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长盛同辉: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4月)

时间:2016年04月13日 15:02:12 中财网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基金管理人:
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
2

6

15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827号文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
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
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
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
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
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

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
和预期风险

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
收益品种。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3

13
日,有关财务
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
1
5

12

3
1
日。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0
第六部分
分级运作期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参考净值计算规

..............
47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51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52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上市与交易
................................
....
53
第十部分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
5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
....
6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7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8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84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85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92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94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96
第十九部分
分级运作期内基金份额的折算
............................
97
第二十部分
分级运作期到期后基金份额的转换
.......................
105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108
第二十二部分
风险揭示
................................
...........
113
第二十三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
119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121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37
第二十六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6
第二十七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47
第二十八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49
第二十九部分
备查文件
................................
...........
150

第一部分 绪言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


《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管理
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基金





基金


)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
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
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
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
或本
基金合同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及对该
托管
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

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
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2012

12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
办法》:

2013

2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8

主席办公会议通过,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日实
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
1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法律主体,包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
并存续
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
并存续
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
国境内证券市场的
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
投资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合法
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1.
基金销售业务:指
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
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3.
直销机构:指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代销业
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
业务的机构


25.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
中心
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6.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
销售业务的
确认、清
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27.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
机构


28.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


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

开立的、记录投资

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
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
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31.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
,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的日期


32.
基金募集期



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
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
个月


33.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
T



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
投资
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


作日


36.
T+n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7.
开放日


为投资人
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或其他
业务的
工作日


38.
交易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9
.
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
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销售机
构业务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


40.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

,投资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
申购


基金合同生效后
,投资
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
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

基金份额
兑换为现金
的行为


43.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
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
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席位或交易单元)
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46.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
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
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
:指分级运作期内的本基金之基础份额,以及
分级运作期到期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49
.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指本基金之基础份额自动分离或者分拆的
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50
.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指本基金之基础份额自动分离或者分拆的
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51.
巨额赎回
:指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
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
开放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2.


指人民币元


53.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5.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6.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
净值:指计算日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
份额总数


5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
资产
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8.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
其他媒体


5
9
.

/
天:指公历日


60
.
月:指公历月


61.
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62.
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内的会员单位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



场所


6
3
.
注册登记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
注册
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
4
.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65.
上市交易: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指投资者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
价的方式买卖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行为;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指投资者通过
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
的行为


66.

上市交易公告书

:在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指《长盛同辉深证
100

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上市交易公告书》;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指《
长盛同辉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之上市交
易公告书》


67.
分级运作期:指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分级运作所设定的期限。本基金的分级
运作期为

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至满

年的对应日结束,如对应日为非
工作日,则该分级运作期到期日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


68.
分级运作期到期基金份额的转换:指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后,
长盛同辉

100
等权重
A
份额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按照约定的转换规则,采
用份额比例折算的方式以各自份额的参考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份
额的行为


6
9
.
自动分离:指投资人在场内认购的每
2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
在发
售结束后按
1

1
比例自动转换为
1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1


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的行为


70
.
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A
份额

长盛同辉

100
等权重
B
份额
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
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71
.
分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2

长盛同辉

100
等权重份额
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1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1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的行为



72
.
合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

长盛同辉

100
等权重
A
份额

1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申请转换成
2

长盛
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
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73
.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
,对于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而言,指
1.00



74.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参考净值:
指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在
T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份额
净值计算的基础上,
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
T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

A
份额
/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B
份额
估算价值


75
.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7.0%
”。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持有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某一会
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
损失情况下,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
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76
.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累计约定应得收益:
长盛同辉深
100
等权重
A
份额
依据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截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的
累计收益


77.
标的指数:深证
100
等权重指数


78.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
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城建大厦
A

21



法定代表人:
高新


电话:(
010

82019988


传真:(
010

82255988


联系人:叶金松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9
]
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3

26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8900
万元。截至目前,本
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比例为:
国元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
银行
有限公司占
注册资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安徽省投资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
13%


