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添富恒生: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
汇添富 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16 年第 1 号 ) 基金管理人: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3年9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247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香港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 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汇率风险;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债券、 衍生品等各种投资工具的相关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分级份额投资者特有的风险等。(详见招募 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 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此外,本基金作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 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股票基金中处于中等 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的分级设定则决定了不同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恒生A 份额具有低风险、低预期收益的特征;恒生B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 特征。由于本基金投资的恒生指数成分股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香港交易 所对于股票价格涨跌幅不设限制的交易规则,添富恒生的份额净值每日涨跌幅亦 不受限制,故本基金的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当前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普通股 票指数型基金更大。特别的,当恒生指数发生日内巨幅下跌,以致恒生B份额 的参考净值跌至负值的情况下,恒生B份额投资者损失所有本金,剩余亏损由 恒生A份额投资者承担。即恒生B份额较基础份额(添富恒生)的风险更大。 而基于以上风险条件,具有固定收益特性的恒生A份额既不保证收益也不保证 本金不受亏损,风险小于基础份额,高于当前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行的普通股票型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份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本基金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 并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 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6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有关基金管理人的内容截止招书公告日 。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金名称 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二 、基金的类 别与运作方式 基金类型为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 契约型开放式 三、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四、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为更好地 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债券、基金(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 交易基金等)、金融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约、互换、期货、期权、权证等)、符 合证监会要求的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其中,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非 现金 资产的 80%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五、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 合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 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 、组合复制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 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 整。 2 、替代性策略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况, 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 对个别成份股 足够数量的 投资 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 其 他成份股、 非成份股、成份股个股衍生品 等方式 进行替代。 3 、衍生品投资策略 由于本基金申购赎回采取现金方式,考虑到申购赎回资金流动冲击以及外汇 汇兑、资金划转的操作问题,基金将会保留一定的现金头寸用于满足赎回及香港 证券交收要求。现金头寸的增加将导致跟踪误差的扩大,因此基金管理人将通过 投资以标的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产品 ( 如期货、掉期等 ) 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 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 力争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 。 未来,随着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 提下,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二 ) 投资决策 机制和程序 1 、投资决策依据 (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 2 )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 ( 3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 4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 、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 1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决定有关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 2 )负责决定其他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 ; 3 )审核评估基金经理每季提交的投资运作季报。 ( 2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决定正常市场情况下,日常指数跟踪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决策以及 日常管理等工作 ; 2 )必要时进行本基金跟踪偏离的分析; 3 )每季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季报; 4 )撰写基金中报、年报等公开报告关于基金投资运作的相关部分。 3 、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投资程序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组合构建与监控调整)、 交易执行、投资绩效评估、投资核对与监督、组合监控与调整、投资风险管理八 个环节。 ( 1 )研究支持 指数投资管理小组依托基金管理人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内外部的信息和研究 成果,开展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研究、对标的指数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 集与分析、对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分析、对基金的跟踪误差及时进行归因分析 等工作,并撰写相关研究报告,作为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 2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指数投资管理小组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或遇重大事项 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定相关事项。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基础上, 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定期事项是指:每季初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操作进行指 导与决策,基金 经理根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 ( 3 )投资执行(组合构建与监控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结合指数投资管理小组的研究报告,基金经理以完全复制标 的指数的方法构建组合。在跟踪误差和偏离度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 适当的方法,降低买入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 4 )交易执行 集中交易室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 5 )风险监控:风险控制人员根据实时风险监控系统,在交易期间对指数 基金的各类风险源进行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将根据 风险的具体情况,确定 相应的应急操作方案。 ( 6 )投资绩效评估 金融工程部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报告。绩效 评估将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对跟踪误差和业绩偏离的来源进行分析, 基金经理可以据此检视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1 )不定期的,基金经理对基金出现的较大的跟踪偏离进行及时分解和分析; 2 )每周末,数量分析师对本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 )每月末,基金经理根据评估报告分析当月的投资操作和跟踪指数的偏离 情况,主要对组合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现金控制情况、成份股更新期的投资操 作以及成份股未来可能发 生的变化进行分析并提供相关报告,作为今后投资运作 的参考依据。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 大。 ( 7 )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营运部基金会计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 现有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 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督察长、稽核监察部及基金经理。 集中交易室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督察长和稽核监察部对投资决策和投资执行的过程进行合规性监督检查,有 权调阅任何数据和资料,防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的违规风险。 ( 8 )投资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管理是基金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根据投资决策的不同层次建 立完善的基金风险控制系统。 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包括对投资合规性风险的管理以及对投资组合风险的管 理: 1 )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及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评价, 如发现问题,应 责成公司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方案并落实。 2 )风险管理委员会和金融工程部通过审议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季报,以及对 日常投资的跟踪监控,从而控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 需要对上述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公告。 ( 三 )投资限制 1 、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 1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 非 现金 资产的 80% ; ( 2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 3 )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其中银 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 制; ( 4 )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 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 5 )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 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 6 )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但持 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受此限制; ( 7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 境外基金总份额的 20 %; ( 8 )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 (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若基金超过上述 3 - 8 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 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基金管理人应 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 、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 1 )承销证券; (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4 ) 购买不动产 ; ( 5 ) 购买房地产抵押按揭 ; ( 6 ) 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 金属的凭证 ; ( 7 ) 购买实物商品 ; ( 8 ) 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 ; ( 9 ) 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品除外 ; ( 1 0 ) 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 ( 1 1 ) 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 ( 1 2 ) 直接投资与实物商品相关的衍生品 ; ( 1 3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 1 4 )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 1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1 6 )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对于因上述 13 、 14 项情形导致无法投资的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在严格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将结合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 替代。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限制 本 基金投资衍生品应当仅限于投资组合避险或有效管理,不得用于投机或放 大交易,同时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 1 )本 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 ; ( 2 )本 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 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 3 )本 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应当符合以下 要求: a .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不低于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 b . 交易对手方应 当至少每个工作日对交易进行估值,并且基金可在任何时 候以公允价值终止交易 ; c . 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 4 )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本 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提交包括衍生品头寸及风险分析年度报告。 4 、本基金可以参与证券借贷交易,并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1 ) 所有参与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 ; ( 2 ) 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担保物市值不低于已借出证券 市值的 102% ; ( 3 ) 借方应当在交易期内及时向 本 基金支付已借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息、 利息和分红。一旦借方违约, 本 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律有权保留和处置担保物 以满足索赔需要 ; ( 4 ) 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担保物可以是以下金融工具或品种: a . 现金; b . 存款证明; c . 商业票据; d . 政府债券; e . 中资商业银行或由不低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金 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方或其关联方的除外)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 5 )本 基金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证券借贷交易并在正常市场惯例的合理期 限内要求归还任一或所有已借出的证券 ; ( 6 )基金管理人 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中发生的任何损失负相应责 任。 5 、 基金可以根据正常市场惯例参与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并且应当遵 守下列规定: ( 1 ) 所有参与正回购交易的对手方(中资商业银行除外)应当具有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级 ; ( 2 ) 参与正回购交易,应当采取市值计价制度对卖出收益进行调整以确保 现金不低于已售出证券市值的 102% 。一旦买方违约, 本 基金根据协议和有关法 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卖出收益以满足索赔需要 ; ( 3 ) 买方应当在正回购交易期内及时向 本 基金支付售出证券产生的所有股 息、利息和分红 ; ( 4 ) 参与逆回购交易,应当对购入证券采取市值计价制度进行调整以确保 已购入证券市值不低于支付现金的 102% 。一旦卖方违约, 本 基金根据协议和有 关法律有权保留或处置已购入证券以满足索赔需要 ; ( 5 )基金管理人 应当对基金参与证券正回购交易、逆回购交易中发生的任 何损失负相应责任 。 6 、 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归还证券总市值 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前项比例限制 计算,基金因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而持有的担保物、现金不得计入基 金总资产。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 绩比较基准:经人民币汇率调整的恒生指数收益率× 95 %+商业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 时,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涉及本基金投资范围或投资策略的实质性变更,则基金 管理人应就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 在指定媒体公告。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指数更名等事项),则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 告。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及标的指数所表 征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在股票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中等收益的产 品。 本基金为境外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 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 特别投 资风险。 此外,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在分级运作期内,由于基金收益 分配的安排,稳健收益类的恒生 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积极收益类的恒生 B 份 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 票型基金份额。 八、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投资组合报告 1.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1,191,249,116.44 78.81 其中:普通股 1,191,249,116.44 78.81 优先股 - 0.00 存托凭证 - 0.00 房地产信托凭证 - 0.00 2 基金投资 - 0.00 3 固定收益投资 - 0.00 其中:债券 - 0.00 资产支持证券 - 0.00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0.00 其中:远期 - 0.00 期货 - 0.00 期权 - 0.00 权证 - 0.00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 - 0.00 6 货币市场工具 - 0.00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98,872,425.38 19.77 8 其他资产 21,342,434.19 1.41 9 合计 1,511,463,976.01 100.00 注:本基金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302,918,164.73 人民币,占期末净 值比例 20.08% 。 1.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香港 888,330,951.71 58.87 香港(港股通) 302,918,164.73 20.08 合计 1,191,249,116.44 78.95 1.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1 能源 69,393,694.38 4.60 003 工业 27,826,125.45 1.84 004 非必需消费品 31,029,310.26 2.06 005 必需消费品 28,613,965.40 1.90 007 金融 731,938,630.01 48.51 008 信息技术 148,144,863.60 9.82 009 电信服务 96,255,141.33 6.38 010 公共事业 58,047,386.01 3.85 合计 1,191,249,116.44 78.95 1.