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易方达黄金ETF联: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16:04:36 中财网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根据
2013

7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
其联接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

102
7
号)和
2016

3

31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
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
函》(机构部函
[2016]664
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
和注册登记机构均
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





托管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工商
银行





4. 本基金将自
20
16

5

3
日至
20
16

5

2
3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包括直销
机构

非直销销售机构
)公开发售。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 本基金
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人。

7. 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
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
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
额是人民币
1,000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8.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

不得撤销


9.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
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 销售
机构
受理
投资者的认购
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
一定成功
,而仅
代表
销售机构
确实收到

认购申请


申请
是否有效
应以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
(即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确认
结果
为准


投资者
可在
基金
合同生效
后到各销售
机构
查询
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
份额。

12. 本公告仅对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发售的有关事项
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招募说明书》


13.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efund
s
.co
m.cn

。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 各
销售
机构的
销售
网点
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
销售
机构咨询。

15.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818088

及直销
中心
专线电话(
020
-
85102506

010
-
63213377

021
-
50476668
)咨询购买事宜。

16.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7. 风险提示



基金是易方达黄金
ETF
(即“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基金财产以间接或直接的方
式投资于黄金现货合约。为紧密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
。因此,长期来看,本基金具
有与目标
ETF
及其所代表的国内黄金现货品种的风险收益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净值会随黄金市场和易方达黄金
ETF
净值的变化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
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
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
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包括黄金市场波动风险、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偏离的风险、与投资于
目标
ETF
相关的风险(投资易方达黄金
ETF
所潜在的风险会直
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本基金交易时间与境内外黄金市场交易时间不一致的风险等
本基金特有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
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投资于本基金不等同于投资于实物黄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可取
得黄
金现货合约或实物黄金。投资者应充分注意基金投资与实物黄金投资的差异。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一、
本次
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代码

000307



2. 基金
运作方式和
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


3.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 基金
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
份额
初始面值为
1
.
00
元人民币。



5. 基金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最小化




6. 募集
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
)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

本基金自
2016

5

3
日到
2016

5

23
日公开发售。

在认购期内,本基金
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
管理人
根据认购的情况可
适当调整
募集时间
,但
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3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

果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募
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人,则该基金合同满足生效条件。




4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5
)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募集期
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认购
方式与相关规定


1.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 认购费率


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
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
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
划以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
房公积
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群体范围。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认购基金份
额。



特定投资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特定投
资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
金额
M
(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100



0.
05
%


100

≤M

5
00



0.
02
%


M≥500



1,000

/





其他投资者的认
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
金额
M
(元)(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M

100



0.
5
%


100

≤M

5
00



0.
2
%


M≥500



1,000

/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赎回转认购


功能参与认购本基金,享受零认购费优惠(公
告认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


赎回转认购


功能支持赎回转出的基金为本公司旗下的货
币型基金(易理财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具体

赎回转认购


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
M(元)

(含费)

标准认
购费率

网上直销认购优惠费率

广发银行


建设银行
卡、招商银
行卡、交通
银行卡

农业银行卡

工商银行卡、中国银行
卡、兴业银行卡、浦发
银行卡、中信银行卡、
光大银行卡、民生银行
卡、天天盈账户、支付
宝账户(通过易方达官
网购买)、华夏银行卡、
平安银行卡、上海银行
卡等

M<100万

0.5%

0.06%

0.5%

0.5%

0.5%

100万≤M<500万

0.2%

0.06%

0.2%

0.2%

0.2%

M≥500万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


1,000元/笔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由
认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1+
认购费率
)


(
注:对于认购金额在
500
万元
(

)
以上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
=
认购
金额-固定认购费金额
)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利息
)/
基金份额面值


例一:某投资人
(

特定投资群体
)
投资本基金
100,000
元,认购费率为
0.
5
%
,假定该笔
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1

0.
5
%)

99,
502
.
49



认购费用=
100,000
-
99,
502
.
49

497.51



认购份额=
(100,000

497.51

50)/1.00

99,
552
.
49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99,
552
.
49
份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
(
特定投资群体
)
通过本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投资本基金
100,000
元,认购
费率为
0.
05
%
,假定该笔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期
产生的利息为
50
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



为:


净认购金额=
100,000/(1

0.
05
%)

99,950.02



认购费用=
100,000
-
99,950.02

49.98



认购份额=
(100,000

49.98

50)/1.00

100,000.
02



即:该投资人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100,000.
02
份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

2
位;认购份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认购费用不属
于基金资产。



4. 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 认购的确认


投资人

当日
(T

)
规定时间内提交的
认购
申请,通常可在
T+2
日后
(
包括


)
到基金
销售网点查询交易
确认
情况。销售机构对投资人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
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
结果
为准。



