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海立美达: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相关财务问题的核查意见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0:41:50 中财网




















关于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相关财务问题的核查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核准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相关财务问题的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对《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要求,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针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显示,2014年8月起中国移动对全网计费结算服务的服务行业
类型进行了调整,将“互联网软件、数字及游戏点卡、电子书/杂志”三类业务
转移至移动基地运营,导致联动优势的全网计费服务业务受到较大影响,自2014
年10月起停止接入中国移动全网计费服务。请你公司结合中国移动计费结算业
务相关行业政策:1)补充披露中国移动对全网计费结算服务业务的转移背景和
原因。2)补充披露其他省网和移动基地计费服务是否存在调整计划及对联动优
势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3)进一步补充提示风险。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反馈意见问题8)

回复:

(一)中国移动对全网计费结算服务业务的转移背景和原因

根据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数据部2014年8月25日发出的《关于全网通信
账户支付业务迁移的通知》(数通〔2014〕172号),为了落实国家“净网行动”

的相关精神,保证代计费内容的安全审核,经中国移动总部研究决定,将全网通
信账户支付业务迁移至相关业务基地进行细化管理。



基于上述原因,联动优势的移动运营商全网计费结算服务业务受到影响。


(二)其他省网和移动基地计费服务是否存在调整计划及对联动优势未来持
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中国移动出具的说明,目前全网通信账户支付业务的调整已结束,集团
总部对各省网和移动基地的通信账户支付业务及其与第三方计费结算服务商的
合作模式无重大调整计划。


联动优势2015年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收入较2014年下滑,主要受中国
移动将全网通信账户支付业务转移至省网和移动基地的影响。随着中国移动业务
架构调整的结束,联动优势与各省网及移动基地的合作已全面展开,移动运营商
计费结算服务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中国移动对省网及移动基地账户支付业务暂
不存在重大调整计划,故对联动优势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三)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移动对全网计费结算服务业务的转移系中国移动业务调整,中
国移动已出具说明,为促进通信账户支付业务发展和保持业务的连续性、稳定性,
省网和移动基地计费服务不存在重大调整计划,故对联动优势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暂不会造成影响。


二、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联动优势综合毛利率保持较高水平,分别为
74.12%、64.53%和59.11%。其中,第三方支付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19%、29.61%
和44.36%。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的比较分析,补充披露联
动优势各类业务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
见问题12)

回复:

(一)近三年联动优势各类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联动优势各类业务的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
服务

54.64%

26.77%

70.58%

58.33%

67.56%

47.93%

移动信息服务业务

88.15%

24.28%

91.16%

13.16%

98.17%

37.62%

第三方支付业务

38.58%

37.01%

29.61%

21.76%

23.19%

10.73%

“惠商+”O2O业务

63.76%

2.44%

-

-

-

-

商业保理业务

100.00%

0.29%

100.00%

0.10%

-

-

其他业务

45.05%

9.20%

72.39%

6.66%

62.14%

3.72%

合计

56.30%

100.00%

64.53%

100.00%

74.12%

100.00%



联动优势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的综合毛利率保持较高的水平,
分别为56.30%、64.53%和74.12%。


(二)联动优势主要业务毛利率具体分析及与同行业比较

联动优势的综合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是高毛利率的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
务和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下降所致。报告期内,联动优势移动
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等主要业务毛利率具
体分析如下:

1、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毛利率分析

联动优势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毛利率
分别为54.64%、70.58%和67.56%,毛利率变化的原因主要为移动运营商计费结
算服务中全额法与净额法确认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所致,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

54.64%

100.00%

70.58%

100.00%

67.56%

100.00%

其中:全额确认部分

7.80%

42.82%

9.92%

30.44%

15.74%

35.10%

净额确认部分

89.71%

57.18%

97.14%

69.56%

95.59%

64.90%



如上表所示,2014年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毛利率比2013年高3.02个百
分点,主要系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按净额法确认的毛利率比按全额法确认的
毛利率高,且2014年新接入的广东、江苏等省份的计费结算通道毛利率较高且
交易额增长较快,以及其他省份交易额也有不同增长,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
按净额法确认部分占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总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64.90%


上升到2014年的69.56%所致。2015年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毛利率较2014
年低15.94个百分点,主要系受中国移动全网计费结算服务政策调整,联动优势
于2014年10月停止接入全网计费结算服务,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收入由
2014年度的43,794.47万元下降至2015年度的18,702.08万元所致。


经查阅,A股上市公司金新农(002548.SZ)全资子公司盈华讯方从事运营商
计费结算服务,其业务模式与联动优势相似,亦采用净额法核算收入,故将其作
为可比公司。报告期,联动优势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毛利率与盈华讯方的计
费服务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盈华讯方

97.86%

97.53%

93.86%

联动优势(净额确认部分)

89.71%

97.14%

95.59%



注:盈华讯方毛利率为2015年1-6月数据。盈华讯方的同行业数据摘自深圳市金新农饲
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9日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综上,联动优势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业务毛利率的变动符合联动优势实际情
况,与可比公司盈华讯方相比,两者毛利率基本一致,处于行业正常水平。


2、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毛利率分析

移动信息服务收入包括“银信通”服务收入和“联信通”业务收入。其中“银
信通”服务收入又包含B-MAS运营支撑服务收入和B-MAS-SI代理服务酬金收
入。报告期内,联动优势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的移动信息服务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88.15%、91.16%和98.17%,呈下降趋势,其原因如下:

