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方钽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6-030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核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648号)核准, 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2.5股,共计可配售8,910万股。截止2011年11月2日,公司通过向原股 东配售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84,432,644股(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10.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901,740,637.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082,499.83元。募集资金已由 主承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于2011年11月2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账号: 106014877122)。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 中天运 [2011] 验字第0063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 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止2011年12月31日,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 嘴山市冶金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冶金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青山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 的存储专户。 (二)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度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883,082,499.83 12,091,721.81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1,276,941,100.44 12,235,781.08 (1)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注) 703,745,940.88 888,244.23 其中: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35,468,277.70 - (2)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 (3)非募投项目支出 - -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73,195,159.56 11,347,536.85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405,950,322.42 144,059.27 (1)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 400,000,000.00 - (2)利息收入 5,950,322.42 144,059.2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2,091,721.81 - 注: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包含484.40元的银行手续费支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 利息收入26,380.13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1年12月7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 川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四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0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冶 金路支行 106014877122 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注销账户。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 市冶金路支行 64001300800052501755 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注销账户。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 青山路支行 2904040629201005270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注销账户。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931903241510807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 毕,注销账户。 合 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 出具中天运[2016]普字第90233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5,468,277.70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天运 [2012]普字第90013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该款项公司已于2012年3月16日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1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六、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132.11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违规情形。 八、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883,082,499.83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12,235,781.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 金总额 889,176,881.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 程项目 否 270,730,700.00 270,730,700.00 146,614.40 142,433,190.02 52.61 2013.12.31 -8339.00 万元 否 否 60吨/年一氧化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否 122,857,800.00 122,857,800.00 741,629.83 71,460,470.70 58.17 2013.12.31 否 否 铌及铌基材料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否 70,790,000.00 70,790,000.00 71,106,702.24 100.45 2013.12.31 882.00 万元 是 否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靶材高技术产业化示范 工程项目 否 88,040,000.00 88,040,000.00 88,969,822.32 101.06 2013.12.31 -284.00 万元 否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330,663,999.83 330,663,999.83 330,663,999.83 100.00 否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347,536.85 184,542,696.4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83,082,499.83 883,082,499.83 12,235,781.08 889,176,881.52 100.69 -7741.00 万元 超募资金流向(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883,082,499.83 883,082,499.83 12,235,781.08 889,176,881.52 100.6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年产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自投产以来,面临着钛行业的持续低迷,产能过剩,需求萎缩,原料价 格及终端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国内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军品市场准入门槛高,销售有限。公司目前钛加工材中铸锭和板材产品比重较大,产品结 构不合理,对经营未形成有效支持。 2、“60吨/年一氧化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一氧化铌产品是用于制作氧化铌电容器,其特点是使用过程不燃烧,且产品生产成本比较低, 但是随着钽市场一级钽电容器技术发展,这两方面的优势逐渐消失。 (1)钽矿价格大幅度下降,使一氧化铌成本优势逐渐消失; (2)聚合物钽电容器的发展,有效解决了钽电容器着火的问题,使一氧化铌电容器不燃烧的性能优势逐渐消失; (3)新型铝电容器的发展,挤占了一氧化铌电容器的市场,导致一氧化铌需求降低。 3、“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靶材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自投产以来,由于产品使用的特殊性,技术支持未实现同步,客户评 价迟缓,造成市场开发力度不够,销售量较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 35,468,277.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天运【2012】普字第90013号《关于宁夏东方钽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12月24日,公司 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节余的募集资金1,132.1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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