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洋王: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计 报 告 Audit Report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 中国·北京 BEIJING.CHINA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鉴证报告 1-2 二、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6 三、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16)020464-1号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洋王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海洋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监会《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海洋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 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相关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前次募集资金相关资料, 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的审核程序基础上所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 成我们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洋王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符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 指引,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海洋王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海洋王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 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增明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申宏波 中国.北京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8.88元。截至2014年10月29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4,000,000.00元, 扣除发行费用45,958,431.50元,募集资金净额398,041,568.50元。 截止2014年10月2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 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161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66,515,593.79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33,659,886.21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952,290.51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减手续费支出后金额2,577,952.83元。2015年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结构性存款98,000,000.00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 币36,242,505.4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洋王照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经营需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 金专户资料。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 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东莞公司”)实施, 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照明工程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募集 资金进行投入。为了加强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监管,在本 次增资前,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海洋王 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分 别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海洋 王东莞公司和照明工程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 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5%(以 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 专户资料。 本公司、海洋王东莞公司、照明工程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油支行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 755917027110308 24,606,633.83 活期(享受协定利率)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 755917027110112 8,995,628.72 活期(享受协定利率)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 755901721710608 2,640,242.92 活期(享受协定利率) 合 计 36,242,505.47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804.1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95.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51.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33,585.28 24,333.23 2,492.99 21,893.75 89.97 不适用 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4,481.38 10,492.06 475.47 3,674.99 35.03 不适用 否 3、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 否 6,977.45 5,055.31 126.77 1,082.82 21.42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5,044.11 39,880.59 3,095.23 26,651.56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55,044.11 39,880.59 3,095.23 26,651.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上市前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生产线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中心扩建项目共计 23,365.99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中审亚 太审字[2014]011211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365.99 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同等金额。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98,000,000.00元,其中60,000,000.00元存放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洋王(东莞)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开立的7559170271800016账户中,38,000,000.00元存放在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在招 商银行深圳分行南油支行开立的75590172178100053账户中。剩余36,242,505.47元存放在指定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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