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鹏华纯债: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4月)

时间:2016年04月13日 15:02:10 中财网


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四月


更新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2年
7月
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鹏华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931号文)核准,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2年
9月
3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
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
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年
3月
2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年
12月
31日(未
经审计)。



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4
三、基金管理人
................................................................................................................................7
四、基金托管人
...............................................................................................................................15
五、相关服务机构
...........................................................................................................................19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38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8
八、基金的投资
...............................................................................................................................45
九、基金的业绩
...............................................................................................................................52
十、基金的财产
...............................................................................................................................54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
54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
5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9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1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
61
十六、风险揭示
...............................................................................................................................64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66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68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79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87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88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90


二十三、备查文件
90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
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基金
”)的投
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鹏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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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
6月
9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29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
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
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直销机构: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基金销售网点: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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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
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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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54.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基金合同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
金合同的任何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3、设立日期:
1998年
12月
22日
4、法定代表人:何如
5、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6、电话:(0755)82021233传真:(0755)82021155
7、联系人:吕奇志
8、注册资本:人民币
1.5亿元
9、股权结构:


出资人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计
15,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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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会计师,国籍:中国。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助理、副行长、党委委员、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讲师,国籍:中国。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任科员、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周中国先生,董事,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国籍:中国。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
2000年
7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
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
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
2015年
6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
理。



Massimo
Mazzini先生,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
Arthur
Andersen
MBA)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投资总监、
CAAM
AI
SGR及
CA
AIPG
SGR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AAM
SGR)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
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
Epsilon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首席执行官,欧利盛资本
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首席执行官、欧利盛
AI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AI
SGR)首席执行官。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卢森堡)董事、
V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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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



AndreaVismara先生,董事,法学学士,律师,国籍:意大利。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
Credit
Agricole
Group)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CAAM
SGR)法务部、产品开发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治理与股权部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现在现任意大利欧利
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公司事务部总监,意大利欧利盛资
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董事会秘书、监事会秘书、及独立委员
会秘书、
Epsilon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
Epsilon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董事会秘书、监事会秘书、及独立委员会秘书。


史际春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安徽大学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国籍:中国。曾任新疆军区干事、秘书、编辑,甘肃

省委研究室干事、副处长、处长、副主任,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
2005年
6月至
2007年
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2007年
12月至
2010年
12月,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独立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国籍:中国。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负责
贷款管理和运营,项目涉及制造业、能源、电信、跨国并购;
2007年加入曼达林投资顾问
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监事会主席,研究生学历,国籍:中国。曾在中农信公司、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SANDRO
VESPRINI先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
出纳部、税务师事务所、菲亚特汽车发动机和变速器平台管控管理团队工作、圣保罗
IMI
资产管理
SG
R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在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财务负责人。


陈冰女士,监事,本科学历,国籍:中国。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
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资金财务部
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现任国信证券资
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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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丹女士,职工监事,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北京市金杜
(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
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职工监事,大专学历,国籍:中国。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
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
2011年
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职工监事,管理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毕马威(中国)管理顾问公司咨
询顾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2014年
10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高阳先生,副总裁,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基金裕泽基金经理、基金裕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
员,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股权资产部(实
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年至
2015年期间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
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苏波先生,副总裁,管理学博士,国籍:中国。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
长、投资部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机构理财部总经理、职工监事,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国籍:中国。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中国
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秘书处副处级秘书、发行监管部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处长、处
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刘太阳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
10年金融证券从业经验。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金融
市场部高级交易员,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作;
2011年
5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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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债券研究工作,担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2012年
9月起担任鹏华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12月至
2014年
3月担任鹏华理财
21天债券基金(2014年
3月已转型为鹏华月月发
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4月起兼任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

5月起兼任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
3月起兼任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
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3月起兼任鹏华丰盛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固定收益
部副总经理。刘太阳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它基金情况:
2012年
12月至
2014年
3月担任鹏华理财
21天债券基金(2014年
3月已转型为鹏华月


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4月起兼任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
5月起兼任鹏华实业债纯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4年
3月起兼任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5年
3月起兼任鹏华丰盛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初冬女士,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及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鹏华双债增利债券、鹏华双债加利债券基
金基金经理。

冀洪涛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一部总经理,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专户投资经理。

王宗合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二部总经理,鹏华消费优选混合、鹏华金
刚保本混合、鹏华品牌传承混合、鹏华养老产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鹏华中证
500指数
(LOF)、鹏华地产分级、鹏华沪深
300指数(
LOF)、鹏华创业板分级、鹏华互联网分级基
金基金经理。


梁浩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鹏华新兴产业混合、鹏华动力增长混
合(LOF)基金基金经理。

阳先伟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鹏华丰收债券、鹏华双债
保利债券、鹏华可转债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二部副总经理,鹏华中国
50混合、鹏华消
费领先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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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募集、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对价;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的禁止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公司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合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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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非法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
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份;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
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
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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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内部控制体系

