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世龙实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世龙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实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在 2015年度持续督导期内(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3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61,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7,20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04,193,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11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404,193,000.00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7,925,846.97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2,501,805.07 偿还银行贷款 106,000,000.00 加:理财产品及银行定期存款收益 3,133,819.80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2,809.77 募集资金2015年12月31日余额 140,896,357.99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超募资金的使用 及管理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民生证券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 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2015年5月 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元) 截止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平支行 1503229029000100792 219,458,800.00 28,984.52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 472066617018010050201 78,817,200.00 824,899.84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791900090810315 105,917,000.00 42,473.63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平支行 1503229014210002324 - 25,000,000.00 定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 472066617608500000630 - 14,000,000.00 定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乐平支行 472066617018010050201 - 51,000,000.00 保本型银行理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分行营业部 824080488310001 - 50,000,000.00 保本型银行理财 合 计 404,193,000.00 140,896,357.99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4,193,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427,652.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427,652.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其 配套设施技改项目 否 219,458,800.00 219,458,800.00 145,854,063.59 145,854,063.59 66% 2016年 12月31 日 33,792,054.22 是 否 2、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 建工程项目 否 78,817,200.00 78,817,200.00 14,573,588.45 14,573,588.45 18% - 2,281,500.00 否 否 3、偿还银行贷款 否 106,010,000.00 105,917,000.00 106,000,000.00 106,000,000.00 100%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4,286,000.00 404,193,000.00 266,427,652.04 266,427,652.0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404,286,000.00 404,193,000.00 266,427,652.04 266,427,652.0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由于市场需求下降,前期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原料二氧化硫生产装置,根据市场原因本公司暂缓该技改 扩建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2015年4月,经本公司第三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47,925,846.97元。其中:年产5万吨AC发泡剂及其配套设施技改项目先期已投入133,352,258.52元, 年产5万吨氯化亚砜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先期已投入14,573,588.45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0,896,357.99,其中:896,357.99元活期银行存款,39,000,000.00元为银行定期存款,101,000,000.00元为保本型银行理财;本公司将根据工程进度保持对募投项目的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2015年度,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序 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理财金 额(万 元)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 类型 预期年 化收益 率(%) 1 交通银行景德 镇乐平支行 蕴通财富·日 增利提升91 天 5,000 2015.05.11 2015.08.10 保证 收益 型 4.90 2 交通银行景德 镇乐平支行 蕴通财富·日 增利36天 2,400 2015.05.18 2015.06.23 保证 收益 型 4.20 3 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乐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法人封闭净值 型人民币理财 产品 15JX008J(赣) 7,000 2015.05.19 2015.09.23 保本 浮动 收益 型 5.10 4 交通银行景德 镇乐平支行 蕴通财富·日 增利提升182 天 1,400 2015.06.29 2015.12.28 保证 收益 型 3.90 5 交通银行景德 镇乐平支行 蕴通财富·日 增利提升91 天 5,100 2015.08.31 2015.11.30 保证 收益 型 3.90 6 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昌 分行 招商银行点金 公司理财之鼎 鼎成金69949 号理财计划 5,000 2015.09.24 2016.01.21 保本 固定 收益 型 4.50 7 交通银行景德 镇乐平支行 蕴通财富·日 增利提升92 天 5,100 2015.12.14 2016.03.15 保证 收益 型 4.05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在2015年度持续督导期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12 月31日),世龙实业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曹文轩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1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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