6. 按有关规定,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在
基金认购费中列支


7. 投资人认购
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
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机构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
违规进行认购


2.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
非直销销售
机构指定的基金
销售
网点认购,还可以选
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
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办理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
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
1,000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
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3. 投资者不能直接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在
本公司
直销
中心
开户的
机构
投资者必须指定
一个
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



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通过此账户进行。


非直销销售机构
网点认购的机构
投资者
应指定相应的银行活
期存款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
的资金账户
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

00

16

00
(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
基金账户
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一式两份;
(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
的注册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
构公章);
(3) 《基金业务授权委
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4) 经办人
有效
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5) 法定代表人
有效
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6) 《印鉴卡》;
(7)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复印件
(加盖
机构公章


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原件;
(8) 提供有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预留印鉴
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9) 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
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
和损失
,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

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
在直销中心认购应
提交以下

料:


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

/
申购、赎回、转换
交易等业务申请
表》一式两份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
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
中心
索取
账户和交易
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的网站
(www.
e
fund
s
.com
.cn
)
上下载
直销业务申请
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
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
直销
中心

非直销销售机构
销售网点的
业务
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
直销
中心
咨询电话:
020
-
85102506

010
-
63213377

021
-
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
非直销销售机构
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
非直销销售机构
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
通过本公司直销
中心
或网上交易系统
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
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
)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

00
之前,将
足额
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或
中国银行的直
销专户。



a.
户名: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
1419200088891


b.
户名: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
广东省分行


账号:
665257735480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
办法
划付
认购款项
,造成认购无效的,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直销专户的开户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
3
天内有效
(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
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
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
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2
.
通过
非直销销售机构
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
算账户,由
非直销销售机构
扣款。



3
.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款项

退往投资者

指定
资金结算
账户:



1

投资者
已缴款
,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
已缴款
,但未办理认购
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的;



3

投资者
缴款金额
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个人投资
者的开户与

购程序


(一) 注意事项


1. 个人
投资者
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开户。

2. 个人投资者
不能
直接以现金方式
申请
认购


3. 个人投资者通过
非直销销售机构
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
非直销销售机构





的资金账户卡;个人投资者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
款账户,
今后投资者
认(申)购、
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
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 个人投资者可在
非直销销售机构
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
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
统首次认
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投资人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是人民币
1,000
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需要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认购费)


(二)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
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00

16

00
(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
投资者申请开立
基金账户
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填妥的《

放式基金账户业务
申请表》
一式两份;



2
)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并提供复印件;



3
)出示
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并提供复印件




4
)填妥的《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5

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3. 提出
认购
申请








个人投资者
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 填妥的《
开放式基金认
/
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业务
申请表》
一式两份;
(2) 出示
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1

请有意认购基金的
个人
投资者尽早向直销
中心
索取
账户和交易
申请表。

个人
投资
者也可从易方达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网站
(www.
e
fund
s
.com
.cn
)
上下载有关
直销业务
表格,但
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

直销
中心

非直销销售机构
销售网点的
业务
申请表不同,
个人
投资者请勿混用。




3

直销
中心
咨询电话:
020
-
85102506

010
-
63213377

021
-
50476668


(三) 非直销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
非直销销售机构
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
非直销销售机构
的规定为准。



(四) 缴款方式




1
.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指
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2
.
通过
本公司
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
下:



1
)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

00
之前,将
足额
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


国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的直
销专户。



a. 户名: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东城支行


账号:
3602031419200088891


b. 户名: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
专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
广东省分行


账号:
665257735480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
办法
划付
认购款

,造成认购无效的,
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

销专户的开户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
)个人投资者
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提交认购申请时,可选择当日有效或
3
天内有效
(如果不选则默认为当日有效),对于选择当日有效的申请,资金晚于截止时间到账的,则
视为无效申请;对于选择
3
天内有效的申请,以资金实际到账之日作为有效申请受理日,资
金晚于当日截止时间到账的,则次日为有效申请受理日




3.
通过
非直销销售机构
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
算账户,由
非直销销
售机构
扣划相应款项。



4.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款项

退往投资者
指定的资金结算
账户:


(1) 投资者
已缴款
,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 投资者
已缴款
,但未办理认购
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的;
(3) 投资者
缴款金额
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截止时间的

(5)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过户登记与退款


1
.
本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募集
结束后
对基金权益进行过户
登记




2
.
在发售期内被确认
无效

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
投资者的
结算账户
划出
,在发售结束后被
确认无效的认购资金,将于验资完成日起三个工作
日内
向投资者的
结算账户
划出