(1)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战略和控
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2)公司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
导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并可向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3)公司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公司各部门总经理定期召开会议对各类
风险予以充分的评估和防范,对业务过程中潜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通报、讨论,并及时采取
防范和控制措施。

(4)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
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
时提出整改建议。

(5)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业务风险负有管控和及时报告的义务。

(6)员工:依照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全员风险控制
”的理念,公司每个员工均负有一
线风险控制职责,负责把公司的风险控制理念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业务环节当中,并负有把
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或风险问题及时进行报告、反馈的义务。

4、内部控制措施

(1)公司通过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力争
从源头上杜绝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人利益和公司
合法权益。

(2)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并着力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
识,营造浓厚的风险管理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包括岗位自控、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监督的、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三道内控防线。

(4)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自成立来,公司不断完善内控组
织架构、控制程序、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通过不断地对内部控
制制度进行修订和更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5)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公司建立了包括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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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在内的业务流程、规章等,从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
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


(6)建立了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在岗位设置上采取了严格的分离制
度,实现了基金投资与交易、交易与清算、公司会计与基金会计等业务岗位的分离制度,形
成了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7)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公司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使每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岗
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

(8)构建风险管理系统:公司通过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
并经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监督,从而识别、评估和预警
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明晰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
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即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及时、快速作出风险控制决策。

(9)建立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公司启用了恒生交易系统以及自行开发的投资指标监
控系统等计算机辅助控制系统,对投资比例限制、
“禁止买入股票名单
”、交叉交易等方面进
行电子化控制,有效地防止了运作风险和操守风险。

(10)不断强化投资纪律,严格实施股票库制度:公司不断强化投资纪律,加强集体决
策机制,各基金的行业配置比例、基金经理个股授权、基准仓位等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

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股票库制度、禁止和限制投资股票制度,并由研究小组负责维护,
所有股票投资必须完全从股票库中选择。公司还建立了契约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各基金遵
守基金合同的情况进行评估,防范契约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
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
09月
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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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年
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年
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939),

2007年
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601939)。


2015年
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8.81%;客户贷款和垫款
总额
101,571亿元,增长
7.20%;客户存款总额
136,970亿元,增长
6.19%。净利润
1,322
亿元,同比增长
0.97%;营业收入
3,110亿元,同比增长
8.34%,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

6.3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成本收入比
23.23%,同比下降
0.94个百
分点。资本充足率
14.70%,处于同业领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合;营业网
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1.44万个,综合营销团队达到19,934个、综
合柜员占比达到84%,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
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
达94.32%,较上年末提高6.29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
客户分别增长8.19%、10.78%和11.47%;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
“建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2015年6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374.76亿
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
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
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
家按照财政部要求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
方存管客户数3,076万户,管理资金总额7,417.41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
名机构授予的40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5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2;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
中继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2015年世界500强排名第29位,较上年上升9位;荣获
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的“2015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
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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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
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1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56只证
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
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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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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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号
502室
电话:(010)88082426
传真:(010)88082018
联系人:李筠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花园石桥路
33号花旗大厦
801B
电话:(021)68876878
传真:(021)68876821
联系人:李化怡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
568号新世界国贸大厦
I座
1001室
电话:(027)85557881
传真:(027)85557973
联系人:祁明兵
(5)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0号富力中心
24楼
07单元
电话:(020)38927993
传真:(020)38010789
联系人:周樱
2、银行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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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未雨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传真:010-66107913
联系人:刘秀宇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邱泽滨
网址:www.95599.cn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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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联系人:杨涓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
www.psbc.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联系人:唐苑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联系人:穆婷
传真:010-58560666
网址:www.cmbc.com.cn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联系人:汤征程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王媛
客服电话:95558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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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6523,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
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旗峰路
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
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
www.cib.com.cn
(1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孔超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联系人: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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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2-58316666
传真: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11
网址:www.cbhb.com.cn

(16)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洛阳洛龙区开元大道
25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李亚洁
客户服务电话:96699
网址: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17)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
0472-5189051
传真:0472-5189057
客服电话:内蒙古地区
0472-96016;北京地区
010-96016;宁波地区
0574-967210;
深圳地区
0755-967210;成都地区
028-65558555
公司网站:www.bsb.com.cn
(18)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号
法定代表人:蒋伟
客服电话:
::400-880-0338或
96588(广东省外请加拨
0756)
联系人:李阳
网址:
www.crbank.com.cn
(19)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号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客服电话:400-889-6666
联系人:孟明
网址:www.jlbank.com.cn
(20)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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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客户服务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21)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联系人:陈幸
客户服务电话:96228
网址:
www.dongguanbank.cn
(22)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号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客服电话:0512-96065
联系人:朱芳
网址:www.zrcbank.com
(23)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总部)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关达昌
客服电话:0512-38663866
联系人:李杰
网址:http://www.hkbea.com.cn3、券商销售机构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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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2316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联系人:陈曦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标志商务中心
A栋
11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标志商务中心
A栋
11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275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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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
18楼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68716150
传真:028-86150615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客服电话:400-8888-666
/
95521
联系人:朱雅崴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网址:
www.gtja.com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3600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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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联系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网址:wwww.bhzq.com
(1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电话:0755-83516289
联系人:刘阳
网址:www.cc168.com.cn
(1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5368688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网址:
www.96251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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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2222号安联大厦
34层、28层
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6)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联系电话:021-38637463
联系人:周一涵
网址:stock.pingan.com
(1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号国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F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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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牛孟宇
网址:www.ghzq.com.cn