(1)2014年度移动信息服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主要是2013年度营业收
入中包含北京移动的B-MAS-SI代理服务酬金收入,而2014年度由于集团MAS
业务合同终止,营业收入不包含上述业务收入导致收入下降,且联动优势
B-MAS-SI代理服务的成本主要是营运人员的薪酬成本及日常费用支出,上下年
相比差异不大,导致2014年度毛利率比2013年度下降。


(2)2015年度移动信息服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主要是移动信息服务业


务收入结构发生变化,本地SI业务收入占比增长而毛利率较低所致。本地SI业
务收入由2014年的131.52万元增加到2015年的1,080.07万元,占移动信息服务
业务收入的比重由2014年的1.33%上升到2015年的6.37%,但本地SI业务毛利
率较低,低毛利率的本地SI业务的收入增长拉低了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整体毛利
率,故造成2015年度移动信息服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


经查阅,A股上市公司京天利(300399.SZ)从事的MAS业务与联动优势从
事的移动信息服务两者业务模式相似,将其作为可比公司。报告期内,联动优势
与京天利的毛利率比较见下表: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京天利(MAS业务)



88.67%

83.96%

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

88.15%

91.16%

98.17%



注: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京天利2015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京天利2015年半年报未单
独披露MAS业务毛利率。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毛利率高于与京天利的MAS
业务毛利率,主要系在成本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收入的波动对毛利率产生影响,
收入的波动原因如下:

①联动优势以银行总行客户为主,其短信发送量高于京天利的保险、证券类
客户,具有规模优势;

②2013-2014年度A股市场低迷,京天利证券类客户压缩营销费用导致短信
息发送量减少,而联动优势的银行客户短信息发送量不受上述因素影响;

③2013年度京天利的MAS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末下降近40%,导致毛利率
下降较多。


综上,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毛利率水平与其业务发展情况相符,毛利率变
动趋势具有合理性。


3、第三方支付业务毛利率分析

联动优势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第三方支付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8.58%、29.61%和23.19%,主要是随着营业收入规模较快增长,规模优势逐步


显现,成本的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根据最新公开披露资料,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及全国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涉足第三方支付业务公司有拉卡拉、德丰电子、中经电商、资和信,
其毛利率与联动优势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拉卡拉

56.09%

51.18%

-

德丰电子

25.19%

34.58%

19.10%

中经电商

85.93%

79.51%

76.00%

资和信

73.12%

77.22%

84.18%

平均值

60.08%

60.62%

59.76%

联动商务

38.58%

29.61%

23.19%



注1:拉卡拉的同行业数据摘自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6日公告的《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2:德丰电子同行业数据摘自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3日公告的《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一次反馈意见回复》

注3:中经电商同行业数据摘自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月22日公告
的《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三家电商业务公司模拟合并财务报表》

注4:资和信的同行业数据摘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5年12月31日披露的公
开审查信息,资和信2015年度毛利率为2015年1-9月份数据。


由上表可见,2015年度、2014年度和2013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第三方支付
业务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60.08%、60.62%和59.76%,联动商务的毛利率低于同
行业平均水平,具体原因如下:

(1)业务模式存在差异。中国人民银行审核颁发的《第三方支付业务许可
证》业务类型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等,
由于支付许可项目和经营多元化方面的差异,各第三方支付公司业务侧重点不同。

拉卡拉、德丰电子主要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中经电商、资和信主要从事预付卡
发行与受理,而联动商务主要从事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


(2)同行业披露的数据部分为综合毛利率,除德丰电子外,其他公司还包


含融资服务等高毛利业务,因此毛利率较高。


联动优势第三方支付服务毛利率水平与其业务发展情况相符,毛利率变动趋
势具有合理性。


综上,经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联动优势主要业务毛
利率水平符合其业务发展实际情况,毛利率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


(三)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经与同行业公司同类业务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联动优势各类主要
业务毛利率水平符合行业及其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申请材料显示,联动商务报告期营业收入分别为11,089.60万元、16,334.34
万元、12,060.8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36.39万元、95.70万元、956.84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联动商务成本费用的结转、摊销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
充披露联动商务报告期净利润为负或相对较低的原因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请会
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问题13)

回复:

(一)联动商务报告期成本费用的结转、摊销情况

联动商务的成本主要是支付给银行、银联等支付通道的手续费、为保障支付
顺利进行而发生的营运人员的职工薪酬和相关费用,在报告期内,支付通道手续
费按照权责发生制直接计入当期成本,直接人工成本费用,按月计入当期成本。


联动商务的期间费用主要是当期发生的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的费用支出,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


联动商务需要摊销的费用主要为待摊费用,具体主要为房租费、物业费等,
根据合同约定房租费、物业费等费用需要按季度支付或按半年支付等一次支付多
个月份的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期间按月摊销。


报告期内,联动商务的收入、成本确认原则保持一致,费用结转、摊销保持
一致,未发生变化。



(二)联动商务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目前,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资产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涉足第
三方支付业务公司有拉卡拉、德丰电子、中经电商、资和信,对比分析联动商务
和可比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联动商务

2015(1-12
月)

拉卡拉

2015(1-12
月)

德丰电子

2015(1-9月)

中经电商

2015(1-5月)

资和信

2015(1-9月)

营业收入

25,856.80

158,838.94

16,149.59

13,125.31

23,940.90

营业成本

15,880.98

69,742.91

12,389.12

1,686.17

10,514.61

净利润

3,006.12

12,640.24

1,712.61

7,287.29

6,086.16

毛利率

38.58%

56.09%

23.29%

87.15%

56.08%

净利率

11.63%

7.96%

10.60%

55.52%

25.42%



如上表所示,统计可比公司公开的2015年财务数据,四个可比公司毛利率
平均值55.65%,比联动商务2015年毛利率38.58%高17.07%,四个可比公司净
利率平均值24.88%,比联动商务2015年净利率11.63%高13.25%。2015年度联
动商务的盈利能力属于中等水平。


