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良信电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电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良信电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3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4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 19.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1月15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2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洋支行(账号 121902931710888)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支行(账号 97010158000000022)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全称及账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存款方式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联洋支行 智能型低压电器产 品生产线项目 活期 121902931710888 68,496,161.9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 路支行 智能型研发中心项 目 活期 97010158000000022 56,477.68 协定存款账户(注) 98040167330001267 24,542,057.89 合计 93,094,697.55 注: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97010158000000022)的协定存款协议,并开立协定存款虚拟账户(账号 98040167330001267),因此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7010158000000022余额在上表中分项列示 。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投入智能型低压电器产品生产线及研发中心项目合计人民币7,715.23 万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18,045.35万 元,具体情况详见如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600.32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715.2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045.3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型低压电器 产品生产线项目 否 32,125.00 32,125.00 5,266.72 14,360.86 44.70% 2015年12月 31日 0 否 否 研发中心项目 否 5,475.32 5,475.32 2,448.51 3,684.49 67.29% 2015年12月 31日 0 否 否 合计 -- 37,600.32 37,600.32 7,715.23 18,045.35 -- -- 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5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项目尚未完全完工以及工程决 算,尚未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无此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 情况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先期投入及置 换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 公司将用自有资金归还该资金到募集资金专项帐户。2015年9月14日,公司提前归还其中的3,000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无此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中9,000.00万元用于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3,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80.86万元转入企业基建 账户尚待使用,其余金额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 披露中存在的问 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部分或全部变更,也未发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等变更事项。公司无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良信电器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6]第112708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良 信电器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 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保荐机构主要核查程序 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通过相关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访谈等多种方 式对良信电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 :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等;现场检 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情况、实施进度以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等;与公司相关 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沟通,询问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 建设情况等。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良信电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 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伟 潘 瑶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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