、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
募集截止后
,基金
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
机构
确认

数据

将有效认购资金
(不含认购
费)及
有效认购申请资金产生的
利息一并划入
在托管行的专用账户
,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
机构
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
.
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
基金管理人
在按照规定办理了基金验资和备案手续后公告
本基金合同生效。



3
.
若本基金合同未能生效,则基金
管理人
应承担全部募
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
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成立时间:
2001

4

17



客户服务
电话:
400 881 8088
(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0

38799488


联系人:
贺晋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成立时间:
1984

1

1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成立时间:
1984

1

1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
[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三)
销售机构


1
.
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4004
-
8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
州银行大厦
40
-
43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温海萍


网址:
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



电话:
020
-
85102506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温海萍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
北京
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1703



电话:
010
-
63213377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刘蕾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2706
-
2708



电话:
021
-
50476668


传真:
400 881 8099


联系人:
于楠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
www.efunds.com.cn


募集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


4008818088

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
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直销
中心
客户还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电话查询
汇入资金的到账情况。






2
.
非直销销售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杨菲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
包商银行


注册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
6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刘芳


电话:
0472
-
5189051


传真:
0472
-
5189057


客户服务电话:内蒙古及北京地区:
96016
;宁波、深圳地区:
967210
;成都地区:
028
-
65558555


公司网站:
www.bsb.com.cn


(3)
渤海银行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
-
205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
58316666


传真:
022
-
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公司网站:
www.cbhb.com.cn


(4)
长安银行


注册地址:西
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13

1

1
单元
10101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
13



法定代表人:毛亚社


联系人:
闫石


客户服务电话:
96669

400
-
05
-
96669


传真:
029
-
88609566


网址:
http://www.ccabchina.com/



(5)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6)
福建海峡银行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158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158



法定代表人:苏素华


联系人:黄钰雯


电话:
0591
-
83967183


传真:
0591
-
8733092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39999


公司网站:
www.fjhxbank.com


(7)
富滇银行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办公地址:昆明市拓东路
41



法定代表人:夏蜀


联系人:戴秋娟


电话:
0871
-
63140324


传真:
0871
-
631944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3
3


公司网站:
http://www.fudian
-
bank.com/


(8)
广州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电话:
020
-
28019432


传真:
020
-
22389031


客户服务电话:
020
-
961111


公司网站:
www.grcbank.com



(9)
贵阳银行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77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77



法定代表人:
陈宗权


联系人:
孙泓


电话:
0851
-
868
51664


传真:
0851
-
868519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
-
96033


公司网站:
http://www.96033.cn


(10)
哈尔滨银行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遇玺


电话:
0451
-
86779018


传真:
0451
-
8677921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公司网站:
www.hrbb.com.cn


(11)
杭州联合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



办公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99



法定代表人:张



联系人:胡莹


电话:
0571
-
87923324


传真:
0571
-
87923214


客户服务电话:
96592


公司网站:
www.urcb.com


(12)
杭州银行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联系电话:
0571
-
8510819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508

0571
-
96523



传真:
0571
-
85106576


网址:
www.hzbank.com.cn


(13)
河北银行


注册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311
-
88627587


传真:
0311
-
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2
-
9999


公司网站:
www.hebbank.com


(14)
恒丰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4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东方汇经大厦
756


法定代表人:蔡国华


联系人:汪岛


电话:
021
-
20501975


传真:
021
-
20501978


客户服务电话:
95395


公司网站:
www.egban
k.com.cn


(15)
吉林银行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



法定代表人:唐国兴


联系人:孙琦


电话:
0431
-
84999627


传真:
0431
-
8499264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
-
96666


公司网站:
www.jlbank.com


(16)
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常州市和平路
413



办公地址:常州市和平路
413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包静



电话:
0519
-
89995066


传真:
0519
-
899951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05


公司网站:
http://www.jnbank.cc


(17)
晋商银行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


法定代表人:上官永清


联系人:董嘉文


电话:
0351
-
6819579


传真:
0351
-
6819926


客户服务电话:
9510
-
5588


公司网站:
www.jshbank.com


(18)
昆仑银行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
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

B



法定代表人:
蒋尚军


联系人:张碧华


电话:
010
-
89026813


传真:
010
-
8902542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96569


公司网站:
www.klb.cn


(19)
龙湾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衙前段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强大道衙前段龙湾农商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刘少云


联系人:胡俊杰


电话:
0577
-
86923223


传真:
0577
-
8692125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96596


公司网站:
www.lwrcb.com


(20)
鹿城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5
47
号信合大厦
A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547
号信合大厦
A




