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宜华健康: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6-42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绍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海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余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3,263,525.20 180,779,560.91 17.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2,390,560.60 3,659,470.26 26,198.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962,401,953.61 3,272,669.47 29,307.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2,474,212.09 77,540,865.90 -683.5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491 0.0083 25,792.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1491 0.0083 25,792.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74% 0.22% 36.5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4,565,944,299.79 4,549,641,032.88 0.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19,689,202.19 1,675,543,854.10 56.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9,845.3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5,036.06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97.67 合计 -11,393.0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1,03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宜华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6.03% 161,322,045 质押 107,376,429 林正刚 境内自然人 15.26% 68,317,498 68,317,398 质押 68,317,398 深圳市前海新富 阳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17% 36,585,365 36,585,365 质押 36,585,365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盛世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66% 11,900,082 林建新 境内自然人 1.81% 8,098,862 8,098,862 质押 8,098,862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价值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71% 7,637,018 华润深国投信托 有限公司-和阳 常青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其他 1.32% 5,894,000 中铁宝盈资产- 广发银行-中铁 宝盈-广泰进取 1号资产管理计 划 其他 1.07% 4,784,700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商创新成长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84% 3,782,108 华源投资有限公 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4% 3,3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61,322,045 人民币普通股 161,322,04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盛世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00,082 人民币普通股 11,900,0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637,018 人民币普通股 7,637,02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和阳 常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894,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94,000 中铁宝盈资产-广发银行-中铁 宝盈-广泰进取1号资产管理计划 4,784,700 人民币普通股 4,784,7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3,782,108 人民币普通股 3,782,108 华源投资有限公司 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00,000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292,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92,000 南海成长(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3,205,691 人民币普通股 3,205,69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2,982,764 人民币普通股 2,982,76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华集团与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宜华集团参与了融资融券业务,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53,945,616 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 1. 货币资金期末比期初增加27,668万元,增长约81.41%,主要系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 2. 应收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5,926万元,增长约25.47%,主要系本期医疗工程结算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期末比期初增加195,208万元,增长5.33倍,主要系期末支付爱奥乐及达孜部分股权款,及应收地产业务的股 权转让款。 4. 存货期末比期初减少226,123万元,减少97.4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所致。 5. 固定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8,294万元,增长约3.21倍,主要系本期办公楼达到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所致。 6. 在建工程期末比期初减少22,520万元,原因同上。 7. 无形资产期末比期初减少414万元,减少76.82%,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所致。 8.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比期初减少1,146万元,减少82.5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所致。 9. 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32,900万元,增加160.49%,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一年期借款。 10. 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减少5,598万元,减少约65.2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1. 应付利息期末比期初减少314万元,减少约93.76%,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2.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减少82,718万元,减少约99.19%,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股权所致。 13.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比期初减少12,060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广东宜华所致。 利润表: 1. 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310万元,增长约2.08倍,主要系本期支付重组中介费增加所致。 2. 本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22万元,增长89.53%,主要系本期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3.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65万元,增长约56.28倍,主要系本期计提债权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4. 本期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3.78万元,增长10.71倍,主要系本期支付设备损坏赔偿款所致。 5. 本期所得税费用比上期增加7,757万元,增长58.21倍,主要系本期计提所得税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与上期相比减少53,002万元,减少6.84倍,主要系本期支付医疗工程款增加所致。 2.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期相比增加14,042万元,增长1.4倍,主要系本期收到股权款所致。 3.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期相比增加51,699万元,增长3.01倍,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贷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桥资产”)、上海亲 和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投资”)、周星增、奚志勇、TBP Nursing Home Holdings(H.K.)Limited(以下简称“TBP”)、 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置业”)、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签订了《关于亲和源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书》,根据框架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桥资产、周星增、TBP合计持有的亲和 源股份116,660,000股,占亲和源58.33%的股权。各方同意本次58.33%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初步定为40,831万元,最终交易价格 在签订正式协议时由各方协商确定。目前审计机构正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 2、2016年2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的交易预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持有参股公司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德医”)20%的股权以现金及股份支付的方式出售给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天地”),友德医20%股权预估值为40,000万元,交易对价暂定为40,000万 元,其中股份支付15,571,776股深天地股份,现金支付8,000万元。