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纳川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11:43:20 中财网


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

闽华兴所(2016)专审字E-001号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5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经审核,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15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2015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碧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攀峰

中国福州市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96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
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0万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31.00元,已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13,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共计42,173,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0,826,500.00元。上述资金已经福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1)验字E-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人民币44,612.19万元,
募投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4,111.35万元,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募
集资金2015年12月31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1,640.89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实际余额1,178.51万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人民币2,819.40万元,为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人民币2820.54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14万元后的净额。截至2015年12月31
日,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178.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
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2011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
设兴业银行泉港支行、兴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民生银行泉州泉港支行、光大银行泉州
分行营业部四个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超募资金;同意公司与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泉港支行、兴业银行厦门湖里支行、民生银行泉港支行、光
大银行泉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3月30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子公
司增资并由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投资建设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路网一期工程(BT)项目>
的议案》,以实施诏安项目的5,867.03万元募集资金对福建纳川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纳川基础设施”)增资,为该项目纳川基础设施批准开设了民生银行泉州
泉港支行专项账户,并与广发证劵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泉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012年10月12日公司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设立合资
公司投资建设崇山污水处理厂、惠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公
司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纳川基础设施进行增资,纳川基础设施将上述
9,000万元超募资金作为投资款注入合资公司惠安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安纳川”),惠安纳川在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2月5日
本公司、惠安纳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万元超募资金对
全资子公司纳川基础设施进行增资,纳川基础设施6月21日将上述2,400万元超募资金作
为投资款注入合资公司泉州市泉港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港纳川”),
泉港纳川在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8月6日本公司、泉港纳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3,999,460元对全资子公司纳川基础
设施增资,纳川基础设施将上述53,999,460元超募资金作为投资款注入合资公司永春纳
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春纳川”), 永春纳川在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
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8月16日本公司、永春纳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
银行泉州泉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江苏泗阳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在江苏泗阳设立全资子公司,
暂名江苏纳川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纳川”), 江苏纳川在兴业银行泉州泉港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2013年9月3日本公司、江苏纳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
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3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资四川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在四川绵阳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名
四川纳川管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纳川”), 绵阳纳川在兴业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2014年12月18日本公司、绵阳纳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


银行泉州泉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5月12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向的
方案》,同意使用诏安BT项目尚未使用超募资金3,823.67万元(含利息)用崇山污水
处理厂、惠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惠安纳川BT项目)。惠安纳川
在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5月9日本公司、惠安纳
川、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江苏纳川年产4,800吨
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

兴业银行泉港支行

157600100100073395

272,184.29

小计



272,184.29

四川纳川年产4,800吨
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

兴业银行泉港支行

157600100100080356

28.37

兴业银行通知存款

157600100200020763

11,512,845.76

小计



11,512,874.13



合计



11,785,058.42



注: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78.51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7,082.6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01.4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617.6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723.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39%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纳川管材年产
4,800吨HDPE缠
绕增强管项目



6,559.16

6,559.16



6,117.34

93.26

2012年

10月

1,137.82





天津纳川年产
4,800吨HDPE缠
绕增强管项目



6,115.11

3,328.71



3,297.38

99.06

2012年

10月

442.18








武汉纳川年产
4,800吨HDPE缠
绕增强管项目



7,463.26

7,463.26



7,496.99

100.45

2012年

10月

1,114.97





承诺投资项目小


-

20,137.53

17,351.13



16,911.71





2,694.97





超募资金投向



诏安BT项目



5,867.03

2,010.35

1.04

2,084.78

103.70

2015年4
月28日

197.77





惠安BT项目



9,000.00

12,617.61



12,940.47

102.56









泉港BT项目



2,400.00

2,400.00



2,404.46

100.19









永春BT项目



5,399.95

5,399.95



5,403.01

100.06

2015年

3月1日

633.26





江苏项目



3,000.00

3,000.00

390.65

2,981.96

99.40

2014年

6月

-89.08





四川项目



3,000.00

3,000.00

1,885.8

1,885.8

62.86

2016年

12月

-145.88





归还银行贷款
(如有)



