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锐奇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20:09:15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6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07,1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锐奇股份

股票代码

30012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明厅

徐秀兰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传真

021-37008859

021-37008859

电话

021-57825832

021-57825832

电子信箱

kenpowertools@126.com

kenpowertools@126.com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作为主营电动工具业务的A股上市公司,始终专注致力于高等级、高效能的专业电动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
业级电动工具主要应用于金属、石材、木材等的切割、磨削、锤钻、紧固等工序中,其国内用户主要集中在工业制造、建筑
建造领域中。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内销和外销两方面,其中内销业务基本为公司自有品牌的电动工具产品,外
销业务包括ODM业务和自有品牌产品的出口业务。


公司销售渠道主要以经销代理模式为主导,国内市场经销商分布广泛,且经销商经营能力和资质信用度都较高。经销商
更贴近并了解当地消费市场,对于市场变化更为敏锐,能够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并通过与公司的扁平化沟通,及时向公司反
映市场信息,有助于公司及时制定和调整营销策略。现传统五金工具渠道竞争愈发激烈,公司通过持续加强销售体系管理来
提升市场占有率;同时随着电子商务的日益发展,公司也在逐步完善电商平台的销售模式。


2015年度,全球经济继续在减速、分化与不确定中前行。受世界经济复苏疲弱、国内增长周期调整、产能过剩依然严重、
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国经济增长延续趋缓态势。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不容乐观,公司业务持续低迷,
用于建筑建造及装修的专业电动工具因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变化,销售额受到明显影响,而用于工业制造的专业电动工具因制
造行业的不景气,销量没有明显提升。但随着国内劳动力薪酬上升,工作效率提升越来越受重视,充电式工具的需求开始显
现。



国内电动工具行业目前处于充分市场竞争阶段。近年来,低端电动工具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产品技术及品牌
始终无法有效突破,其与中高端级别企业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并且该级别企业开始出现小企业退出的态势;中高端市场方
面,外资品牌正在抢占中国市场,占据领先地位,同时国内有实力的品牌厂家也开始大力拓展中价位专业工具市场。整个电
动工具行业开始呈现行业分化加大、行业集中度加强及行业整合的趋势。


公司作为高等级、高效能专业电动工具制造企业,定位于中高端产品市场,致力于成为替代进口的首选品牌。近年来,
公司始终在国内专业电动工具品牌中占据领军地位,相信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的不断加强和公司产品
技术含量、品质的不断提升,公司有能力在目标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在专业细分电动工具品类以
及充电式电动工具品类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速度,为今后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打下坚实基础。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

2014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13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557,153,687.87

673,873,585.80

673,873,585.80

-17.32%

600,426,117.02

600,426,11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78,884.56

62,084,214.06

62,084,214.06

-87.63%

58,460,775.24

58,460,775.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321,581.45

52,828,579.35

52,828,579.35

-89.93%

39,557,012.42

39,557,012.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03,962.55

32,645,185.37

32,645,185.37

-191.60%

18,798,164.65

18,798,164.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

0.204

0.205

-87.80%

0.193

0.1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

0.204

0.205

-87.80%

0.193

0.1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4%

6.16%

6.16%

-5.42%

6.11%

6.11%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末增减

2013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总额

1,266,107,611.93

1,238,198,616.06

1,238,198,616.06

2.25%

1,148,446,475.37

1,148,446,475.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48,533,181.89

1,039,047,564.54

1,039,047,564.54

0.91%

980,031,437.76

980,031,437.7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于2015年11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7号>的通知》中对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
稀释每股收益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2014年度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和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2,601,681.86

200,598,833.76

95,626,162.96

108,327,009.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79,036.80

6,624,283.00

-8,469,041.79

-2,755,393.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658,259.81

5,753,456.48

-8,598,403.27

-3,491,731.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646,428.28

-6,891,388.88

1,475,417.00

76,158,437.61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8,238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一个月末普通
股股东总数

23,433

报告期末表决
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吴明厅

境内自然人

26.36%

81,000,000

60,750,000

质押

16,700,000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2%

43,072,128

32,304,096

质押

10,760,000

卢火英

境内自然人

4.07%

12,495,913

0





吴晓婷

境内自然人

3.90%

12,000,000

0





应媛琳

境内自然人

3.87%

11,900,000

0





应业火

境内自然人

3.09%

9,500,000

0





吴晓依

境内自然人

0.91%

2,800,000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
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48%

1,459,885

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
信托·锐进31期清水源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其他

0.45%

1,385,009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6%

1,095,50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吴晓依、吴晓婷为吴明厅和应媛琳之女,应业火为应
媛琳之父,瑞浦投资为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5年以来,我国经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从国内看,运行中遇到了预期内和预期外的冲击与挑战,内外部需求总体
不旺盛,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深度调整、低位缓慢复苏,金融和大宗商品市场波动不定,外部环境的不
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对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合理配置资源,提升内部管理,调整营销管理,加
大海内外市场的开拓、巩固,进一步提升品牌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但国内外宏观经济和行业情况不容乐观,尽管公司采取了
各种促销手段,但市场销量滞缓,公司业务持续低迷。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加快在工业机器人等工业智能化、
信息化领域的拓展,并在第四季度实现了工业机器人的投产和销售,但尚未为公司带来利润,同时相关的后续研发也在稳步
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715.3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32%。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因第三季度主要ODM
客户新旧机型更替,旧机型停止下单,新机型从研发设计到投产过程的开发周期超预期,且新产品新订单存在销量逐步加大
的客观过程,致使公司外销ODM业务一度出现较大下滑,但公司后续通过及时调整,最终实现外销业务销售收入34,889.36
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6.15%;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业务虽然采取了各种促销手段,但市场销量仍然滞缓,最终实现内销
业务销售收入20,826.01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31.07%。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研发投入、股权激励费用等摊销以及浙江锐奇等子公司增加
人员导致职工薪酬及办公等其他费用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7,151.6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8.86%,其中研发费
用2,728.63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4.74%。报告期内,因管理费用的大幅度增长以及销售收入的下降等影响,公司实现利
润总额812.64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88.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67.8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87.63%;实
现营业利润512.69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91.59%。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
期增减

电动工具及其
配件

550,771,239.64

93,639,482.15

17.40%

-17.99%

-31.06%

-3.20%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339.58万元,下降86.01%,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1)报告期由于国内经济形势对电动工具行业内销市场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导致内销收入下降32.67%,总营业收入下降
17.32%,而由于国内市场降价促销,致使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级2.89%,由于收入和毛利率的同时下降,导致毛利额较
上年同期下降4,049.24万元。



(2)报告期加大研发投入,产品更新换代致使模具费用摊销增加,用工成本的上涨等多因素导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601.86万元,增长28.86%。


(3)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698.70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
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1.2
条规定,可能出现暂停上市风险。公司将根据深交所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
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六、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吴明厅

201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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