法定代表人:陈宏强


联系人:潘宜南


电话:
0577
-
88077675


客户服务电话:
96526


公司网站:
http://www.lcrcbank.com/


(21)
洛阳银行


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
256



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开元大道
256



法定代表人:王建甫


联系人:郭文博


电话:
0379
-
65921977


传真:
0379
-
65938595


客户服务电话:
96699


公司网站:
www.bankofluoyang.com.cn
/


(22)
民生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联系电话:
010
-
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传真:
010
-
57092611


网址:
www.cmbc.com.cn


(23)
宁波银行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24)
青岛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
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09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
109



法定代表人:刘仲生



联系人:李洪姣


电话:
0532
-
66957228


传真:
0532
-
66957229


客户服务电话:
96668

4001196668

4008896668


公司网站:
www.qrcb.com.cn


(25)
泉州银行


注册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办公地址:泉州市云鹿路
3



法定代表人:傅子能


联系人:董培姗


电话:
0595
-
22551071


传真:
0595
-
225788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312


公司网站:
www.qzccbank.com


(26)
日照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
197



办公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烟台路
197



法定代表人:王森


联系人:刘慧贤


电话:
0633
-
8081290


传真:
0633
-
80812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8
-
96588
(全国)
0633
-
96588
(日照)


公司网站:
http://www.bankofrizhao.com.cn/


(2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20

22
-
27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20

22
-
27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李晨


联系电话:
021
-
38576666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400696299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50105124


网址:
www.srcb.com


(28)
上海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法定代表人:冀光恒


联系人:汤征程


联系电话:
021
-
68475521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95594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21
-
68476111


网址:
www.bankofshanghai.com


(29)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法定代表人:姚真勇


联系人:杨洁莹


联系电话:
0757
-
22386489


客户服务电话:
0757
-
22223388


传真:
0757
-
22388235


网址:
www.sdebank.com


(30)
苏州银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朱瑞良



话:
0512
-
69868364


传真:
0512
-
69868370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公司网站:
www.suzhoubank.com


(31)
威海市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办公地址:威海市宝泉路
9



法定代表人:
谭先国


联系人:
刘文静


电话:
0631
-
5211651


传真:
0631
-
5215726


客户服务电话:山东省内
96636
,中国境内
40000
-
96636


公司网站:
www.whccb.com

www.whccb.com.cn



(32)
潍坊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
胜利东街
5139



办公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
5139



法定代表人:史跃峰


联系人:潘学正


电话:
0536
-
8051910


传真:
0536
-
80519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1
-
96588


公司网站:
www.wfccb.com


(33)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联系人:傅巍群


电话:
0512
-
63969960


传真:
0512
-
6396907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068
0512
-
96068


(34)
新昌农商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
18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七星路
18



法定代表人:赵学夫


联系人:陈春华


电话:
0575
-
86266991


传真:
0575
-
86383121


客户服务电话:
96596

0575
-
86266928


公司网站:
http://xcbank.com


(35)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
188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南官大道
188



法定代表人:王钧


联系人:陈妍宇


电话

0571
-
872196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
-
96575


公司网站:
www.zjtlcb.com



(36)
珠海华润银行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法定代表人:蒋伟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
4008800338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
(广东省外请加拨
0756
),
4008800338


网址:
www.crbank.com.cn


(37)
安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9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
8282555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01001


传真:
0755
-
82558355


网址:
www.essence.com.cn


(38)
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联系电话:
022
-
28451991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
651
-
5988


传真:
022
-
28451958


网址:
www.bhzq.com


(39)
财富证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
0731
-
84403360

0731
-
844033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5316



传真:
0731
-
84403439


网址:
www.cfzq.com


(40)
财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夏吉慧


联系电话:
0571

87925129


客户服务电话:
95336
(浙江)、
40086
-
96336
(全国)


网址:
www.ctsec.com


(41)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

17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联系电话:
0755
-
8351628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6
-
888


传真:
075
5
-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42)
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
027
-
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4008
-
888
-
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43)
大通证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际金融中心
A

-
大连期货大厦
38

39



办公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
号大连国
际金融中心
A

-
大连期货大厦
38

39



法定代表人:
李红光



联系人:谢立军


联系电话:
0411
-
3999180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169
-
169


传真:
0411
-
39673214


网址:
www.daton.com.cn


(44)
大同证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F12

F13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联系电话:
0351
-
4130322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21212


传真:
0351
-
4192803



址:
www.dtsbc.com.cn


(45)
德邦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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