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碧水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14日 17:37:03 中财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
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69]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
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9.00元。截至2010年4月1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55,300万元,扣除
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0,872.20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427.8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1-0016号《验资报告》。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147,800,59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2.16元。截至2015年8月4日,公司
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7,800,595股,募集资金总额
6,231,273,085.2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
用44,303,437.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86,969,648.06元。上述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00140号的验
资报告。


(二)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510.96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
资项目人民币2,510.96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4,496.96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464.67万元,定期存单为12,000.00万
元,差额为人民币2,032.29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99,190.57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
投资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1,230.47万元(含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724.08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
84,130.47万元,定期存单为37,1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9年7月3日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12月22日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及2014年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进行修订。


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西单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北京中关村西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北京清华园支行、浦
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由公司在该等行开设了9个专户存储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
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投资项目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
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
工程项目》。仍使用原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乌苏水源建设项目
开具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4,427.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10.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0,220.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
-(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
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膜组器扩
大生产及
其研发、
技术服务
与运营支
持中心

否(注:
实施方
式和实
施地点
变更)

29,554.00

29,554.00

29,554.00

2,212.47

17,834.99

-11,719.01

60.35%

2010年6月30


51,311.06





超/微滤膜
系列产品
生产线



27,059.00

27,059.00

27,059.00

298.49

28,010.63

951.63

103.52%

2010年6月30


27,481.51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56,613.00

56,613.00

56,613.00

2,510.96

45,845.62

-10,767.38











超募资金
投向

























对外投资
成立云南
水务产业
投资发展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00%

2011年6月21


6,015.53








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
成立湖南
碧水源环
保科技有
限公司



1,152.00

1,152.00

1,152.00



1,152.00



100%

2011年9月8


-198.77





对外投资
成立无锡
碧水源丽
阳膜科技
有限公司



2,215.20

2,215.20

2,215.20



2,215.20



100%

2011年10月
18日

-5.67





对外投资
成立武汉
武钢碧水
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




5,880.00

5,880.00

5,880.00



5,880.00



100%

2012年1月13


-255.96





对外投资
成立北京
北排水务
投资有限
公司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

2013年6月30


912.33





对外投资
成立山西
太钢碧水
源环保科
技有限公




8,820.00

8,820.00

8,820.00



8,820.00



100%

2013年12月1


718.80





归还银行
贷款(如
有)











2,000.00













补充流动
资金(如
有)











104,696.73
















超募资金
投向小计



88,067.20

88,067.20

88,067.20



194,763.93







7,186.26





合计



144,680.20

144,680.20

144,680.20

2,510.96

240,609.55

-10,767.38





85,978.8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按招股说明书承诺进度,募集资金项目尚在建设中,不存在未达到计划的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发、技术服务与运营
支持中心”原计划拟在公司总部通过自行购买设备进行建设的方式进行,现改为通过购买北京市门头沟再生水厂同样设
备25年的使用经营权的方式来实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膜组器扩大生产及其研发、技术服务与运营
支持中心”原计划拟在公司总部通过自行购买设备进行建设的方式进行,现改为通过购买北京市门头沟再生水厂同样设
备25年的使用经营权的方式来实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4,416.43
万元,该事项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0】第1-1201号《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
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1,406.1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暂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4,427.8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187,814.80万元。


2010年5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2,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2010年1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6,000万元为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资
金,本次会议决定将该1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云南水
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60,000万元与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云南水务
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湖南碧
水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760万元与益阳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湖南碧水源科技
有限公司。


2011年7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无锡碧
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215.20万元与控股公司江苏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本三菱丽阳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无锡碧水源丽阳膜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9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2011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内
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与内蒙古东源宇龙王实业(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武汉
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14,700万元超募资金,与武汉钢铁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
投资设立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8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并已及时将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3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
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7,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8月22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并已及时将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11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
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使用4,900万元自
有资金投资设立内蒙古东源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7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归
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并已及时将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3年3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
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在到期之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4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1,139.6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8,000万元为公司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
资金,本次会议决定将该1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年6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资金
的议案》。同意将使用5,76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使用1,152万元超募资金及4,608
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湖南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笔投资第一期出资1,152万元已经支付完成。