目前深天地公司已披露交易预案,深圳市华佗在线网络 有限公司起诉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李严、李佑、周智、黄廷梅、张进生侵权的诉讼事项也已经进入立案审理阶段。上 述友德医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及最终 取得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资产出售交易对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款 9.22 亿元,公司按照与宜华集团签订的《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 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收到宜华集团支付广东宜华 50%股权转让款后,向工商登记部门办 理了广东宜华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广东宜华公司的股东已由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宜华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宜华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宜华集团名下,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已经完成。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签订 《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 框架协议书》 2016年01月19日 http://www.cninfo.com.cn/ 出售深圳友德医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 的交易预案 2016年02月17日 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过户 至宜华集团 2016年04月09日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 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 时间 承诺期限 履 行 情 况 股改承 诺 收购报 告书或 权益变 动报告 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 组时所 作承诺 宜华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 性、同业 竞争、关 联交易、 方面的承 1、关于保障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2、关于 避免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3、关于规范 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以上主要内容详 见公司2015年1月1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2015 年01 月30 日 宜华集团作为 控股股东期间 正 常 履 行 诺 宜华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 其他承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通过减持股份方式协助林正 刚、林建新取得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2015 年01 月30 日 2015年1月30 日-2018年1月 29日 正 常 履 行 林正刚 其他承诺 1、关于规范与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2、 关于众安康承租的部分房产瑕疵的声明与承诺;3、关于众安 康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的承诺;4、关于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承诺;5、关于众安康履行招投标程序情况的承 诺; 2015 年01 月30 日 长期有效 正 常 履 行 南海成长、道基 金滨、道基晨富 股份限售 承诺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解锁时需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5 年02 月02 日 2015年2月2 日至2016年2 月1日 履 行 完 毕 林正刚、林建新、 朱华、彭杰、邓 宇光、侯旭英、 黄微、夏青、阳 阳、孙玉香、邓 文芳和李红 业绩补偿 承诺 1、关于避免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2、林 正刚等12名自然人承诺众安康 2014年、2015年、2016年、 2017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7,800万元、10,140万 元、10,059.33万元。 2015 年01 月30 日 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为长 期有效。业绩承 诺为2015年1 月30日-2018年 4月30日 正 常 履 行 林正刚、邓宇光、 彭杰、朱华、侯 旭英、黄微、夏 青、阳阳、孙玉 香、邓文芳、李 红 其他承诺 承诺自众安康本次交易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少60个月内 仍在众安康任职,任职期间,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在其他 与宜华地产、众安康有竞争关系的任何公司兼职。林正刚等 众安康核心管理团队如违反任职期限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赔 偿责任。 2015 年01 月30 日 2015年01月30 日-2020年01月 30日 正 常 履 行 林正刚、林建新 其他承诺 关于不谋求宜华地产控制地位的承诺:在宜华地产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完 成后,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会基于所持有的宜华地产的股份 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谋求一致行动关系。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协议受让 上市公司股份、认购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等),也不通过任何方 式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不与上市公司其他任何股东 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 2015 年01 月30 日 2015年1月30 日至2018年1 月30日 正 常 履 行 新富阳 股份限售 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宜华地产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5 年03 月19 日 2015年3月19 日至2018年3 月19日 正 常 履 行 新富阳 关于关联 交易方面 关于减少与规范与宜华健康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5 年03 长期有效 正 常 的承诺 月19 日 履 行 林正刚、朱华、 彭杰、邓宇光、 李红、侯旭英、 黄微、夏青、阳 阳、孙玉香、邓 文芳 其他承诺 股份解锁方式:①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届满且履行其相 应2015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 转让20%;②自股份上市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且履行其相应 2016年度全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转 让30%;③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且履行其相应全 部业绩补偿承诺之日(以较晚发生的为准)可转让剩余50%。 上述股份解锁时需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2015 年02 月02 日 2018年4月30 日 正 常 履 行 林建新 其他承诺 林建新以众安康股权所认购股份解锁方式: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承诺年度第一年预测净利润实 现,其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锁定期为12个月的股份自股份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可向深交所申请解除锁定;如未全部实 现,则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进行 补偿后,其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中锁定期为12个月的股份自 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向深交所申请解除锁定。 2015 年02 月02 日 2016年4月30 日 正 常 履 行 首次公 开发行 或再融 资时所 作承诺 股权激 励承诺 其他对 公司中 小股东 所作承 诺 承诺是 否按时 履行 是 四、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年01月27日 实地调研 机构 http://www.cninfo.com.cn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2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广东宜华、汕头荣信、梅州宜华100%股权出 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并签订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截止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收到资产出售交易对方 宜华集团支付梅州宜华50%股权转让款5811万元、汕头荣信50%股权转让款4710万元、广东宜华50%股权转让款92200万 元。按照公司与宜华集团签订的《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 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及《关于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梅州市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汕头市荣信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约定,收到宜华集团支付梅州宜华50%股权转让款、汕头 荣信50%股权转让款及广东宜华50%股权转让款以后,公司向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梅州宜华公司、汕头荣信公司、广东宜华 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梅州宜华、汕头荣信、广东宜华剩下的50%股权转让款将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 完毕,目前在公司账上体现为其他应收款项。上述款项形成是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基于股权转让事项而产生的,股权转让的 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批,交易双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履行,在一定期限内将会履行完毕,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行为。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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