转回。该项公允价值变动及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使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14,123,014.14元。


五、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45,129,920.84

102,580,608.81

56.01%



公司报告期投资额为45,129,920.84元,其中武汉子公司办公楼土地使用权支出
28,743,686.55元,软件系统投资7,436,652.99元,其他固定资产投资8,949,581.30元。


公司上年同期投资额为102,580,608.81元,其中广州子公司办公楼投资60,582,655.10元,


长沙子公司食堂投入5,394,455.86元,软件系统投资9,492,331.34元,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27,111,166.51元。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


投资方


是否为
固定资
产投资

投资项
目涉及
行业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报
告期末
累计实
际投入
金额

资金来


项目进


预计收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收


未达到
计划进
度和预
计收益
的原因

披露日
期(如
有)

披露索
引(如
有)

武汉公
司办公


自建



-

28,743,686.55

28,743,686.55

自有资
金以及
向股东
借款或
银行贷






0.00

-

2015年3
月4日

公告编
号:
2015-002

合计

--

--

--

28,743,686.55

28,743,686.55

--

--

0.00

0.00

--

--

--



武汉子公司购建办公楼项目说明:

为从根本上解决武汉公司办公场所紧张制约生产发展的问题,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武汉公司购地并自建办公楼,其中一期工程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900万元。2015年3月10
日,武汉子公司于成功竞得宗地块编号为P(2015)022号地块,该地块位于武汉市高新大道以南、佳园路以
西,购买土地价格为2,750万元(不含税费)。武汉公司已成立了置业分公司实施新建办公楼项目,并于2015
年6月16日取得土地证〔武新国用(2015)第063号〕,目前处于办公楼建筑方案报建预审阶段,但由于所
购地块附近涉及地铁建设,原规划方案报批进展缓慢,导致项目工期推迟。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费用支出
符合预期。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资产
类别

初始投资成本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内购
入金额

报告期内
售出金额

累计投资收


期末金额

资金
来源

股票

3,151,600.00

21,701,465.59

30,331,555.91

0.00

0.00

132,972.86

33,483,155.91

自有
资金

合计

3,151,600.00

21,701,465.59

30,331,555.91

0.00

0.00

132,972.86

33,483,155.91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中国中轻国
际工程有限
公司

子公司

项目规划、
咨询及工程
承包、监理


20000000

179,538,715.00

72,097,316.95

383,471,219.16

29,147,516.00

24,089,701.68

中国轻工建
设工程有限
公司

子公司

施工总承
包;专业承
包;劳务分
包;工程项
目管理

85000000

752,117,715.59

141,897,261.48

861,422,411.85

28,633,117.86

24,605,321.97

中国轻工业
长沙工程有
限公司

子公司

工程承包、
设计、监理

20000000

395,083,089.11

70,627,682.46

730,219,309.94

28,172,537.94

24,880,761.84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清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投资收益23,294.19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经营环境分析

2015年,国际经济形势总体依然错综复杂,复苏较慢。国内经济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
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继续小幅回落,社会整体投资明显减弱,部分行业产能过剩,
经济总体有效需求不足。传统的轻工行业经过前期的高速发展后,步入到投资平缓期。受日益


增长的人工成本等因素影响,一些跨国企业的投资向东南亚等地区转移设厂,市场竞争更趋激
烈。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公司在继续巩固以轻工为主的制造业和建筑工程领域的既有四大
主营业务市场份额的基础上,积极进入节能环保、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化工医药、市政公用、
创业园区等新的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增长点;利用国家“一带一路”等政策利好,积极实施“走
出去”战略,重点关注东南亚,非洲和拉丁美洲地区,确保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发展。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定位是:为轻工及相关行业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做国内轻工行
业规划布局、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贡献者,国内外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和试运行一体
化的集成服务商。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成为轻工行业及相关领域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国际化工程公司和一流
上市公司。国内领先是指品牌领先、市场份额领先和技术工艺领先;国际知名是指能够承接国
际项目,在国外有大量成功的工程项目,为国际工程界所认可;国际化是指国际工程业务达到
公司业务总量具有影响力的比例;工程公司是指工程总承包业务在公司业务总量中具有举足轻
重的地位。