2013年6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北京京建水务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对北京京建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北京京建水
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82%的股权。


2013年7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
体董事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06.1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在到期之前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投
资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使用14,7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使用5,880万元
超募资金及8,82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武汉武钢碧水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该笔投资第一期出资5,880万元已经支付完
成。


2013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
资资金及投资合作主体的议案》,同意将使用9,00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使
用8,820万元超募资金及18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将与太原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山西太钢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与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山西太钢碧水
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4日,公司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批准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人民币1,406.16万元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并已及时将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4年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超募资金1,552.26万元及其截至划拨之日的全部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8,696.9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9,190.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89,2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9,190.5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截至期末
承诺投入
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2)
-(1)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
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珠海市全市污
水管网建设工
程项目(第一
批)





72,059.90

72,059.90

57,647.92

20,110.00

20,110.00

-37,537.92

35%

2017年12
月31日

168.75





甘泉堡工业园
区污水处理工
程项目





36,208.58

36,208.58

36,208.58

24,367.44

24,367.44

-11,841.14

67%

2015年12
月31日

823.84





吉林市污水处
理厂(一期)
提标改造工程





32,400.00

32,400.00

28,842.00

21,423.44

21,423.44

-7,418.56

74%

2016年12
月31日

1,393.46





烟台市套子湾
污水处理厂二
期工程项目





14,957.72

14,957.72

14,957.72



14,957.72





14,957.72



-

100%

2015年12
月31日










沙湾县第三水
源地工程、沙
湾县翠山生态
绿化供水工程
项目



21,230.00

21,23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0

100%

2016年9
月30日







北京市门头沟
区第二再生水
厂工程项目





58,020.42

58,020.42

43,800.16

30,289.61

30,289.61

-13,510.55

69%

2016年12
月31日







北京市密云新
城再生水厂
(一期)工程
项目





29,561.86

29,561.86

22,127.13

19,939.99

19,939.99

-2,187.14

90%

2016年12
月31日







顺义区镇级再
生水厂建设运
营项目(北小
营镇、北石槽
镇、李遂镇)





9,843.65

9,843.65

7,724.89

4,385.59

4,385.59

-3,339.30

57%

2016年12
月31日







汕头市潮南区
陈店镇、陇田
镇、司马浦镇
3座污水处理
厂PPP项目



67,970.00

67,970.00

35,000.00

32,510.42

32,510.42

-2,489.58

93%

2016年12
月31日







太原市晋阳污
水处理厂及配
套管网一期工
程项目





109,600.00

109,600.00

86,530.00

103,940.08

103,940.08

17,410.08

120%

2016年12
月31日







正定新区污水
处理厂(一期)
工程项目





22,463.00

22,463.00

22,463.00

10,000.00

10,000.00

-12,463.00

45%

2015年12
月31日







丰县地面水厂
一期工程特许
经营项目(原
水工程项目)





4,613.84

4,613.84

1,900.00

1,384.15

1,384.15

-515.85

73%

2017年12
月31日










丰县地面水厂
一期工程特许
经营项目(净
水工程项目)





43,179.20

43,179.20

18,000.00

12,956.00

12,956.00

-5,044.00

72%

2017年12
月31日







南阳高新区光
电产业园污水
处理厂项目





17,762.70

17,762.70

10,000.00

9,100.04

9,100.04

-899.96

91%

2016年12
月31日







补充流动资金



78,826.09

78,826.09

78,826.09

78,826.09

78,826.09



100%

2015年8月
4日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94,000.00

94,000.00













合计



618,696.96

618,696.96

485,027.49

499,190.57

499,190.57

-79,836.9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甘泉堡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建设进度与计划相符。募
集资金投入比例占承诺总投资比例较低,是因为上述项目部分工程款尚未结算,且公司节约成本运营,上述两个项目将
有部分结余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南郑县人民政府得到上级政府资助,改变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的投资方式,改由政府出资建设该
项目,该项目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建设;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延期,可能会对公司收
益产生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
综合评估后认为,将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汕头
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
工程项目”,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尽快推进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从而实现全体股东
利益的最大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
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
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31,171.05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9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1)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

A)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拟采用B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0,8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19,200.00万元。项目已取得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农经【2013】518号)。


