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航天晨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19:03:35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16—012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
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48,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3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
人民币普通股(A股) 32,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13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1,868,000.00元。6月16日公
司募集资金实际到账945,180,000.00元(含律师费、验资费等)。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5]第2112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油料储运及LNG运输车项目、年产3500台新型一体
化城市垃圾收运环保车辆项目、航天特种压力容器及重型化工装备项目和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其中:年产3500台新型一体化城市垃圾收运环保车辆项目已累计
投资数额1,922,823.91 元,航天特种压力容器及重型化工装备项目已累计投资
数额104,367,049.71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0.00元, 截止2015年
12月31日各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2015年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

550866996406

95,885,159.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32001595036052522016

242,987,035.0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

125902042410701

6,744,616.6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巷支行

10-113401040013124

278,131,466.3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38189991010003013563

34,995,655.60

合计



658,743,932.77




油料储运及LNG运输车项目:受项目建设地土地证未办理完成因素影响,
该项目进度较慢。目前该项目暂缓,待外部相关手续完成后,继续实施该项目。

年产3500台新型一体化城市垃圾收运环保车辆项目:2016年,公司将推进
该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年度内完成规划审批、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招
标等前期工作,并实现开工建设。预计2016年度投资总额3,820.00万元。

航天特种压力容器及重型化工装备项目: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厂房等基础设
施建设,后续将根据计划对厂房进行工艺装备改造及部分生产设备的采购。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目前,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
司运营成本,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的需求前提
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48,000万元,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
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为保障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保证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管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五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出具了《关于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
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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