(三)联动商务报告期净利润为负或相对较低的原因

联动商务最近三年的收入、主要费用及利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5年1-8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25,856.80

12,060.87

16,334.34

11,089.60

营业收入增长率

58.30%



47.29%

60.55%

营业成本

15,880.98

6,710.76

11,498.30

8,517.55

营业成本增长率

38.12%



35.00%

137.11%

销售费用

713.26

664.46

810.08

593.19

销售费用增长率

-11.95%



36.56%

8190.81%

管理费用

5,809.35

3,330.46

3,995.68

3,082.80

管理费用增长率

45.39%



29.61%

-1.03%

营业利润

3,183.24

1,129.58

-112.82

-1,495.17




利润总额

3,195.27

1,129.58

-101.47

-1,582.33

净利润

3,006.13

956.84

95.70

-1,236.39



联动商务于2011年1月19日成立,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处
于业务起步阶段,主要进行系统建设、市场拓展以及团队建设,在此期间成本投
入较大,收入规模难以涵盖公司经营成本,故出现联动商务亏损或略为盈利。具
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度

2015年1-8月

2014年度

2013年度

第三方支付收


25,856.80

12,060.87

16,334.34

11,089.60

减:银行及银联
通道直接成本

15,088.50

6,238.31

10,803.46

7,965.46

边际利润

10,768.30

5,822.56

5,530.88

3,124.14

职工薪酬成本

5,375.55

3,599.49

4,360.15

3,367.69

其他费用支出

1,939.54

867.88

1,140.45

860.39

利润总额

3,195.27

1,129.58

-101.47

-1,582.33

职工薪酬成本/
收入比例

20.79%

29.84%

26.69%

30.37%



(四)联动商务未来持续盈利能力

随着第三方支付,特别移动支付的全面兴起,联动商务不断强化移动支付优
势,联动商务2013年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额达到668.43亿元,同比增长40.68%;
2014年进入快速发展期,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额达到1,244.33亿元,同比增长
86.16%;2015年业务进入膨胀发展期,2015年1-8月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额达到
1,769.16亿元,已经超过2014年全年总额。2015年全年第三方支付交易额达到
3,884.63亿元,同比增长212.19%。根据艾瑞咨询研究报告,2015年中国第三方
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01,713.6亿元,同比增长69.7%,预计2019年将达到
353,574.1亿元,联动商务将伴随着行业发展而进步。


经过几年的发展,联动商务的运营能力已较为成熟,费用构成中绝大部分为
运营、技术研发、销售、风控人员的成本,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营业收入
随之提高,边际利润得到增强,联动优势盈利水平得到改善。联动商务2015年


实现营业收入25,856.80万元,较2014年增长58.30%,实现净利润3,006.13万元,
较2014年增长3041.26%,根据艾瑞咨询研究报告,未来期间第三方支付市场将
得到大幅发展,联动商务持续盈利能力得到增强。


(五)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动商务报告期净利润为负或相对较低的原因是公司初创阶段,收
入规模较小,收益难以涵盖公司经营成本导致;随着联动商务交易额及收入的大
幅增长及公司营运成本投入相对下降,联动商务持续盈利能力得到增强。


四、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各期末,联动优势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
比重分别为40.44%、23.24%、15.43%,其中主要为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请
你公司:1)补充披露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是
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2)补充披露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账龄,
报告期该项应收账款金额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与联动优势来自北京移动的
营业收入是否匹配。3)结合应收账款应收方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向客户提供
的信用政策以及同行业公司情况,补充披露联动优势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
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问题14)

回复:

(一)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情况

1、联动优势与北京移动合同的约定情况

根据联动优势与北京移动签署的《集团业务委托代理合同》,就应收账款结
算部分约定如下:

“①关于酬金发放的标准及发放周期:

酬金类型

每月支付酬金标准

合同起止日期

服务酬金标准

月业务实收收入×30%

2011.01.01—2013.12.31



②以月度结算周期进行结算(如结算周期有变动将以甲方另行发文为准)

③双方的结算酬金以甲方收到客户因使用乙方MAS业务产生的实收收入进
行结算,具体结算流程见《全网MAS业务酬金结算试点方案》及《关于明确总


部接入客户项目酬金结算原则的通知》。


④甲方将根据甲方所属上级主管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对乙方在全
国范围内开展MAS业务的考核结果进行酬金支付。


⑤甲方以书面的结算报表方式通知乙方的酬金金额,乙方确认甲方结算报表
的酬金金额应加盖公章,并根据甲方结算报表的酬金金额将相应的通信服务类发
票(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为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正规服务性发票,并自行承
担相关税费),按规定粘贴好后与盖章确认的结算报表一并交付甲方,甲方核查
无误后,将相应款项划至乙方的账号。”

2、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

根据合同约定,联动优势与北京移动按月结算业务酬金,结算的前提是北京
移动收到银行的款项且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已完成对联动优势的考核。


(二)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不存在差异

目前,联动优势主要与上海移动展开集团MAS业务代理合作,其合同主要
条款如下:

客户

SI酬金比例

合同起止日期

上海移动

基本酬金:按月结算,月结算额=月业务实收收入
×30%×80%

考核酬金:按月结算,月结算额=月业务实收收入
×30%×20%×考核结果

2016.04.01—2017.3.31



如上表所示,联动优势与北京移动开展的B-MAS-SI服务业务合作,与联动
优势与上海移动开展的相同业务合作的合同主要条款,并无本质区别,因此联动
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不存在差异,均为按月结算。