截至
2
01
6

3

1
3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

四十

只开放式基金和五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
同时管理
专户理财产品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高新先生,董事长,管理工程硕士。曾担任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发
行部副经理、证券营业部经理,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上
海安申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总裁
助理、副总裁,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蔡咏先生,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
会计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国
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港黄
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钱力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干部、科员、副
主任科员、一处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秘书一室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副主任,



安徽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处长、综合处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淮南市政府
副市长。现任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陈翔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政
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省政
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省工商
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
委员会副书记。

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瑞
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中
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行政总裁。


陈健元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高盛(亚洲)有限责任
公司、巴克莱银行。现任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北亚洲区私人
银行业务主管。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
任科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
财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部
总经理。2004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州
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
香港等
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
任香港国际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公共政策讲座教授。曾任香港消费者委员会
有关银行界调查的项目协调人、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
PECC
)属下公司管制研
究小组主席、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复旦大学顾问教授、香港城
市大学讲座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现任香港教育学院校长、香
港金融管理局
ABF
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

2007
年被委任为太



平绅士。

2009
年获香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



荣兆梓先
生,独立董事,学士,教授。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

现任安徽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政治经济学博士点学科带头人,武汉大
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
委员,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全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
长。



周放生先生,独立董事,在职研究生毕业。曾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处长、
处长,国有资产管理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经贸委国有企业脱困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室主任,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副巡
视员。现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
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
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会成员


陈新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经济师。曾担任交通银行淮南分行信贷员,
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投资副经理,香港黄山有限公司投资业务经理,国元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
兼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国元期货有限公司董事,国元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国元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吴达先生,监事,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
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
配置委员会成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

2007年8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长盛环球景气行业
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
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3

7
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
理。




3
.管理层成员


高新先生,董事长,管理工程硕士


同上。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杨思乐先生,英国籍,拥有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
硕士学位,特许另类投资分析师 CAIA。从1992年9月开始曾先后任职于太古集
团、摩根银行、野村项目融资有限公司、汇丰投资银行亚洲、美亚能源有限公司、
康联马洪资产管理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新加坡)。2007年8月起加入长
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叶金松先生,大学,会计师。曾任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会部经理,安徽省信
托投资公司财会部副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风险监管部副
经理、经理。2004年10月起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


林培富先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
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公司
筹备组负责人。2005年1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监、长盛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宁先生,EMBA。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理
等职务。2005年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动
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
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盛城镇化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蔡宾先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历任宝盈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
研究员、社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禧
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鑫二号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经理,长盛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超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央财经大学硕士,CFA(特许金融分析师),
FRM(金融风险管理师)。2007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金融工
程与量化投资部金融工程研究员等职务。自2011年12月6日起任长盛同瑞中证
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3年1月5日起兼任长盛同辉深证
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4月27日起
兼任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
22日起兼任长盛同庆中证
8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自2015
年6月16日起兼任长盛中证金融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
年6月18日起兼任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刘斌先生,
2012

9

13
日至
2013

11

4
日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






募说明
书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
日期和解聘日期。)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同上。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EMBA。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伦敦政治经济学院金融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同上。


刘旭明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国信
证券经济研究所首席分析师。2013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
究部总监,长盛生态环境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养老
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益成长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
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
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自
有资产、委托理财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分
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6)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
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业务操作层、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管
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长负责
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工作,对


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险问题进行
研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持续完善且严格
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及公司制度,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
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法,
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
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
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
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在报经公
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部门
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公司及
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
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
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或修正


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各项制度
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发
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和督
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出具监
察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
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
2004

09

17



组织形
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12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
(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10
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
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10
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
牌上市
(
股票代码
939)
,于
2007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
股票代码
601939)




2015

6
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
182,192
亿元,较上年末增

8.81%
;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
101,571
亿元,增长
7.20%
;客户存款总额
136,970
亿元,增长
6.19%
。净利润
1,322
亿元,同比增长
0.97%
;营业收入
3,110
亿元,同比增长
8.34%
,其中,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
6.3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
5.76%