截至2015年10月,上述募投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三方监管
的募集资金专户。


B)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南郑县人民政府得到上级政府资助,改变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
目的投资方式,改由政府出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安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建设。


(2)乌苏水源建设项目

A)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拟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项目总投资额预计96,262.0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0,000.00万元。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
乌苏市四棵树河吉尔格勒德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农经
【2013】3613号)。


截至2015年10月,上述募投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三方监管
的募集资金专户。


B)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目前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延期,可能会对公司收益产生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董事会综合评估后认为,将募集资金投向从“南郑县云
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与“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变更为“汕头市潮南区陈店
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与“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
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
变更后,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尽快推
进项目建设,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为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提供强有力保障,
从而实现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1)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拟建设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3座污水处理厂PPP
项目

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汕头市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陈店镇、陇田镇、司马浦镇

A)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总
规模9.0万m3/d,近期规模1.5万m3/d)和厂外管网系统(近期管道长度约为4200m)。


陇田镇项目建设总投资18,186万元,使用18,186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a、
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12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77
万元,预备费816万元,建设期利息22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万元。b、厂外管网:
总投资69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3万元,预备费617
万元,建设期利息139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29%。


B)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总
规模6.0万m3/d,近期规模3.0万m3/d)和厂外管网工程(近期管网长度约7010m)。


陈店镇项目建设总投资26,282万元,使用26,28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a、
污水处理厂部分:总投资164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3477万元,预备费1192万元,建设期利息3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万元。b、


厂外管网部分:总投资98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4
万元,预备费875万元,建设期利息197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77%。


C)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污水处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一座(总
规模5.0万m3/d,近期规模3.0万m3/d)和厂外污水管网系统(近期管道长度约
6365m)。


司马浦镇项目建设总投资23,502万元,使用23,502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其中:a、
厂内污水部分总投资14934元,其中工程费用104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57
万元,预备费1081万元,建设期利息3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万元。b、厂外管
网:总投资85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2万元,预备
费763万元,建设期利息172万元。


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6.43%。


(2)“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目”

拟建设项目名称: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项


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沙湾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沙湾县

沙湾县翠山生态绿化供水工程总投资9,792.80万元,使用9,792.80万元募集资金
投资。其中:建筑工程投资6578.9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434.92万元,
临时工程投资574.66万元,独立费用投资927.67万元,预备费851.62万元,移民占
地投资112.1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46.21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166.58万元。


新疆沙湾县第三水源地工程总投资:21,227.13万元(不含铺底流动资金37.01
万元)使用11,437.2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公司自筹9,789.9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
直接费投资16053.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185.17万元;基本预备费1823.89万元;
建设期利息511.12万元;水土保持部分投资406.53万元;环境保护部分投资246.6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7.01万元。



项目投资收益率为5.99%。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入
金额(1)

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投资进度
(%)

(3)=(2)
/(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沙湾县第三水源地
工程、沙湾县翠山
生态绿化供水工程
项目

南郑县云河水
利水电枢纽工
程BT项目

21,230.00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100%

2016年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
镇、陇田镇、司马
浦镇3座污水处理
厂PPP项目

乌苏水源建设
项目

67,970.00

35,000.00

32,510.42

32,510.42

93%

2016年







合计



89,200.00



56,000.00



53,510.42

53,510.42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一、变更原因(一)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拟采用B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20,8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9,200.00万
元。项目已取得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农经
【2013】518号)。


截至2015年10月,上述募投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三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


2、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南郑县人民政府得到上级政府资助,改变南郑县云河水利水电枢纽工程BT项目的投资方式,
改由政府出资建设该项目。该项目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建设。


(二)乌苏水源建设项目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项目拟采用BOT方式(建设-运营-移交)。项目总投资额预计96,262.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70,000.00万元。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乌苏市四棵树河吉尔格勒德水利
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农经【2013】3613号)。


截至2015年10月,上述募投项目尚未进行投资,募集资金都存放在三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


2、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目前乌苏水源建设项目延期,可能会对公司收益产生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
划将募集资金改投能最快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项目。


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11月7日发布《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碧水源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在公司办公地现场核查了解其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碧水源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5年12月31日,碧水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徐沛 王晓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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