(三)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应收账款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15年12月31


2015年8月31


2014年12月31


2013年12月31


1年以内

37.83

70.56

214.64

28,067.51

1-2年



16,697.30

16,697.30

20,295.41

2-3年



12,138.32

12,138.32






合计

37.83

28,906.18

29,050.66

48,362.92



注:2015年末应收北京移动37.83万元系第三方支付业务和软件开发款。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对北京移动应收账款账龄均在3年以内。


(四)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应收账款金额始终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

2013年7月,联动优势接到北京移动《关于2013年停止落地北京的集团MAS
业务代理商酬金结算的通知》中明确:“2012年7月,集团公司集客部下发《关
于调整总部政企客户分公司接入客户项目酬金结算事宜的通知》(客通[2012]75
号),文中明确“为适应新的机构职能变化和管理要求,总部后续不再向各省下发
新的需求及参与各省酬金结算考核事宜”。由于集团MAS考核和结算流程的调整,
北京移动缺少集团下发的代理商考核成绩,要件缺失无法按原有的流程进行酬金
结算。2013年1月开始,北京移动将停止落地北京的集团MAS业务代理商酬金
结算工作”。


根据联动优势与北京移动的合同约定,该合同的有效期到2013年12月31
日,因此联动优势继续对2013年度北京移动集团MAS代理服务收入进行确认,
同时确认应收账款,但北京移动受结算政策影响,其酬金迟迟未支付,造成联动
优势应收账款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联动优势积极与北京移动沟通考核结算事宜,
经过沟通,北京移动分别于2014年12月支付所欠部分集团MAS代理服务酬金
19,223.74万元,于2015年10月支付剩余酬金28,835.62万元;至此,联动优势
与北京移动的集团MAS代理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集团MAS代
理服务业务酬金全部收回,合同终止。


(五)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与来自北京移动的营业收入匹配情况

报告期,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应收账款与对北京移动营业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
日/2015年度

2015年8月31
日/2015年1-8月

2014年12月31
日/2014年度

2013年12月31
日/2013年度

北京移动营业
收入

1,928.92

1,851.25

3,280.68

35,955.63

北京移动应收

37.83

28,906.18

29,050.66

48,362.92




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余额
占收入的比例

1.96%

1561.44%

885.51%

134.51%



如上表所示,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与来自北京移动的营业收入在
报告期内不匹配,主要原因是受联动优势与北京移动集团MAS代理服务款项结
算影响。


报告期内B-MAS-SI代理服务收入与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
日/2015年度

2015年8月31
日/2015年1-8


2014年12月31
日/2014年度

2013年12月31
日/2013年度

B-MAS-SI代理服务
收入







27,828.83

B-MAS-SI代理服务
应收账款发生额







27,828.83

B-MAS-SI代理服务
回款

28,835.62



19,223.74

18,295.83

B-MAS-SI代理服务
应收账款余额



28,835.62

28,835.62

48,059.36



根据联动优势与北京移动的集团MAS代理服务合同约定,合同到期日为
2013年12月31日,在合同有效期内,联动优势持续提供了服务并根据合同的约
定确认了对北京移动的集团MAS代理服务收入,由于受到移动集团暂不考核的
影响,北京移动累计48,059.36万元的集团MAS代理服务结算款未支付,造成联
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余额在2013年以后一直维持较高水平,也导致报
告期内来自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余额与来自北京移动的收入出现不匹配,后北京
移动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0月分两次支付了上述欠款,截止2015年末,
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仅37.83万元。


剔除北京移动B-MAS-SI代理服务业务影响后,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
账款与来自北京移动的营业收入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
日/2015年度

2015年8月31
日/2015年1-8月

2014年12月31
日/2014年度

2013年12月31
日/2013年度




北京移动营业
收入

1,928.92

1,851.25

3,280.68

8,126.80

北京移动应收
账款余额

37.83

70.56

215.04

303.56

应收账款余额
占收入的比例

1.96%

3.81%

6.55%

3.74%



如上表所示,剔除北京移动集团MAS代理服务业务影响后,联动优势对北
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与收入在报告期内是匹配的。


(六)联动优势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分析

1、联动优势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

根据联动优势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联动优势对客户的应收结算款采用当
月交易次月结算的方式进行,实际结算周期一般为1-3个月。


2、报告期内联动优势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8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占比

应收账款

占比

应收账款

占比

应收账款

占比

1年以内

23,510.72

96.40%

22,037.26

43.24%

22,481.25

43.61%

56,333.17

71.74%

1-2年

842.04

3.45%

16,755.44

32.87%

16,903.80

32.79%

22,148.70

28.21%

2-3年

11.57

0.05%

12,149.88

23.84%

12,164.07

23.60%

23.91

0.03%

3-4年

24.51

0.10%

24.56

0.05%

-

-

5.96

0.01%

4-5年

-

-

-

-

-

-

11.11

0.01%

5年以上

-

-

-

-

-

-

1

0.00%

合计

24,388.84

100.00%

50,967.14

100.00%

51,549.11

100.00%

78,523.84

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联动优势应收账款主要在3年以内,1-3年余额较大
的期间,主要是北京移动B-MAS-SI代理业务酬金延迟支付导致,其他业务的应
收账款基本在1年以内。


3、联动优势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

截止2015年12月31日
余额

2016年一季度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中国移动

19,642.88

5,702.26

29.03%

其中:上海移动

11,548.93





中国银联

30.48

28.95

94.98%

其他

4,715.48

2,685.94

56.96%

合计

24,388.84

8,417.15

34.51%



如上表所示,联动优势应收账款在期后三个月内已回款8,417.15万元,占2015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34.51%,201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最大的上海移动集团
MAS业务酬金,受年度考核影响,账期较长,扣除上海移动集团MAS业务酬金
后,应收账款回款比例为65.55%。


