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银华双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5:02:12 中财网
银华
双月定期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6


1
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
4

8

19
日证监许可
201
4

862
】号文
准予募集
注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9

5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
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
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
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
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当充
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
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
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
收益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收益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是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益
较为稳定的品种。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
素产生波
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
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
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的风险等。巨额赎回
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



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
基金份额。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
资风险。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会
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
担。



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认购、申购
和赎回基金
份额
,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6

3

5
日,有关财务
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
5

12

31
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
201
5
年第
4
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


王珠林

设立日期

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
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
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1]7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冯晶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5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
监基金字
[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
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49%
)、第一创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21%
)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1%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
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
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
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有
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
政策,并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
4
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
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
业务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交易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
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投资银行部、公司办
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
22
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
京分公司

青岛分公司
和上海分公司
。此外,公司设立投
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
主动型
A
股投资
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
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
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



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
股份公司筹备组组
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
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
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
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
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
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
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
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
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
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
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
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
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常忠先生:董事,中共党员,
EMBA
硕士。曾任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宁夏农垦局产
业处副处长,汇中天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建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王立新先生
,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
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



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秉文先生:
独立董事,
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
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
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
授,
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
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
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
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
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
有限公司副董事总经理。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
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
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浩天信和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
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星先生:
独立董事,
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
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
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
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
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
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
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
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重庆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
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

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
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
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
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

2011

3
月加盟银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同时兼任公司
投资管理二部总监及
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
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

2009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
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
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
京)有限公司董事
、银华

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
本基金基金经理


哈默女士,
学士学位。

2007

7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历任股票
交易员、债券交易员等职位,自
2015

5

25
日起担任
本基金及
银华多利宝



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2015

7

16
日起兼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彬女士,学士学位。

2008
年至
2015

4
月任职于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5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
职基金经理助理
,自
2016

3

7
日起兼任本基金及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朱哲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为
2014

9

5
日至
2015

7

23
日。



3.
公司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
王世伟、
郭建兴
、倪明
、董岚枫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
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现任银华中小
盘精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基金经

、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

部总监及
A
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

2001
年至
2005
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

2005

9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

、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
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投资管理
三部
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
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
(北京)有限公司董

,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
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
市场部总经理。

2013

1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
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
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2011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银华优质增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
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

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职务。

2011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及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

2010

10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
、研
究部副总监
。现任研究部总监。



4.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
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
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
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
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
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
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
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
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
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
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
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
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
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
财’
TOP10
颁奖
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
“最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
立,
2004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委托
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
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

、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
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5

12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共
321
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
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业务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
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
理实行严格
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
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
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
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
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
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



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
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电话

010-58162950

传真

010-58162951

联系人

展璐




2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

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

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10-85186558,4006783333



2

其他
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
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
义务。

(二)登记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
公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联系人

伍军辉

电话

010-58163000

传真

010-58162824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及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负责人

俞卫锋


联系人

黎明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经办律师

黎明、孙睿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德勤
大楼2层、7层、8层、9层、15层1-3室

法定代表人

陈建明

联系人

吕静

电话

010-85207788

传真

010-8520778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吕静、姜金玲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
双月定期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短期理财)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
础上,力求绝对收益,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的债券(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次级债等)、资产支持
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
券,但可以投资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
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
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分析和判断利率走势与收益率
曲线变化趋势,并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和风险特征,对基金
资产组合进行积极管理。



(一)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定性和定量地分析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
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水平或
盈利能力,通过比较或合理预期不同类属债券类资
产的风险与收益率变化,确定并动态地调整不同类属债券类资产间的配置比例,
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



(二)
期限配置策略


根据对短期利率走势的判断确定并调整组合的平均期限。在预期短期利率上
升时,缩短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
短期利率下降时,延长组合的平均期限,以获得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利率水平。



(三)
个券选择策略


在个券选择上,基金将综合运用收益率曲线分析、流动性分析、信用风险分
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发掘出具
备相对价值的个券。



(四)
利用短期市场机会的灵活策略


由于市场分割、信息不对称、发行人信用等级意外变化等情况会造成短期内
市场失衡;新股、新债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会使市场资金供求发生短时的失
衡。这种失衡将带来一定市场机会。通过分析短期市场机会发生的动因,研究其
中的规律,据此调整组合配置,改进操作方法,积极利用市场机会获得超额收益。



(五)
流动性管理策略


在满足基金投资人赎回的资金需求前提下,通过基金资产安排(包括现金库



存、资产变现、剩余期限管理或以其他措施),在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确保基金的稳定收益




(六)
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衍生品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
基金将制订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通过利用其他衍生金融
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获取收益。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本基
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基金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
方能支取的存款,具
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
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
告,而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风险、预期收
益较为稳定的品种。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
标、
净值
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
5

12

3
1
日,本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116,142,329.86


47.99





其中
:债券


116,142,329.86


47.99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3,080,704.63





30.1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1,254,885.67


21.18


4


其他资产


1,560,147.32


0.64


5


合计


242,038,067.48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7.26





其中:买断式回购
融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
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5

11

3



21.48


本基金正回购比
例上限为
40%


-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1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3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6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
180
天的情况。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



1


30
天以内


39.8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

(

)
-
60



16.1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

(

)
-
90



4.1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

)
-
180



10.3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

(

)
-
397
天(含)


29.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48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5,013,343.86


6.2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5,013,343.86


6.2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0,159,418.37





37.30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0,969,567.63


4.54





8


其他


-


-


9


合计


116,142,329.86


48.04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券


-


-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

)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1508173


15
中信
CD173


110,000


10,969,567.63


4.54


2


041558039


15
华谊兄弟
CP001


100,000


10,051,860.30


4.16


3


041560085


15
永泰能源
CP003


100,000


10,034,528.36


4.15


4


041569028


15
昆交产
CP001


100,000


10,031,525.
61


4.15


5


041552041


15
平海发电
CP002


100,000


10,024,621.43


4.15


6


041577005


15
蓝色光标
CP001


100,000


10,019,362.17


4.14


7


041564078


15
宁化工
CP002


100,000


10,007,211.30


4.14


8


130202


13
国开
02


100,000


10,003,392.47


4.14


9


041560104


15
中铝国际
CP002


100,000


9,999,610.16


4.1
4


10


011598145


15
山钢
SCP009


100,000


9,996,998.18


4.14







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

)
-
0.5%
间的
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12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083%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



0.0435%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
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
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
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560,145.10


4


应收申购款


2.22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560,147.32







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
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4.9.5)至
2014.12.31

1.6817%

0.0019%

0.4374%

0.0000%

1.2443%

0.0019%

2015.1.1

2015.12.31


3.5114%


0.0062%


1.3591%


0.0000%


2.1523%


0.0062%


自基金合同生效
日(
201
4
.
9
.
5
)至
2015.12.31


5.2521%


0.0058%


1.8025%


0.0000%


3.4496%


0.0058%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销售服务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
审计费、
律师费和诉讼费

仲裁费等法律费用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10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
×
0.3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8%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
×
0.08%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
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
、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式
如下:


H

E
×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2
-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
容如下:


1



重要提示


部分,
增加了基金合同生效日及本次
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
止日
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
概况及主要人员
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




3
、在“

、基金的投资
“部分,增加了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4


“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
15

12

31
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5
、在“
二十

、其他应披露事项
”部分,更了
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
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6
、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
6

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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