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 英 文 ) 公司 名称 ( 中 文 ) 证券 代码 所 在 证 券 市 场 所属 国家 ( 地 区 )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民 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Tencent Holdings Limited 腾讯 控股 700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285,000 138,940,576.88 9.21 2 HSBC Holdings plc 汇丰 控股 5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604,000 138,047,545.29 9.15 3 AIA Group Limited 友邦 保险 1299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609,000 90,933,244.40 6.03 4 China Mobile Limited 中国 移动 941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314,500 87,087,231.01 5.77 5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建设 银行 939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4,254,000 72,383,362.60 4.80 6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工商 银行 1398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3,730,000 55,934,281.16 3.71 7 CK Hutchison Holdings Limited 长和 1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110,608 45,774,289.20 3.03 8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 银行 3988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4,017,000 44,530,118.21 2.95 9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 Ltd 中国 平安 2318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264,000 36,312,736.32 2.41 10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 交易 所 388 HK 香 港 证 券 交 易 所 香港 56,000 35,687,836.22 2.37 1.5 报告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 资明细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 ( 人民币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股指期货 HSI160101 229,428,650.12 15.20 1.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1.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18,630,132.7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347.38 3 应收股利 57,673.04 4 应收利息 6,594.61 5 应收申购款 2,629,686.4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342,434.19 1.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 九 、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 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 ( 1 )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 2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 3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4 ) (1) - (3) (2) - (4) 201 4 年 3 月 6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 4 年 12 月 31 日 6.20% 0.76% 3.79% 0.82% 2.41% - 0.06%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7.15% 1.28% - 1.21% 1.30% - 5.94% - 0.02% 2014 年 3 月 6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1.39% 1.08% 3.04% 1.11% - 4.43% - 0.03%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15.00% -10.00%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2014/03/062014/04/062014/05/062014/06/062014/07/062014/08/062014/09/062014/10/062014/11/062014/12/062015/01/062015/02/062015/03/062015/04/062015/05/062015/06/062015/07/062015/08/062015/09/062015/10/062015/11/062015/12/06 汇添富恒生指数基准 十、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 )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含境外托管人收取的费用) ;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9 、基金进行外汇兑换交易的相关费用。 1 0 、与基金缴纳税收有关的手续费、汇款费等。 1 1 、 其他为基金的利益而产生的费用,如代表基金投票产生的费用、与基金 有关的诉讼费、追索费等。 12 、 基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缴纳的,购买或处置证券有关的任何税收 、 征费、关税、印花税及预扣提税(以及与前述各项有关的任何利息及费用)(简 称 “ 税收 ” ); 13 、 基金上市费用及年费; 14 、 标的指数的许可使用费; 15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 二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20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 1.2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 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 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 0.25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 托管 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 , 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要根据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 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计提指数使用费。指数使用费自基金首次 挂牌之日起累计,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04%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若一个会计年度累计计提指数使用费金额小于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 用下限,则基金于年末最后一日补提指数使用费至指数使用许可协议规定的费用 下限。 指数使用费每日计提,按季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基金托管人于次 季度首日起 15 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所规定的方式支付给标的指数许可方。 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 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 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上述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 - 15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 四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 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 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 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 。 十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2 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成立时间: 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762.2978 万元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 021 ) 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96%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2.53%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22.53% 上海菁聚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98%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国籍:中国, 1967 年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 现 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处科 长,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杏林支局副行长、副局长,中国人 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银行监管一处、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稽核总部总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管理 总部总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 1963 年出生,复旦大学 EMBA 。现任东 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 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东航国际 金融(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李翔先生,董事。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复旦大学新闻学学士。现任 上海报业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历任文汇报经济部记者、副主任,文汇报专 刊部主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经济管理部副主任、主任。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 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 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曾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届和第十一届 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汇添富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 韦杰夫( Jeffrey R. Williams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 1953 年出生, 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 肯尼迪政府学院艾什民主治理与创新中 心高级研究学者 。历任美国花 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 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 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林志军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香港, 1955 年出生,厦门大学经济学 博士,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工商管理理学硕士。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 院长、教授、博导,历任福建省科学技术委员计划财务处会计 。 五大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 Touche Ross International( 现为德勤 ) 加拿大多伦多分所审计员,厦门大学 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伊利诺大学 (University of Illinois) 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美国斯坦福大学 (Stanford University) 经济系访问学者,加拿大 Lethbridge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讲 师、副教授 (tenured) ,香港大学商学院访问教授,香港浸会大学商学院会计与 法律系教授,博导,系主任 。 杨燕青女士, 独立董事, 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 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现任 《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第一财经研究院院长,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 究院特邀研究员,《第一财经 日报》创刊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 《经济学人》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栏目资深评论员。