3、2016年度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要继续坚持以工程总承包业务为龙头的经营策略,抓住节能环保、化工医药、
市政公用、创业园区等领域的市场机遇。在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模式下,引导和推
广总承包理念,努力将咨询、设计项目转化成总包项目;要提升国际化水平,坚持“全球经营”

的理念,利用国家“一带一路”等政策利好,努力寻求海外市场机遇。以造纸、食品等优势行
业为切入点,依托重要客户,开拓海外业务,同时要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对海外项目的风险
管控;要继续加强资本运作,有序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注资长泰公司工作。适时启动设立
投资公司工作,对朝阳行业、前瞻性行业进行战略投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要用资本的力
量推动国际业务的开拓;要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大对专利成果的应用研究,打通成果产业
化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提升科技创新项目的水平与应用价值,重点关注和扶植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发挥主营业务或主导行业优势的关键技术;要整合优势资源,加快股份平台搭建,发
挥股份平台作用,整合海诚系优势资源,推进公司内部各类资源的整合,加强内部协调,发挥
协同效应;最终确保完成2016年度经营业绩指标。



4、可能面对的风险

(1)市场风险:公司所从事的工程建设业务领域完全开放、竞争激烈,受国家宏观经济政
策影响较大,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关联度较高,国民经济增速的放缓可能会导致公司经营
业绩增长速度下降。


公司在继续保持具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业务领域比如制浆造纸、食品饮料、热电、轻化工等业
务领域之外,要积极开拓医药以及污水废气处理、垃圾焚烧等环保行业的新兴业务领域,寻找
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国内市场业务领域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
化经营能力。


(2)境外项目经营风险:随着公司境外项目市场的积极开拓和推进,公司境外项目市场将
面临项目所在国的政治和政策、法律和规范、财政、市场行规、业主诚信、材料供应、劳务能
力和劳工政策以及汇率等风险。


公司在积极研究海外项目市场当地的法律和政策之外,公司的相关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部门
要形成针对项目的策划团队,在项目前期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同时在合同谈判和项目
管控上拟定对应措施,并根据项目实施过程所反映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制定
措施,并跟踪实施效果,以降低风险。


(3)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由设计向工程总承包业务的转型以及工程总
承包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在经营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面临着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原材料价
格的波动以及资金垫付增大等风险因素。


随着公司业务的转型,工程总承包业务已成为公司第一大主营业务,公司在加强工程总承包
业务经营力度的同时,要继续提高工程总承包业务的管控能力,加强项目风险意识,识别并采
取规避风险的措施;要有效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把提升工程总承包管理水平及盈利水平作为
重点。


十、接待及拜访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5年01月05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泰康资管

2015年02月10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海通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

2015年08月26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夏基金,工银瑞信,信达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宽容资本,
兴业基金,中信证券,彤源投资,无锡航天高能股权投资,国金证券,
中静实业,国联安基金,福建嘉通资产管理,中金公司,北京鸿道投




资,上海德汇集团,朱雀投资,华安基金,国泰君安,德邦证券,中
投证券,红象投资,中国人保,浙商证券,上海恒络股权投资,贵山
基金,拾贝投资,永诚财产保险,银河证券,安信证券,上海如意投
资,银河基金,华商基金,上海睿信投资,证券时报。


2015年08月27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易方达

2015年09月09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海通证券,中银基金,汇丰晋信,华澳信托,华宝投资,泊通投资,
倚天投资,必达资本,中植名典投资。


2015年09月11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华夏基金

2015年10月15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东北证券

2015年10月22日

实地调研

机构

中投证券

2015年11月17日

实地调研

机构

银河证券,爱建证券,国联安基金,光大金控,上海晨燕资产管理,
上海铨胜资产管理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1、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近3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预案)情况

(1)201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5,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5,404,000.00元,每10股派送红股1股(含税),
共计派送股票红利20,520,0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股本82,080,000股。


因权益分派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调整后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
股本206,825,8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992138股,派2.678774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68555股。


(2)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5年3月18日公司最新总股本310,555,621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2,111,124.20元,同时,每10股派送
红股3股(含税),共计派送股票红利93,166,686股。


(3)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08,243,411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2,473,023.30元。如公司在201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之前股本发生变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现金分红
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的比率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金额

