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银信添利:分红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13日 11:33:49 中财网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











































































公告
送出日期:
2016

4

13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666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7

3

14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银河银信添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银信添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3

3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6
年度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
A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667


51966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净值(单位:人民币
元)


1.1009


1.099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
供分配利润(单位:人
民币元)


8,632,575.15


2,845,948.4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
的应分配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4,316,287.58


1,422,974.2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
份额)


0.1600


0.1500




注: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收益
超过
0.001
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收
益的
50%
;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以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
分配方案。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4

18



除息日


2016

4

18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4

20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6

4

18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
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6

4

20
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往各销售机构。






3.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
2016

4

19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6

4

20
日起
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
[2002]128
号《关于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
免收申购费用。





注: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自
2008

5

23
日起分

A

B
两类份额。分级前,本基金已于
2007

8

20
日、
2007

11

26
日、
2008

3

26
日实施了三次分红,派发现金累计金额为
0.58
元。分级后,本基金
A
类(代码:
519667
)、
B

(代码:
519666
)于
2008

6

23
日、
2008

9

22
日、
2008

12

23
日、
2009

3

24
日、
2009

6

8
日、
2009

7

27
日、
2009

11

3
日、
2010

1

26
日、
2010

4

22
日、
2010

10

28
日、
2010

1

17
日、
2011

4

20
日、
2012

7

13
日、
2012

10

18
日、
2013

1

17
日、
2013

4

17
日、
2013

7

12
日、
2013

10

18
日、
2015

1

19
日、
2015

4

20
日、
2015

7

13
日、
2015

10

21
日、
2016

1

19
日实
施了二十三次分红,本基金
A
类(代码:
519667
)每
10
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现金累计金额为
4.40
元,本基金
B
类(代码:
519666
)每
10
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现金累计金额为
4.65
元。本次为
2016
年度
第一次分红。



2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
日申请
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
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
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
为现金分红。



4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
请于
2016

4

18
日前(不含
4

18
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
)代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
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
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
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
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
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



6
)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
高基金投资收益。



7
)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alaxyasset.com



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
400
-
820
-
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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