曾任《解放日 报》主任记者 , 《第一财经日报》编委 , 2002 - 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 - 霍普金 斯大学访问学者。 (二)监事会成员 任瑞良先生,监事会主席。国籍:中国, 1963 年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职称 , 现任上海报业集团上海上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文新 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王如富先生,监事。 国籍:中国, 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历任申银万国证 券计划统筹总部综合计划部专员、发展协调办公室专员,金信证券规划发展总部 总经理助理、秘书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东方证券研究所证券市场战略资深研 究员、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 毛海东,监事,国籍:中国, 1978 年出生,国际金融学硕士。现任东航金 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东航期货有限责任 公司,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王静女士,职工监事 ,国籍:中国, 1977 年 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 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网金融部总监 。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 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 1977 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 。 曾任职于 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职工监事,国籍:中国, 1979 年出生,北京大学理学博士。现 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副总监。曾任职于罗兰贝格 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 业部。 (三)高管人员 李文先生,董事长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张晖先生,董事,总经理。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雷继明 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 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2011 年 12 月 加盟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娄焱女士,副总经理。国籍:中国, 1971 年出生,金融经济学硕士。曾在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 表处工作,负责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研究,以及基金产品策划、机构理财等管理 工作。 2011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建军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 1972 年出生,金融学硕士。历任华 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行业二部副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 经理、专户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担 任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六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李鹏先生,督察长。国籍:中国, 1978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历任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上海农商银行同业金融部副总经理,汇添富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监。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 长。 (四)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赖中立先生, 国籍:中国, 1983 年出生,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金融 学硕士, 9 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分析师。 2010 年 8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部分析师、基金 经理助理。 2012 年 11 月 1 日至今任汇添富黄金及贵金属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3 月 6 日至今任汇添富恒生指数分级( QDII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1 月 6 日至今任汇添富深证 300ETF 基金、汇添富深证 300ETF 基金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至今任汇添富香港优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五 ) 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张晖先生(总经理) 副主席:袁建军(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首席经济学家)、王栩(权益投资总监)、陆文磊(总 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 (六)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十二 、基金托管人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15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号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 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 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 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 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年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 2004 年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 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 321 只。 十三、境外托管人 ( 一 ) 境外资产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一号汇丰总行大厦 办公地址: 香港九龙深旺道一号 , 汇丰中心一座六楼 公司网址 :www.hsbc.com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 454.04 亿港元 2012 年 6 月 30 日托管资产规模: 5.4 万亿美元 信用等级:标准普尔 AA - 汇丰集团是全球最大规模的银行及金融服务机构之一,在欧洲,亚太区,美 洲,中东及非洲等 87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约 8,000 个办事处。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是汇丰集团的始创成员,于 1865 年 3 月及 4 月先后在香 港和上海成立。该行是汇丰集团在亚太区的旗舰,也是香港最大的本地注册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股本 (Share Capital)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为 454.04 亿港币 , 托管资产达 54,000 亿美元。 (二)境外资产托管人职责 1 、安全保管基金的境外资产,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 2 、准时将公司行为信息通知基金管理人和 / 或基金托管人,确保基金及时收 取所有应得收入 。 3 、其他由基金托管人委托其履行的职责。 十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建工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鄢晓蓓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2、场内代销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会员单位。包括 爱 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 、财通证券、长 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 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 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 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 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 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 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 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 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 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 开源证券 、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 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 证券、招商证券、 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 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 后) 。 3、场外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 : //www.bankcomm.com/ 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楼、 22 - 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 - 20 楼、 22 - 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 021 - 38576666 传真: 021 - 50105124 客服电话: 021 - 962999 4006962999 公司网站: www.srcb.com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 0571 - 85108309 传真: 0571 - 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 05 71 - 96523 400 - 8888 - 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6)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 160 号 法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联系电话: 0451 - 86779007 传真: 0451 - 86779218 客服电话: 95537 、 400 - 60 - 95537 公司网址: www.hrbb.com.cn 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755 - 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 0755 - 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 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 www.essence.com.cn 8)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 022 - 28451709 传真: 022 - 28451892 联系人:胡天彤 网址: www.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5 - 988 9)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电话: 021 - 38784818 传真: 021 - 68775878 联系人:倪丹 客户服务电话: 68777877 公司网站: www.cf - clsa.com 1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 27 、 28 楼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