以其他方式现
金分红的比例




2015年

122,473,023.30

228,000,297.84

53.72%





2014年

62,111,124.20

199,184,506.07

31.18%





2013年

55,403,983.26

159,472,718.00

34.74%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3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408,243,411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122,473,023.30

可分配利润(元)

189,214,047.69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08,243,4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473,023.30元。如公司在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之前股本发生变动,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现
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
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9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董旭、刘蕾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因拟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聘请海通证券委财务顾问,报告期内未支
付财务顾问费。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万
元)

是否形成预计
负债

诉讼(仲
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
结果及影响

诉讼(仲裁)判
决执行情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公司诉青岛三利

8,297.84



审理中

-

-

2013-08-30

2013-023

青岛三利诉公司

3,415.16



一审判决

-

-

2013-08-30

2015-09-18

2013-023

2015-048

中轻建设与兴荣公
司仲裁

5,990



裁决

-

-

2016-03-08

2016-003

中轻建设与天津厦
翔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诉讼

5,009



一审判决

-

-

2014-11-04

2014-045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说明

1、公司与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诉讼基本情况:2012年3月25日,公司与青岛三利签订《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
约定公司承担青岛三利位于青岛市城阳区青大工业园青岛博利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院内的体
育场工程(包含赛场、看台主体及地下室、看台膜结构、景观及配套项目)的土建、机电、
精装修的整体全面设计及施工工作,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工程款按每月工
程进度的80%给付。2012年8月28日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对原合同工期等内容进行了
补充约定。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依约履行,积极组织施工,但青岛三利在合同
履行过程中大量拖欠工程进度款,经公司发出律师函、解约通知函后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
为此公司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设计与施工
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
失共计人民币8,297.8367万元。


青岛三利就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与本公司签订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并支付
质量维修费80万元及违约金400万元,同时承担案件诉讼费。2014年10月,公司收到青岛三利
提出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质量维修费变更为35,103,094.18元,违约金变更为1,250万元。


诉讼进展:公司诉青岛三利一案公司:已通过山东省高院冻结了青岛三利的全部银行账
户、查封了位于青岛市城阳区后海西社区面积为13349m2的土地,冻结了青岛三利所持有的青
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69.7%的股权和青岛博利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山东
省高院也已启动工程造价鉴定程序。


青岛三利一案诉公司一案:2015年9月11日,城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1)
青岛三利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于2013年1月10日解除。

(2)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青岛三利工程质量问题修复费人民币32,694,348.76元。

(3)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青岛三利司法鉴定费人民币1,265,059元。(4)公司承
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2,177元。


针对上述判决结果,公司已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认为,一审法院事实查明
不清,审判所依据的鉴定结论存在重大问题,未对质量责任进行划分,应对一审判决进行改
判或发回重审,驳回被上诉人青岛三利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时,公司及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案件的一审判决明显有失公允,公司已经上


诉,该判决结果仍存在改判或发回重审等多种可能性。公司已在以前年度成本费用中合理预
计可能发生的维修保养费用,公司本期对维修保养费进行了重估,根据重估结果,本期暂未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对维修费用进行补提。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与西安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仲裁事项

仲裁基本情况:2012年6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
轻建设”)与西安东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西安东俊”)签订了《陕西省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约定由西安东俊将其投资开发的阎良航空国际大酒店及科技公寓项目(下称“该
项目”)发包给中轻建设施工承建;2012年11月5日,西安东俊与西安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下称“兴荣公司”)签订《业务交接协议》,约定将该项目交由兴荣公司全部接管并承
担一切权利和义务。此后,中轻建设和兴荣公司就该项目的工程量确认和付款事宜等签订多
份补充协议。截至仲裁提起之日,兴荣公司尚欠合同进度工程款人民币5,840万元。经多次协
商,兴荣公司仍不予支付款项,中轻建设无奈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14年10月24日,中轻建设作为申请人,就与西安兴荣关于该项目履约纠纷一事向西
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公司已收到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受理通知书》(编号(2014)
西仲字第1166号),受理日期为2014年10月29日。2016年1月6日,为彻底解决纠纷,
提高司法效率,中轻建设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变更仲裁请求申请。1、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签署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2、请求裁
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的工程款75,415,218.18元,以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支付自2014年10月29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为止的利息,暂计至2016年1月6日为5,514,815.31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其所造成的申请人经济损失600万元;4、请求裁决申
请人对系争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5、请求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因仲裁活
动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计人民币50万元(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6、请求裁决本案包括鉴
定费用在内的全部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仲裁进展: 2016年3月17日,公司收到了西安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西仲调字(2014)
第1166号),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与西安兴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就仲裁事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双方同意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的《陕西省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以及《建设工程合同补充协议》。2、依据陕西尚华司法会计鉴定所出具的陕尚华


