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深圳华强: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062 证券简称:深圳华强 公告编号:2016-021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新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谌紫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25,868,601.64 273,788,705.02 274.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8,881,125.07 52,025,266.24 1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元) 57,885,058.52 33,047,180.63 75.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421,691.98 -80,735,817.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2 0.0780 5.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2 0.0780 5.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2.20% -0.5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904,849,513.77 6,182,360,311.87 -4.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659,160,867.31 3,603,894,513.45 1.5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5,971.9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286,8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92,634.81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9,262.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8,134.12 合计 996,066.5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7,097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0.76% 510,375,966 10,172,666 杨林 境内自然人 2.70% 19,496,695 19,496,695 张玲 境内自然人 2.28% 16,473,487 16,473,48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28% 9,211,000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0% 5,028,153 0 韩金文 境内自然人 0.47% 3,425,731 3,425,731 杨逸尘 境内自然人 0.47% 3,425,731 3,425,731 易武 境内自然人 0.25% 1,827,171 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7% 1,230,000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0.15% 1,096,931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500,203,3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203,3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211,000 人民币普通股 9,211,00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5,028,153 人民币普通股 5,028,153 易武 1,827,171 人民币普通股 1,827,171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3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96,931 人民币普通股 1,096,931 居红涛 1,045,258 人民币普通股 1,045,258 王康 1,031,107 人民币普通股 1,031,107 张史莉 992,900 人民币普通股 992,900 姜承山 667,222 人民币普通股 667,22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前10名股东中,杨林、张玲和杨逸尘为一致行动人;其余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详。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中易武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827,171股,合计持有1,827,171股公司股份;居红涛通过普通证 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1,045,258股,合计持有1,045,258股公司股份;王 康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 保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31,107股,合计持有1,031,107股 公司股份;张史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0,000股, 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492,900股,合 计持有992,900股公司股份。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上年末增加73.77%,主要是由于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2. 本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上年末增加39.70%,主要是由于定期存款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3. 本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比上年末减少31.47%,主要是由于公司部分自有物业经改造后对外出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4. 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减少36.77%,主要是由于支付年终奖所致; 5. 本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上年末减少38.66%,主要是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市值变动所致; 6.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74.69%,主要是由于湘海电子、深圳捷扬两家子公司营业收入增加所致,上年同期上 述两家子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7、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476.66%,主要是由于湘海电子、深圳捷扬两家子公司营业成本增加所致,上年同期上述两家 子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8.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1.03%,主要是由于湘海电子、深圳捷扬两家子公司销售费用增加所致,上年同期上 述两家子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9、本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3.84%,主要是由于湘海电子、深圳捷扬两家子公司管理费用增加所致,上年同期上 述两家子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10、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69.56%,主要是由于湘海电子、深圳捷扬两家子公司财务费用增加所致,上年同期 上述两家子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11、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在2015年度已处置完毕所致; 12.、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21.21%,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本报告期无; 13、 本报告期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5247.92%%,主要是由于联营公司上年同期盈利,本报告 期亏损所致; 14、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31.27%,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电子专业市场对部分商户处罚罚金所致; 15、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74.71%,主要是由于上年同期子公司柳州华强电子世界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所 致,本报告期无; 16、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3.60%,主要是由于湘海电子、深圳捷扬两家子公司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上年 同期上述两家子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17、本报告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5.23%,主要是由于本期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份额减少,市值 较上期减小所致; 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4.15%,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华强电商本期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7.71%,主要是由于本期支付购买深圳捷扬股权收购款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167.29%,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深圳湘海本期偿还借款所致,上年同期该 公司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 方 承诺 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 限 履行情况 资产重组 时所作承 诺 华强 集团 其他 承诺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保持深圳华强人员独立、资 产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2009年11 月24日 长期有 效 正在履行 华强 集团 关于 同业 竞争、 关联 交易、 资金 占用 方面 的承 诺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强集团将严格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董事权利。