成本收入比
23.23%
,同比下降
0.94
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14.70%
,处于同业领
先地位。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总行成立了渠道与运营管理部,全面推进渠道整
合;营业网点“三综合”建设取得新进展,综合性网点达到
1.44
万个,综合营
销团
队达到
19,934
个、综合柜员占比达到
84%
,客户可在转型网点享受便捷舒
适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打造电子银行的主渠道建设,有力支持物理渠道的综
合化转型,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94.32%
,较上年末提高
6.29
个百分点;个人网上银行客户、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手机银行客户分别增长



8.19%

10.78%

11.47%
;善融商务推出精品移动平台,个人商城手机客户端“建
行善融商城”正式上线。



转型重点业务快速发展。

2015

6
月末,累计承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2,374.76
亿元,承销金额继续保持同业
第一;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新发
基金托管只数均列市场第一,成为首批香港基金内地销售代理人中唯一一家银行
代理人;多模式现金池、票据池、银联单位结算卡等战略性产品市场份额不断扩
大,现金管理品牌“禹道”的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代理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代理中央非税收入收缴业务客户数保持同业第一,在同业中首家按照财政部要求
实现中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上线试点。“鑫存管”证券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
客户数
3,076
万户,管理资金总额
7,417.41
亿元,均为行业第一。



2015
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
泛认可,先后
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
40
多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
2015
年“世
界银行
1000
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继续位列全球第
2
;在美国《福布斯》
杂志
2015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排名中继续位列第
2
;在美国《财富》杂志
2015
年世界
500
强排名第
29
位,较上年上升
9
位;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志颁发
的“
2015
年中国最佳银行”奖项;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年度最具社会
责任金融机构奖”和“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金融奖”两个综合大奖。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
券保险
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
QFII
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
算处、监督稽核处等
9
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
有员工
210
余人。自
2007
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
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
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
业务和内部
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
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
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
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
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
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
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
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
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
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
户、
QFII
、企业年金等产
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
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年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56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
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
最佳托管银行”。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
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
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
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
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
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



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
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
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
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
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
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
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
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
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
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
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
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

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
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
监会。



4.
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
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20层


法定代表人:高新


电话:010-82019799

82019795


传真:010-82255981、82255982

联系人:吕雪飞、张晓丽

2、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
:
王未雨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
大街
69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联系人:
唐文勇


电话:
010
-
8510
6055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宋府

电话:(010)66594904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姚磊、高天

电话:021—61616206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077278

传真:0755-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廉赵峰

电话:65557053

传真:65550827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博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1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
022
-
28451991


传真:
022
-
2845195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bhzq.com



1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
0571
-
87822359


传真:
0571
-
97918329


客户服务电话:
96336
(浙江

,40086
-
96336
(全国)


公司网址:
www.ctsec.com



13

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
刘阳


电话:
0755
-
83516089


传真:
0755
-
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
0755
-
33680000 400
-
6666
-
888


公司网址:
www.cgws.com




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25

2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电话:

0755

23838750


传真:

0755

23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1888


公司网址:
www.fcsc.com



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400
-
600
-
0686


传真:

0431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00
-
0686


公司网址:
www.nesc.cn



17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2
号楼
22

-
29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
021
-
63325888


传真:
021
-
633261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03


公司网址:
www.dfzq.com.cn



18

东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传真:
(021

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1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12
-
15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
010
-
66555316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公司网址:
www.dxzq.net



2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电话:
0769
-
22100155


传真:
0769
-
22119426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30



公司网址:
www.dgzq.co
m.cn



2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

24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郭军瑞


电话:
0731
-
85832503


传真:
0731
-
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com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
8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
-
2216
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24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
020
-
88836999


传真:
020
-
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61303


公司网址:
www.gzs.com.cn



2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
46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
0755
-
83709350


传真:
0755
-
8370485
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公司网址:
www.ghzq.com.cn



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


电话:
028
-
86690057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6
-
600109
地区服务热线:
95105111
(四川)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法定代表人:万建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62580818
-
213


传真:

021

625694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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