综上所述,联动优势客户主要是中国移动、中国银联,是资信水平较高、支
付能力较强的大型国有企业,基于联动优势应收账款的客户特征,应收账款的回
收风险较低。


(七)联动优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分析

1、联动优势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比较

账龄

梦网科技

京天利

中经电商

创世漫道

联动优势

1年以内

5%

5%

5%

5%

5%

1-2年

10%

10%

10%

10%

10%

2-3年

20%

30%

20%

30%

30%

3-4年

30%

100%

50%

50%

50%

4-5年

30%

80%

80%

80%

5年以上

30%

100%

100%

100%



如上表所示,联动优势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联动优势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时点

项目

中国移动(含子公司)

中国银联(含子公司)

其他

合计

2015年12
月31日

余额

19,642.88

30.48

4,715.48

24,388.84

坏账准备

1,020.68

1.58

253.21

1,275.47

计提比例

5.20%

5.19%

5.37%

5.23%




2015年8
月31日

余额

46,221.66

26.38

4,719.10

50,967.14

坏账准备

6,181.08

1.38

252.19

6,434.65

计提比例

13.37%

5.22%

5.34%

12.63%

2014年12
月31日

余额

48,418.05

60.94

3,070.12

51,549.11

坏账准备

6,299.80

3.10

160.76

6,463.66

计提比例

13.01%

5.09%

5.24%

12.54%

2013年12
月31日

余额

77,335.38

47.63

1,140.83

78,523.84

坏账准备

4,983.64

2.38

65.55

5,051.57

计提比例

6.44%

5.00%

5.75%

6.43%



3、与同行业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比较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时点

梦网科技

京天利

中经电商

创世漫道

联动优势

2015年12月31日

未公告

未公告

未公告

未公告

5.23%

2015年8月31日

未公告

6月30日

14.72%

10月31日

4.2%

5月31日

5.90%

12.63%

2014年12月31日

2.49%

17.32%

2.75%

5.20%

12.54%

2013年12月31日

2.86%

8.66%

0.00%

5.17%

6.43%



如上表所示,联动优势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低于京天利,但高于行业内的其他
公司,在计提比例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联动优势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联动优势
总体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接近,联动优势坏账
准备计提谨慎合理,符合其经营实质。


(八)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动优势对北京移动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与其他客户不存在较大差
异;报告期内,北京移动应收账款保持较高水平的原因是受移动集团结算政策调
整,导致的应收账款结算期推迟,造成与来自北京移动的当期收入不匹配,剔除
北京移动B-MAS-SI代理服务业务影响后是匹配的;联动优势应收账款不存在重
大可回收性风险,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五、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联动优势其他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3.53%、19.68%和24.29%,其中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项分别为
19,905.02万元、34,348.13万元、20,295.82万元。请你公司:1)结合业务实质,
补充披露联动优势将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项划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其他移动信息业务会计处理政策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
补充披露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
交易金额、结算周期、账龄,以及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请会计师核
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问题15)

回复:

(一)联动优势将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项划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的原因及合理性

1、划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的原因

联动优势的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其收入系为合作商户提供计费结算服
务所收取的服务收入,但联动优势收取的客户款项系总额收取,扣除联动优势应
收取服务费外的部分系需要支付给合作商户的款项,上述应支付给合作商户的款
项实质上属于代收性质,因此在会计核算上与联动优势应收取的服务费进行区分,
将代收款项划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列示。


2、划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的合理性

代收款项在资产性质上,属于流动资产,根据相关会计核算科目分析,可计
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
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
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故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是应收及暂付款项,而联动优势
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项不属于上述会计准则所定义的应收及暂付款
项,因此在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核算。


综上,联动优势将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项划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更能公允的反应联动优势的财务会计信息,故联动优


势将代收款项划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是合理的。


(二)与其他移动信息业务会计处理政策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联动优势从事的其他移动信息业务还包括B-MAS运营支撑服务、B-MAS-SI
代理服务和联信通业务。


B-MAS运营支撑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撑(硬件维护、软件维护、
系统巡检、业务监控、故障处理)、业务支撑(数据统计分析及业务报告、黑/白
名单维护、日常运营支撑、业务拨测)和客服支撑(专家支撑、10086二线客服)
工作。中国移动按季度向联动优势结算服务费用,联动优势根据结算额确认应收
账款与收入,其应收取的结算款均为公司的收入,无代收性质的款项,与移动运
营商计费结算服务在会计处理政策上不存在差异。


B-MAS-SI代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是协助中国移动向已签署协议的银行提供集
团业务售后安装调测、维护支持、故障排除、服务功能升级及二次开发、业务投
诉处理,同时负责挖掘和实现客户需求,培养客户使用习惯,培训客户使用技能,
促进集团业务使用量的提升工作。联动优势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按照移动应收
取银行的短信发送额的一定比例,确认当期应收账款与收入,其应收取的结算款
均为公司的收入,无代收性质的款项,与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在会计处理政
策上不存在差异。


联信通业务分网关型业务和本地SI业务;网关型业务主要是通过联动优势自
有通道以及租用通道为集团客户提供短信发送服务,联动优势根据向集团客户收
取费用确认应收账款和收入,其应收取的短信发送费用均为公司的收入,无代收
性质的款项,与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在会计处理政策上不存在差异;本地SI
业务主要是协助集团客户进行码号申请、运营商落地并持续运营等工作;联动优
势根据从运营商政策获取业务酬金确认应收账款与收入,其应收取的业务酬金均
为公司的收入,无代收性质的款项,与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在会计处理政策
上不存在差异。


