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长春高新: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23:57:02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6-03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 文











2016年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占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兴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陈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42,662,818.49

518,899,249.16

2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2,666,247.71

96,184,646.54

27.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124,113,478.91

95,818,059.14

29.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8,078,735.17

55,725,538.66

-258.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93

0.73

27.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93

0.73

27.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7%

6.38%

0.29%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3,950,458,997.16

3,815,501,933.49

3.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00,598,635.66

1,777,932,387.95

6.9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5,223.4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78,839.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48,082.6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2,323.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60,441.44



合计

-1,447,231.2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47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比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28%

29,260,367



质押

14,50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27%

4,297,9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


境内非国有
法人

2.44%

3,200,0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98%

2,605,30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67%

2,187,1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瑞惠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14%

1,502,186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
法人

1.11%

1,459,151







林吕鑫

境内自然人

0.99%

1,300,0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
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境内非国有
法人

0.98%

1,282,60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

境内非国有

0.98%

1,282,6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法人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29,260,367

人民币普通股

29,260,36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297,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97,9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005L-CT001深

3,200,06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锐产业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5,304

人民币普通股

2,605,304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2,187,123

人民币普通股

2,187,12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瑞惠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502,186

人民币普通股

1,502,186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459,151

人民币普通股

1,459,151

林吕鑫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
资产管理计划

1,28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2,600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
计划

1,28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82,6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10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与各法人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
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
明(如有)

公司股东林吕鑫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1,300,000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一季度,公司总体生产经营起步良好,经营平稳。公司医药企业收入增长23.19%,净利润增长33.80%。重点新
药产品研发上市进程加快,房地产结算收入同比增加,导致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同比上升27.53%,具体增
长(下降)30%以上指标如下:

1、预付款项:期末比期初增加53,991,679.37元,增长58.46%。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41,909,597.53元,增长256.92%。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按股权比例出资7260万
元给长春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地价及项目前期建设款;以及预付土地保证金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比期初减少15,956,446.34元,降低44.79%。主要原因是根据西安爱德万思少数股东出具的一致
行动人承诺函,将西安爱德万思纳入合并范围,核算方法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4、应付股利:期末比期初增加164,250,000.00元,增长1123.34%,主要原因是下属制药企业本期分红尚未支付,导致
期末应付少数股东股利增加。


5、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7,851,332.83元,增长36.20%,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6、管理费用:同比增加21,825,364.85元,增长30.09%,主要原因是本期下属制药子公司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同比减少980,101.99元,降低84.39%,主要原因是存款利息增加所致。


8、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13,584,151.99元,增长40.09%,主要原因是下属非全资制药公司净利润增加所致。


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54,430,344.97元,增长47.81%,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
增加所致。


10、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33,986,385.05元,增长76.47%,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按股权比
例出资7260万元给长春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地价及项目前期建设款;以及预付土地保证金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222,061,055.66元,增长46.08%,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以
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43,804,273.83元,降低258.06%,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增加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1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11,530,071.54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合并范围增加导致。


1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6,909,052.43元,增长51.43%,主要原因是本期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厂区建设资金投入增加所致。


15、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4,8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下属房地产公司新增股权投资所致。


16、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21,709,052.43元,增长66.03%,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0,150,088.33元,降低31.05%,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18、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2,500,379.93元,降低99.50%,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付少数股东
股利尚未支付所致。



19、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64,100,379.93元,降低87.97%,主要原因是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减少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72,100,379.93元,增长98.95%,主要原因是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82,079,393.17元,降低164.81%,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增加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地产”)于2016年1月27日就合作开
发长春市净月区金河街项目(以下简称“金河街项目”)与长春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万科”)及长春
豪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邦地产”)共同签署了《长春净月区金河街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
“《合作开发协议书》”)。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刊登了《关于合作开发长春净月区金河街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金河街项目原由长春万科独资设立的下属子公司——长春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万拓”)负责开
发,长春万拓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2016年3月8日,高新房地产与长春万科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高新房地产以
人民币480万元收购长春万科持有的长春万拓24%股权。2016年3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收购股权事宜。公司于2016年3月11日刊登了《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截止2016年3月31日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出资7,260万元给长春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
为地价及项目前期建设款。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合作开发长春净月区金河街项目

2016年01月30日

巨潮资讯网:《关于合作开发长春净月区金河街项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4)

收购长春万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2016年03月11日

巨潮资讯网:《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东所作承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长春高新
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杨占民;周伟群;安吉
祥;金磊;王志刚;吴安
平;程松彬;毛志宏;张
辉;李秀峰;乔林;李茜;
朱兴功;张德申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长
春高新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
地产开发。自2012年1月1日至本
承诺函出具日,长春高新及长春高
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房地产开
发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
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闲
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5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关于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
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房[2010]53号)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监会调整
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
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形,不存在土地闲置和炒地,捂盘
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
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2015年09
月12日



履行中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
限公司



1、超达投资将按照其对长春高新的
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配长
春高新2015年度配股方案中的全部
可获配股票,并确认用于认购的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若长春高新配股方
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超达投资将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
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按照持
股比例全额认购可配股份。2、为了
避免短线交易,超达投资同时承诺
此次配股后持有的长春高新股份限
售期为6个月。


2015年5月
21日

本承诺自该
配股方案经
长春高新股
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后方
可履行。


履行中

杨占民、周伟群、安
吉祥、王志刚、 金磊、
李秀峰、朱兴功、乔
林、李茜、张德申



本次买入(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2015年07
月11日
——2015年
08月21日

六个月

履行完毕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年02月19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长春高新:2016年2月19日、2月24日、2月25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6年02月24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长春高新:2016年2月19日、2月24日、2月25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6年02月25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长春高新:2016年2月19日、2月24日、2月25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16年03月15日

实地调研

机构

巨潮资讯网:《长春高新:2016年3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杨占民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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