本次交易完成后,华强集团和上 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在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 联交易中,保证严格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 的一般商业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关联交易,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 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2009年11 月24日 长期有 效 正在履行 杨林; 张玲; 杨逸 尘 关于 避免 同业 竞争 的承 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 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企业将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 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 限于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企业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本人将辞去该等职务或将促使本 人控制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 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该同业 竞争的业务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转让给 上市公司。3、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 损失。 2015年11 月12日 长期有 效 正在履行 杨林; 张玲; 杨逸 尘 关于 关联 交易 的相 关承 诺 关于关联交易相关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持股、间接持股或委托持股),或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湘海电子)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本人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 但不限于湘海电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 权利或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 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持股、间接 持股或委托持股),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将与上市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湘海电子)按照公平、公允、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 2015年11 月12日 长期有 效 正在履行 决策程序和遵守回避制度,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 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 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 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本人保证将依照上市公司 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 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 移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湘海电子)的资金、 利润,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四、若违反上 述声明和保证,本人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 市公司进行赔偿。 杨林; 张玲; 杨逸 尘;韩 金文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杨林、张玲、 杨逸尘和韩金文承诺在业绩承诺期内(2015-2017年),湘海电 子可实现2015-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总和不低于30,104.54万元(即2015-2017年之3年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 不低于20%)。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湘海电子未达到累计净利润 数,则杨林、张玲、杨逸尘和韩金文须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应补偿股份数量=(业绩 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业绩承 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数量。应补偿现金金额 =(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总和) ÷业绩承诺期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支付现金金额 2015年11 月12日 2015年 11月12 日-2017 年12月 31日 正在履行 杨林; 张玲; 杨逸 尘;韩 金文 湘海 电子 减值 测试 补偿 承诺 1、杨林、张玲、杨逸尘和韩金文及深圳华强均同意,在业绩承 诺期(2015-2017年)届满时,深圳华强应对湘海电子进行减值 测试并由深圳华强聘请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2、杨林、张玲、杨逸尘和韩金文对湘海电子 减值补偿的承诺内容如下:如业绩承诺期期末减值额>承诺期满 因业绩承诺未实现应补偿现金金额+承诺期满因业绩承诺未实 现应补偿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则湘海电子原股东将另行补 偿。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承诺期满因业绩承诺未实现应 补偿现金金额-承诺期满因业绩承诺未实现应补偿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补偿以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股份补偿数量=应补偿的金额×本次股份支付对价比例÷本次发 行价格。现金补偿金额=应补偿的金额×本次现金支付对价比例。 2015年11 月12日 2015年 11月12 日-2017 年12月 31日 正在履行 杨林; 张玲; 杨逸 尘;韩 金文 股份 限售 承诺 1、保证本人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深圳华强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以 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 议方式转让及用于质押;但若政府监管机构要求调整锁定期的, 则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相应调整。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 所的规定执行。2、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将违规出售股份 所获得的利益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2015年11 月12日 2015年 11月12 日至 2018年 11月12 日 正在履行 华强 集团; 股份 限售 1、保证本公司/本人本次交易中认购而取得的深圳华强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将不 2015年11 月12日 2015年 11月12 正在履行 胡新 安;郑 毅;王 瑛;任 惠民; 侯俊 杰 承诺 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 协议方式转让;但若政府监管机构要求调整锁定期的,则该等 股份的锁定期应当相应调整。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 定执行。2、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将违规出售股 份所获得的利益无偿赠与上市公司。 日至 2018年 11月12 日 纪晓 玲;谢 智全; 西藏 趣合 投资 有限 公司 业绩 承诺 及补 偿安 排 1、纪晓玲、谢智全及西藏趣合承诺,深圳捷扬2015年实现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不少于2,090万元(含 2,090万元),且2016年、2017年两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2015 年承诺净利润最低值2,090万元之基础上的年复合增长率不低 于15%(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准)。2、如深圳捷扬在2015年、2016年、2017 年三个年度的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准)之和未达到上条承诺所述,2,090 万元+2,404万元+2,764万元=7,258万元,则纪晓玲、谢智全及 西藏趣合需于2017年年度审计完成后进行现金补偿,补偿公式 为:应补偿现金金额=(2015至2017年三年承诺净利润之和- 2015至2017年三年实际净利润之和)÷2015至2017年三年承 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价格。纪晓玲、谢智全及西藏趣合按本 次交易中各自转让的深圳捷扬股权比例,承担现金补偿义务。 具体现金合计补偿比例为纪晓玲38.5719%,谢智全9.9990%, 西藏趣合51.4291%。 2015年12 月25日 2015年 12月25 日-2017 年12月 31日 正在履行 其他对公 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 诺 华强 集团 股份 限售 承诺 在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深圳 华强股份。 2015年07 月14日 2015年 7月14 日-2016 年1月 14日 截至本报 告披露日, 华强集团 未减持所 持公司股 票。该承诺 已履行完 毕。 承诺是否 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 期未履行 完毕的, 应当详细 说明未完 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 的工作计 划 不适用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 品种 证券代 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 本(元) 期初持股 数量(股) 期初持 股比例 期末持股数 量(股)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账面 值(元) 报告期损 益(元) 会计核算 科目 股份来源 股票 601872 招商轮船 12,007,246.36 3,560,100 0.07% 3,560,100 0.07% 18,263,313.00 0.00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IPO战略 配售 合计 12,007,246.36 3,560,100 -- 3,560,100 -- 18,263,313.00 0.00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 告披露日期 2004年03月29日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年01月18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经营 2016年02月17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华强文化是否属于深圳华强 2016年03月10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经营 2016年03月11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咨询公司经营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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