(1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
04、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联系人:万玉琳
客户服务热线:400
600
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20)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梁薇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号码:020-88836654
客服热线:021-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21)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联系人:马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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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邮编:100086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898
公司网址:www.xsdzq.cn

(22)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2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668802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2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楼
办公地址:西安市东新街
232号陕西信托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刘莹
电话:029-87406649
传真:029-87406710
客户服务电话:95582
网址:www.westsecu.com
(2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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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A座
37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崔成
电话:027-87610052
传真:027-8761886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2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7层及
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910-1166
网址:
www.cicc.com.cn
(2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联系电话:023-63786141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
www.swsc.com.cn
(28)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李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8866
联系电话:029-63387256
联系人:黄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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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kysec.cn
4、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名义层
11-A,8-B4,9-B、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号皇冠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7-780
联系电话:023-86769742
联系人:谭忻
网址:
www.cfc108.com
5、第三方销售机构


(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
5层
5122室
法定代表人:黄永伟
联系人:侯仁凤
联系电话:010-57756068
客服电话:400-786-8868
网址:
www.chtfund.com
(2)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法定代表人:王昌庆
联系人:罗细安
联系电话:010-67000988
客服电话:400-001-8811
网址:
www.zcvc.com.cn
(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马林
传真:010-6202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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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4)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网址:www.fund123.cn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扬
联系电话:021-208358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licaike.hexun.com
(6)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801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何菁菁
网址:www.noah-fund.com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室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
37号
4号楼
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50325989
联系人:陶怡
网址:
www.ehowbuy.com
(8)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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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楼
法定代表人:张皛
联系人:黄敏儿
联系电话:020-38788892-823
客服电话:440-8202-819
网址:
https://fund.bundtrade.com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郭坚
联系人:何雪
联系电话:021-20662010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址:
www.lu.com
(1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10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联系电话:020-87599527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089-1289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刘琼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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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联系人:邓洁
联系电话:010-58321388-1105
客服电话:010-58325327
网址:jrj.xinlande.com.cn
(13)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1806-1810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号楼
1806-1810
法定代表人:卓紘畾
联系人:王娓萍
联系电话:0755-33376853
客服电话:4006-877-899
网址:www.dowinfund.com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邓爱萍
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
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网址:www.txsec.com
(1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3201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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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招弟
联系人:毛怀营
联系电话:010-59393923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1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法定代表人:唐宁
联系人:王巨明
联系电话:010-52855650
客服电话:400-6099-500
网址:
www.yixinfund.com
(18)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拱墅区霞湾巷239号8号楼4楼4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教工路
18号
EAC欧美中心
A座
D区
8层
法定代表人:陆彬彬
联系人:鲁盛
联系电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1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传真:0571-88911818
联系人:蒋泽君
网址:
www.10jqka.com.cn
(20)中期时代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号
1幢
11层
110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号
1幢
11层
法定代表人:路瑶
联系人:侯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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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59539888
客服电话:400-8888-160
网址:www.cifcofund.com


(21)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黄敏嫦
联系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实情,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
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吴群莉
联系电话:0755-82021106
传真:0755-82021165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负责人:赵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号华贸中心
3号写字楼
34层
联系电话:(
010)
58091000;(
0755)
23982200
传真:(
010)
58091100;(
0755)
23982211
联系人:黄亮
经办律师:孔雨泉、黄亮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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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六、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中
国证监会
2012年
7月
13日证监许可
[2012]931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从
2012年
8月
2日起

8月
29日止,有效认购份额
2,384,767,337.36份,利息结转份额
1,523,207.02份,合计
2,386,290,544.38份,募集户数为
14,466户。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存续期为不定期。


(二)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
2012年
9月
3日正式生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
20个工作日达不
到200人,或连续
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
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1、本基金管理人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和广州的直销中心;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网点以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代销机构营业网
点;

3、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具体业务规则与说明参见相关公告)。


具体销售网点由基金管理人在本招募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公告中列明。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基金销售机构或办理本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场所,并予以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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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
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或另行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
2012年
10月
1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于
2012年
10月
19日开通了指定代销机构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相关费率、业务规则等内容详见本基金管理人
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赎回。投资
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
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

的申请。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

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
T



更新招募说明书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
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
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
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金额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0元(含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
3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
额为
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
制)。各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如
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
10元人民币,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请遵循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3、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
余额为
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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