鉴造字[2015]第00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系争工程陕西阎良航空国际大酒店及科技公寓
项目1#、2#、4#、5#、6#、7#、8#楼主体及二次结构和部分外装饰工程的造价为153,613,299.18
元(不包含争议部分)。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劳保统筹、人工费补差两项争议项达成一致
意见,被申请人同意向申请人支付劳保统筹2,000,000元、人工费补差500,000元。以上各
项合计156,113,299.18元,申请人已收到该工程的工程款84,230,000元(含代付给张号乐的
3,750,000元),因此,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工程款71,883,299.18元。3、被申请人承担申
请人请求的延期付款利息5,114,090元、经济损失3,000,000元、鉴定费1,000,000元、仲
裁费用585,910元、因仲裁活动所支出的合理费用300,000元,合计10,000,000元。4、综
合上述款项被申请人共计应向申请人支付81,883,299.18元,被申请人应于2016年4月30
日之前向申请人支付5,000,000元,2016年5月15日前支付10,000,000元,2016年5月
30日前支付20,000,000元,2016年6月15日前支付20,000,000元,2016年6月30日前
支付26,883,299.18元。被申请人逾期不能支付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延期债务利息。5、双方当事人
同意申请人在被申请人所欠工程款范围内对施工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6、申请人自收到被申
请人支付的第一期款项之日起20日内向被申请人移交1#、2#、4#、8#楼的施工现场并同步
移交相应施工资料(不干涉5#、6#、7#楼的正常施工作业),收到第二期款项后10日内移交
全部施工场地并同步移交全部施工资料(工程资料按申请人施工节点范围,本项目在交工时档
案馆等相关部门要求的施工资料提供)。7、施工现场未使用完毕的建筑材料,被申请人对尚
可利用的施工材料接收,双方在移交场地时,协商价值予以给付申请人。如双方对是否可利
用的施工材料或可利用施工材料的价值协商不一致的,则由鉴定机构陕西尚华司法会计鉴定
所确定,双方均认可鉴定机构陕西尚华司法会计鉴定所的意见。上述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
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仲裁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
之规定制作本调解书,予以确认。本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收
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轻建设与天津厦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讼事项

诉讼基本情况:2011年6月1日中轻建设与天津厦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厦翔公
司”)签订桩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双方陆续签订了《施工临时道路渣土工程施工协


议书》和两份《施工合同》。天津厦翔因资金不足,未能如约向中轻建设支付各合同项下的
工程款。双方于2013年12月13日对中轻建设承包的工程整体进行了结算,并签订了工程结算
协议书。2014年3月27日,中轻建设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天津
厦翔,请求1、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判令天津厦翔向中轻建设支付
拖欠的工程款本金人民币47,384,865.72元及至2013年12月13日止的利息人民币
2,714,941.28元,并自2013年12月1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向中
轻建设支付人民币47,384,865.72元工程款的相应利息;3、依法确认中轻建设对天津厦翔拖
欠的人民币47,384,865.72元工程款本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诉讼进展:2014年8月5日一审判决作出,判决(1)解除双方施工合同;(2)判决天津
厦翔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5009万元;(3)确认在人民币4486万元(扣除尚未实
施的门窗及配电柜人民币252万元和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271万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已施工的
工程中轻建设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法定上诉期内天津厦翔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2014
年11月4日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因涉及资产拍卖,且债权人众多,目前仍在执行过程中,执行结果和执行完结时间
尚不确定。


十四、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1、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


因4名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53
人调整为149人,股票期权的数量由712.4401万份调整为695.9056万份。


因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由695.9056
万份调整为904.6772万份,行权价格由6.300元调整为4.692元。



(2) 报告期内,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情况

2014年5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第一批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满足行权条件,(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