综上,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与其他移动信息业务均是根据自身业务的性
质和特点进行的会计处理,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会计处理政策上不存


在差异。


(三)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项的具体情况

1、交易对象、交易金额及结算周期

联动优势自2005年起即开始从事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是中国移动手
机通信账户支付业务多年的合作伙伴。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业务的上游客户
是移动运营商,下游客户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线下生活服务类商户,具体如
下所示:

代收对象

代付对象

交易金额(万元)

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各移动基地及
各省移动

约200多合作商


50,463.79

130,896.02

146,675.61



联动优势对运营商的代收结算款采用当月交易次月结算的方式进行,实际结
算周期一般为1-3个月。


2、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账龄

2015年12月31


2015年8月31日

2014年12月31


2013年12月31


1年以内

11,090.05

20,295.82

33,950.24

16,684.73

1-2年





397.88



合计

11,090.05

20,295.82

34,348.13

16,684.73



如上表所示,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


3、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

(1)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账务处理方式

①确认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收入与成本

借:应收账款—计费结算手续费—XX客户

其他流动资产—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XX客户

贷:其他流动负债—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付款—XX商户


营业收入—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收入

②收到移动支付的结算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计费结算手续费—XX客户

其他流动资产—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XX客户

③向商户支付结算款时

借:其他流动负债—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付款—XX商户

贷:银行存款

(2)相关科目之间勾稽关系

其他流动资产中的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借方发生额,与其他流动
负债中的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付款贷方发生额相同,存在勾稽关系。


(四)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代收款项划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的原因是
根据联动优势的业务性质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
进行的会计处理,该处理符合联动优势的实际情况,能恰当的反应联动优势的财
务状况,与其他移动信服业务的会计处理政策不存在差异。


六、申请材料显示,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2014年收入同比下降74.59%,
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预测该业务收入2015年-2020年增长率分别为49.84%、
75.77%、25.61%、25.01%、23.73%、21.53%。请你公司结合合同的签订与执行
情况、目前经营业绩、费率变动趋势、运营商客户合作稳定性、终端客户需求及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收入预测的合理性与可
实现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问题17)

回复

(一)联动优势从事的移动信息服务包括“银信通”业务和“联信通”业务


“银信通”业务主要为银行业客户对使用中国移动手机的持卡客户提供动帐
提醒(如账户余额变动通知)、产品宣传等方面的信息类服务。“联信通”业务是
“银信通”服务的延伸与补充,通过联动优势自有及租用通道为客户提供短信发
送服务。


(二)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业务2014年收入同比下降74.59%的原因

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业务2014年收入同比下降74.59%主要为“银信通”服
务中的B-MAS-SI代理服务业务收入下降,具体如下:

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2013/2014年度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13年

2014年

收入增长率

1

“银信通”

38,698.10

9,231.07

-76.15%

1-1

B-MAS-SI代理服务

35,973.90

7,187.75

-80.02%

1-2

B-MAS运营支撑服务

2,724.20

2,043.32

-24.99%

2

“联信通”

189.35

649.14

242.83%



收入合计

38,887.45

9,880.21

-74.59%



2013年度“银信通”服务中的B-MAS-SI代理服务业务客户主要是为北京移动
和上海移动,其中来自北京移动业务收入占比接近80%。2014年度,联动优势与
北京移动的《集团业务委托代理合同》到期后未续签,造成移动信息服务收入大
幅下降。


(三)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业务2015年全年完成情况

联动优势2015年度移动信息服务实现收入16,962.95万元,比2014年收入
9,880.21万元增加了7,082.74万元,增长率达到71.69%。


本次评估预计联动优势2015全年移动信息业务收入15,313.60万元(2015年
1-8月8,765.19万元,9-12月6,548.41万元),审计后2015年全年移动信息业务
实现收入16,962.95万元,超预计数1,649.35万元,超增率10.77%。


(四)未来行业发展及市场情况有利于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收入增长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发展


2008年4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将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等通信技术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
确指出要在通信设备、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2012年
5月,工信部发布的《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全面深化信息服务应用”列
为发展重点。2013年2月,国务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
正)》,将“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列为信息产业中鼓励发展的业务。该政策将有
力推动移动信息服务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刺激投资大幅增加,为具备较强创新研
发能力和服务实施能力的通信技术服务企业带来更多市场机会。


2、国内移动信息服务市场增长迅速

近年来,国内通信行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和服务种类
的不断充实推动了国内移动信息服务市场迅速增长。移动电话用户数的逐年增长
一方面反映了客户对于移动信息服务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也为移动信息服务市
场进一步增长奠定了重要基础。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国内移
动电话用户数已达13.06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95.5部/百人。随着移动电
话用户规模的迅速增长、电信运营商和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的共同推广,更加强
化了移动手机短信作为信息传递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各类企业客户对移动信息服
务的需求预计将持续保持增长。


3、电子银行交易量持续增长为面向银行的移动信息服务创造良好环境

在我国,银行无疑是最大的金融机构,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5年第四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2015
年第四季度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54.42亿张,全国人均持有银行卡3.99
张,全国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1670.00万户,POS机具2,282.10万
台,ATM机具86.67万台。


随着银行卡发卡量及持卡人数的逐年增加,民众持卡消费意愿不断增强。由
于手机号码与客户账户绑定比较紧密,短信密码生成与使用场景是物理隔绝的,
因此手机短信往往成为银行识别用户身份、保障用户账户安全的重要方式,此外
银行还通过短信提供账务通知、查询转账、投资理财、手机充值、金融资讯、咨


