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6桂农01:发行公告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 135号)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主承销商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楼)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或“广西农垦”)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7亿元(含 17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16号文核准。 2、广西农垦本期债券拟分期发行,第一期发行 10亿元,本期债 券发行面值为不超过 1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计 不超过 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3、本次债券评级为 AA+级,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本公司最 近一期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89.26亿元(截至 2015年 9月 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资 产负债率为 72.96%;本公司 2012年、2013年和 2014年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0.73亿元、0.19亿元 和 1.61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0.84 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 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 为无效。 5、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 7、票面利率询价预设区间、票面利率询价预设区间为 3%-4%,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 建档结果确定。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年 4月 21日(T-1日)以簿记建 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 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6年 4月 22日(T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 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 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 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11、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 为 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 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 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 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 上市 5、本期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可同 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 上市。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 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 细阅读《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 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7、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 《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我国、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 广西农垦集团 指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债券指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 人、天风证券 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 糖业集团指广西农垦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剑麻集团指广西剑麻集团有限公司 畜牧集团指广西农垦永新畜牧集团有限公司 茶业集团指广西农垦茶业集团有限公司 十万大山指 广西农垦十万大山天然食品有限公 司 明阳生化指 广西农垦明阳生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明阳开发指广西明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柳兴制糖指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柳兴制糖有限公 司 金光制糖指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金光制糖有限公 司 红河制糖指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红河制糖有限公 司 防城制糖指 广西农垦糖业集团防城制糖有限公 司 中证协指中国证券业协会 承销协议指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协议》 承销团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而组织 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承销方式指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 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认购 金额不足最终发行规模的部分,全 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投资人、持有人指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 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 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两者具 有同一涵义 《公司章程》指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 程》 发行人律师、广西纵华指广西纵华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中审华寅五洲指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东方金诚指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新会计准则指 财政部于 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 具体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 最近三年、近三年指 2012年、2013年和2014年 报告期指 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1-9月 工作日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 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亿元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债券名称: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亿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 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 6、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发行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 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 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 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 作。 10、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年 4月 25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 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 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 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年至 2019年每年 的 4月 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 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19年 4月 25日。 15、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9年 4月 25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年 4月 25日至 2019年 4月 25日。 17、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 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 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 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 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 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评估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0、担保情况:本次债券发行无担保。 2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 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指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 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针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 并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针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 并委托监管银行对该账户进行监管。 25、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6年 4月 20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16年 4月 21日)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6年 4月 22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T+1日 (2016年 4月 25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在当日 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主承销商向发行人划款 T+2日 (2016年 4月 26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结束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期。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在登记公司 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 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的票面 利率预设利率区间为 3%-4%。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利率区间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利率确定原则: (1)簿记管理人按照合格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 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 确认为发行利率。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至高的原则,对合规申购金额逐笔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 确认为发行利率。 (2)若合规申购的累计金额未能达成本次债券发行总额,则簿 记建档区间的上限即为发行利率。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6年 4月 21日(T-1日), 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16年 4月 21日(T-1日)13:00-15:00 之间将《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 “《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见附件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 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个询 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10,000手)的必须是 100万元 (1,000手)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认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 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报价一次,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 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 后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年 4月 21日(T-1日) 13: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 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 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 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 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不可撤销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要约。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59833044; 咨询电话:010-59833042。 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 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16年 4月 22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 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 10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不 超过 10亿。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 量为 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 是 1,000 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10亿元。主承 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16年 4月 22日 (T日)至 2016年 4月 25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 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6年 4月 21 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 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 确定认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与其签 订《网下认购协议》。 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6年 4月 21日(T-1日)13:00-15:00 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 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 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 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 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 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 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 则进行配售。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及配售对象协商,可根据上述配 售原则确定的结果进行调整。 (七)缴款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 认购款须在 2016年 4月 25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 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16桂农 01 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东湖支行 银行账号:128903982410704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308521015055 联系人:丁子静 联系电话: 010-59833042 传真:010-59833044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 2016年 4月 25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 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 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 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 135号 法定代表人:刘刚 联系人:蒋以昌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 135号 联系电话: 0771-2855293 传真: 0771-2855293 (二)主承销商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四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韩大庆、于翔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 36号院 联系电话: 010-59833182 传真:010-65534498010-65534498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 至主承销商处,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 名 企业营业执照注 册号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上 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 海) 托管券商席位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利率区间为 3%-4%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申购比例上限(如有):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注:请申购人认真阅读本表第二页重要提示及申购人承诺。 重要提示: 1、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 提示: 1、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于 2016年 4月 21日(T-1 日)13:00 至 15:00时之间连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申购传真:010-59833044; 咨询电话:010-59833042。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以及申购款来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 部批准,并将在申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发行的最终申购金额为本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申购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 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 主承销商按照本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 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 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项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 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臵该违约申购人获配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 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 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 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称”+“证基”+“中国证 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 ”,全国社保基金填写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 ”,企业年金基金填写 “劳 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 中的登记号 ”。 2、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 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对本期债券的最大认购量。 4、最多可填写 5 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 可以不连续。 5、本期债券每个申购利率上对应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应为 100万 元的整数倍。 6、有关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 相关内容。 7、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 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4.00%-5.00%,某合格 投资者拟在不同申购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 写: 申购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4.10% 1,000 4.20% 1,000 4.30% 1,000 4.40% 1,000 4.50%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 额为 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3,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但高于或等于 4.2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20%,但高于或等于 4.1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零。 8、参加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须经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后在本发行 公告公布的时间内将本表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 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 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 者自行负责。 10、参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 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 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 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12、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 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 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2、合格投资者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 及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后, 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申购传真: 010-59833044; 咨询电话: 010-59833042。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