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山东路桥: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15:09:29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6-4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
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股东大会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
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民主性。


电话:0531-87069965

传真:0531-87069902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年4月19日(星期二)13: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8日-2016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4月19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年4月18日15:00-2016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五路330号山东高速
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784,452,03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031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65,968,93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8.38%。


3、网络投票情况

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18,483,1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650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18,483,10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650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901,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48%;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0%;弃权2,543,01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43,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2%。议案通
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32,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1981%;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3%;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86 %。议案通过。


2、《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898,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4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4%;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2%。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9,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181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86 %。议案通过。


3、《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898,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4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4%;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2%。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9,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181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86 %。议案通过。


4、《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880,4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22%;反对2,547,2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247%;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1,4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0867%;反对2,547,2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3.7813%;弃权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0 %。议案通过。


5、《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901,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48%;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10%;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2%。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32,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1981%;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33%;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86 %。议案通过。


6、《公司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898,0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44%;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4%;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2%。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29,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1819%;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2,543,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586 %。议案通过。


7、《关于聘请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882,6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25%;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4%;弃权2,558,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1%。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098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2,558,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3,0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419 %。议案通过。


8、《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679,439,063股。



关联股东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86,529,867股。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6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0986%;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266%;弃权2,546,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6,0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748%。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3,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0986%;反对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66%;弃权2,546,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6,0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748%。议案通过。


9、《关于预计2016年度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882,6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25%;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4%;弃权2,558,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8,4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1%。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6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0986%;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5%;弃权2,558,4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8,4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419%。议案通过。


10、《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投票总表决情况:同意781,882,9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725%;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39%;弃权2,538,2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8,21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6%。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3,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6.1002%;反对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2%;弃权2,538,2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38,2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7326%。议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付胜涛、陈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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