342.6

357.3

664.7

986.3

1245.4

1423.1

1596.3

1772.5

1947.5

49.0%

50.0%

66.9%

72.6%

79.0%

80.3%

81.9%

83.3%

84.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e

2016e

2017e

2009-2017年中国电子银行交易笔数和替代率

交易笔数

替代率

询解答等服务,因此短信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中扮演者不可或缺的角
色。


作为反映了国内移动金融信息服务市场的发展趋势的先行指标,国内电子银
行交易笔数和替代率自2009年以来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根据艾瑞咨询的研究,
预计到2017年,国内电子银行交易笔数将达到1,947亿笔,电子银行交易替代率
达到84.5%。随着国内银行电子银行交易笔数和替代率逐年上升,为更好地服务
客户,银行对行业短信的需求也将不断增长。




(五)银行卡消费及交易量逐年攀升助推金融信息服务市场份额扩大

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在银行卡消费及交易量逐年攀升的助
推下,金融信息服务的市场份额也随之加大,促进联动优势以“银信通”为主的
金融信息类业务发展。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年报,近五年各类型银行卡发行量及银行卡业务笔数统计
如下:

单位:亿张

项目/年份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信用卡

2.86

3.31

3.91

4.55

4.32

借记卡

26.64

32.03

38.23

44.81

50.10

合计

29.50

35.34

42.14

49.36

54.42




增长率

22%

20%

19%

17%

10%



单位:亿笔

项目/年份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存现

54.78

67.87

79.42

87.90

91.92

取现

141.81

161.34

181.17

199.11

184.21

消费

64.13

90.09

129.71

197.54

290.30

转账

57.08

69.84

85.66

111.18

285.86

合计

317.80

389.14

475.96

595.73

852.29

增长率

23%

22%

22%

25%

43%



如上表所示,我国银行卡发卡量逐年提升,银信通用户持卡数也随之增加。

同时,银行卡业务笔数不断增加,将带动银信通动账类短信业务量将显著提升。

2011-2015年银行卡业务笔数复合增长率27.00%。


(六)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业务2016年及以后年度预测收入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实际

2016年预计

收入

增长率

“银信通”

15,310.43

18,302.62

19.54%

B-MAS-SI代理服务

13,565.97

16,437.78

21.17%

B-MAS运营支撑服务

1,744.46

1,864.84

6.90%

“联信通”

1,652.52

8,613.41

421.23%

收入合计

16,962.95

26,916.03

58.68%



续上表

项目

2017年预计

2018年预计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银信通”

21,297.54

16.36%

25,767.20

20.99%

B-MAS-SI代理服务

19,432.70

18.22%

23,902.36

23.00%

B-MAS运营支撑服务

1,864.84

0.00%

1,864.84

0.00%

“联信通”

12,512.95

45.27%

16,500.14

31.86%

收入合计

33,810.49

25.61%

42,267.34

25.01%



续上表


项目

2019年预计

2020年预计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银信通”

30,786.42

19.48%

36,136.90

17.38%

B-MAS-SI代理服务

28,921.58

21.00%

34,272.06

18.50%

B-MAS运营支撑服务

1,864.84

0.00%

1,864.84

0.00%

“联信通”

21,512.35

30.38%

27,424.10

27.48%

收入合计

52,298.77

23.73%

63,561.00

21.53%



从上表可以看出,移动信息服务业务2016年-2020年收入增长率从58.68%
逐步下降到21.53%。


其中:

“银信通B-MAS-SI代理服务”业务客户稳定,将伴随我国移动信息行业发展
而发展,复合年增长率20.38%,低于历史年度我国银行卡业务笔数27.00%的复
合增长率;

“银信通B-MAS运营支撑服务”业务考虑主要为系统运维服务,不作为企业
利润增长点,收入维持2016年水平;

“联信通”业务2013年开始起步,经过2014年至2015年业务拓展,目前已有
四十余家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客户,考虑主要客户为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
新拓展(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为2015年9月开始发展的新客户,招商银行、北
汽新能源公司为2016年新发展客户),预计2016年收入增长率较高,以后年度
逐步下降到趋近行业增长水平。


(七)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客户稳定性强

联动优势从事的移动信息服务包括“银信通”服务和“联信通”业务,各细分业
务客户多数为联动优势合作多年的业务伙伴,合同正常续签,客户稳定性强。


移动信息业务合同签订情况如下:

序号

业务类型

客户

合同签订情况

1

“银信通”





1-1

B-MAS-SI
代理服务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自2007年至今,上海移动一直与联
动优势签署《集团业务委托代理合
同》并展开业务合作,且合同主要




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动。2016年3月
31日合同到期后,上海移动与联动
优势续签了《集团业务委托代理合
同》(合同到期日为2017年3月31
日)。


1-2

B-MAS运
营支撑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政企客户
分公司

自2007年开始合作,目前执行合同
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

2

“联信通”

包括花旗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
行、华夏银行、中国银行、汇添富
基金等四十余家金融机构和大中
型企业客户。


每年签订一次合同,目前均在执行。

其中: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为2015
年9月开始发展的新客户,招商银
行、北汽新能源为2016年新发展客
户,并已签订合同。




(八)历史年度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费率稳定

短信费率统计表

项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短信量(亿条)

99.66

64.80

39.07

收入(万元)

15,218.49

7,836.89

5,594.22

单价(元/条)

