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鄂武商A: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17:31:11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6-00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16年
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年4月19日在公司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邹明贵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
董事汪强表决,独立董事余春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独立
董事田玲表决。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喻景忠、谭力文、田玲、余春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
会上述职。《武商集团二O一五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四、《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截止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7,523,657,754.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利润总额
1,073,034,629.99元,实现净利润800,769,812.82元,其中: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9,307,066.0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16%;年末总资产17,753,307,347.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3.43%;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4,129,498,737.90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16.13%。


五、《武商集团二○一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二O一五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800,769,812.82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9,307,066.06元。


二O一五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0,170,177.07元,年初
未分配利润为1,529,694,571.9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
2,119,864,749.05元,2015年分派2014年度现金股利
202,899,436.0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的任意盈
余公积金共计118,034,035.42元,二O一五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1,798,931,277.63元。


鉴于企业正处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项目资金需
求大,虽然公司二O一五年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实施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但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无法满足公司项目发展的需要,为保证企业的可持续、
稳定发展,经董事会研究:二O一五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六、《武商集团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七、《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研究,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
度审计费为 13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详
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八、《关于银行授信、贷款和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捌
仟万元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捌亿元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授信伍亿元
整。


4、向汉口银行武汉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5、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
信壹亿元整。


6、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
整。


7、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玖
亿柒仟柒佰万元整。


8、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
整。


9、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伍亿元整。


10、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授信伍
拾亿元整:其中授信流动资金壹拾亿元整;授信项目资金叁拾亿
元整;授信黄金租赁伍亿元整;同时授信预付卡保函伍亿元整,
并相应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10%的质押。


1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流
动资金贷款伍亿元整。


1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叁拾肆
亿壹仟万元整。


1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陆亿元
整。


1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
陆亿元整。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0,731,265股新股。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3月
23日出具的《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16)010032号)及《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16)010033号),截止2016年3月23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808,78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17
元,发行人共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827,191,632.60元,扣除与
发行人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407,874.49元,发行人实收金额人
民币814,783,758.11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812,707,353.5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62,808,780.00元,
余额人民币749,898,573.51元转入资本公积。


本次发行的62,808,780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已全部办理完成,股份上市日期为2016年4月8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从529,025,590 元变更为
591,834,370元。因此,对公司《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作如
下修改: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9,025,590元。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1,834,370
元。


2、原《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29,025,590
股,为人民币普通股。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91,834,370
股,为人民币普通股。


十、《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当日巨潮网刊登的公告编号2016-008公告


(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一、三至五、七至九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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