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诚志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0899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0899号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 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诚志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30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截至2015年12月31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诚志股份《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诚志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诚志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诚志股份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诚志股份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之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诚志股份非 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现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 公司”或“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8月8日《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3号),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 司、重庆昊海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恒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富国- 诚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651,230 股,发行价格为6.9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26,399,999.30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20,950,651.23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05,449,348.0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9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352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3.5亿元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全部使用完毕,节余利息已转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不存在用途变更的情况。 4、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5、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的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 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 行贷款,没有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开承诺收益。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实现的经济效益无法具 体测算。实现的效益体现为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财务费用减少、财务风险得 到有效降低,对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四、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 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 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 要求。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0,544.93万元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0,560.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5.07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4年:60,560.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5.07万元)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5年: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 承诺投资 项目 实际投资 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偿还银行 贷款 偿还银行 贷款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 100% 2 补充流动 资金 补充流动 资金 25,544.93 25,544.93 25,560.00 25,544.93 25,544.93 25,560.00 15.07 100% 合计 60,544.93 60,544.93 60,560.00 60,544.93 60,544.93 60,560.00 15.07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5.07万元为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投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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