0.015

0.012

0.014



注:“银信通”B-MAS-SI代理服务业务统计为上海移动。


如上表所示,联动优势“银信通”B-MAS-SI代理服务业务历史年度费率基本
稳定。


(九)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增长率普遍较高

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服务业务收入统计表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简称

2014年

2015(1-6月)

2015年上半年占
2014年收入比例

京 天 利(300399)

13,040.36

6,266.15

48%

茂业通信(000889)

4,520.19

19,717.49

436%

吴通控股(300292)

20,428.79

35,483.98

174%

银 之 杰(300085)

5,405.00

11,342.07

210%



从上表可以看出,经查询提取四家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中的信息服务业务数据,
信息服务业务收入2015年上半年多数超2014年全年数,收入增长普遍较高。



(十)会计师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收入预测合理,具有可实现性。


七、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预测联动商务2015年-2020年营
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56.86%、32.94%、27.37%、22.13%、24.89%、21.23%;
预计未来年度毛利率保持在40%左右,远高于报告期平均水平;预计未来年度净
利率保持在15%至23%左右,远高于报告期平均水平。请你公司:1)结合目前
经营业绩、业务拓展情况、市场竞争状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披露联
动商务预测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高速增长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2)结合
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市场竞争、成本费用管控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
披露联动商务预计未来年度毛利率、净利率远高于报告期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
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反馈意见问题18)

回复:

(一)联动商务预测期营业收入、净利润高速增长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1、行业发展情况助推联动商务第三方支付业务发展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蓬勃发展,对资金的安全性和效率要求与日俱增,为了解
决市场异步交易带来的信用缺失等问题,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在不需要面对面
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在
互联网时代,第三方支付可以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资金转移服务,并有效
防范交易过程中的潜在信用风险,推动经济活动与商业交易。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信息化、大
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已经成为共识。2015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
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制定“互联网+”的国家战略,推动移
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
联网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2015年5月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
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
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落实“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具体促进电子商务行


2,585.5

3,915.5

5,922.6

8,706.2

11,620.3

14,617.4

17,421.8

20,202.6

51.4%

51.3%

47.0%

33.5%

25.8%

19.2%

16.0%

0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e

2016e

2017e

2018e

网络经济整体营收规模(亿元)

增长率

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行业创新的相关措施。


(2)新兴支付习惯将成为行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近年来,消费者的支付习惯正在新兴支付的影响下逐步改变,网络支付、移
动支付、手机银行等新兴支付方式受到消费者的偏爱,持有大量现金进行交易或
到柜台办理支付的方式不断减少。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用户数量分别超过3亿和
1亿,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新兴支付方式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随着人口年龄结构
迁移和改变,“80后”、“90后”等逐步成为消费的主力,其对新兴支付方式的接受
及依赖将为支付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动力。


(3)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第三方支付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近年来,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规模发展迅速,支付场景的不断丰富,以及金融
创新的活跃,为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交易环境,预计未来将保持
较高增速持续增长。


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规模及增长率



(4)移动电话的普及给第三方移动支付方式提供了良好的终端消费市场

近年来,国内通信行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和服务种类
的不断充实推动了国内移动信息服务市场迅速增长。根据工信部的统计,截至
2015年12月,国内移动电话用户数已达13.06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95.5
部/百人。移动电话用户数的逐年增长为第三方移动支付方式提供了良好的终端消


798.7 1,511.4 12,197.4
59,924.7
101,713.6
157,249.2
219,299.8
284,864.9
353,574.1
36.3%89.2%
707.0%
391.3%
69.7%54.6%39.5%29.9%24.1%
0100,000200,000300,000400,000500,000600,00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e2017e2018e2019e
单位:亿元
交易额YOY
费市场。


2、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行业统计及预测

根据“艾瑞咨询”统计分析,2015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到
101,713.6亿元,同比增长69.7%,预计2019年将达到353,574.1亿元。联动商务
将伴随着行业发展而进步。


2011-2009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



资料来源:艾瑞咨询

预测期行业交易规模与联动商务营业收入对比分析表

项目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第三方移动支付交
易规模(亿元)

157,249.20

219,299.80

284,864.90

353,574.10

交易规模增长率

54.60%

39.46%

29.90%

24.12%

联动商务营业收入
(万元)

34,061.00

43,382.16

52,980.59

66,166.72

收入增长率

31.73%

27.37%

22.13%

24.89%



如上表所示,联动商务业务收入增长趋势与行业发展保持一致,增长速度略
低于行业发展速度。


3、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联动商务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1)支付牌照齐全:联动商务拥有全国范围的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


支付宝, 68.4%
财付通, 20.6%
拉卡拉, 2.4%
联动优势, 1.2%
连连支付, 1.2%
快钱, 0.6%
易宝支付, 0.5%
平安付, 0.5%
京东钱包, 0.5%
翼支付, 0.5%
百度钱包,
0.5%
其他, 3.2%
银行卡收单支付业务许可牌照,是全国仅有的20余家同时拥有以上三项业务牌
照的企业之一。此外,联动商务还取得中国证监会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资格,
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跨境外汇支付试点业务许可试点资质。


(2)品牌影响力大:联动商务2016年3月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为理事单位。联动商务服务覆盖互联网金融、电商、商旅、保险、物流、教育、
农资、大宗商品、彩票、数娱、通讯、团购、票务等30多个行业,是中国移动、
百度、平安保险、南方航空、美团、大众点评、蒙牛等众多知名企业的合作伙伴。


(3)技术研发能力强:联动商务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获得时间为2012
年;2015年获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拥有16项商标、32项软件著作权、9项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阶段)、整体研发人员占比近60%。


(4)业务创新能力强:联动商务在移动支付、快捷支付等领域处于领先地(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