14,500.00

14,500.00



14,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9,611.35

9,611.35

1,123.99

9,611.35











超募资金投向小




52,778.33

52,539.26

3,401.48

51,811.83





596.07





合计



72,915.86

69,890.39

3401.48

68,723.54





3,291.0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因(分项目具体)

具体见附注(一)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具体见附注(二)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具体见附注(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作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具体见附注(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具体见附注(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去向

具体见附注(六)

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具体见附注五



注:BT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政府主工程的推进情况而变化,故无法预测准确的完工
日期。


(一)1、天津纳川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
①由于所处的地理位置,招工难,生产无法正常运行;②市场开拓不够,北方市场订单
比较少,造成企业年度产值不高,使本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目标。


2、截止2015年12月31日,泉港BT项目累计投入107,184,465.29元,其中超募
资金24,044,578.85元;泉港BT项目累计收到回购工程款67,930,000元,同时根据合


同条款累计计提了建设期利息2,246,461.26元,回购期利息312,803.14元,项目收益
10,478,267.46元,但因泉港BT项目政府结算报告尚未出具,故无法对本报告期实际实
现的效益进行准确测算。


3、截止2015年12月31日,惠安BT项目累计收到建设期投资利息1,049,849元,
同时根据合同条款累计计提了建设期投资利息14,543,731.5元,回购期投资利息
2,348,809.97元,项目收益10,315,716.16元。但因惠安BT项目政府结算报告尚未出具,
故无法对本报告期实际实现的效益进行准确测算。


4、由于BT项目一般规模较大,工程的建设进度受政府投入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因
此无法预测准确的完工日期及项目回购期。诏安项目、永春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均为公司实际收到政府相关部门项目结算书文本的日期,标志着公司BT项目已进
入回购期,即收益期。


5、江苏项目已投产,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尚未达到预计效益目标。


6、四川项目尚在建设期。


(二)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与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建设-转
让(BT)合同》,本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含回购款及投资收益)约人民币10,000万元,
实际投资额以审计后的决算价为准。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约2,000
多万元,报告期内,完工部分已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
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BT融资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闽政【2014】9号)
文件要求,由于金都中路市政工程不符合该文件明确要求的BT项目适用范围,即BT模
式仅适用符合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
截至本报告日,该项目后续工程已签订解除合同暨项目终止。本项目原计划使用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中的5,867.03万元对其进行投资建设,由于该项目已部分终止实
施,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投入在建惠安BT项目,该举措能够充分利用募
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收益,从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
能,详情参见2014年3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67,082.65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46,945.12万元。


1、2011年5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1年5月23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实际归还银行贷款6,500万元、归还
银行承兑汇票1,0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万元。


2、2011年9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超募资金使
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5,867.03万元投资建设诏安金都工业集中
区路网一期工程(BT)项目。


3、2012年3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由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投资建设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路网一期工程
(BT)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867.03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纳川基础设施
进行增资,作为公司BT项目的投资主体,并下设福建纳川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诏安分
公司作为诏安BT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上述部分超募资金其中5,867万元计入纳川基础
设施的实收资本,0.03万元计入纳川基础设施资本公积。


2012年3月30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由子公司及其分公司投资建设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路网一期工程
(BT)项目>的议案》。


4、2012年8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7,000万元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万元,并已全部归还与补充。


5、2012年9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
并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崇山污水处理厂、惠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9,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纳川基础设施进行增资,纳川
基础设施的注册资本由6,367万元增至15,367万元,并由公司与纳川基础设施合资设立
惠安纳川水务有限公司(暂名,最后公司成立时工商核定名称为惠安纳川基础设施投资
有限公司)作为惠安BT 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惠安纳川注册资金定为23,000万元,分
期到资,其中第一期出资10,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纳
川基础设施出资9,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述超募资金,后续出资工作按照惠安BT 项
目实际工程进度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时间内逐步到位。


2012年10月12日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
并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崇山污水处理厂、惠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的方案》


同意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9,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纳川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增资,惠安纳
川已在泉港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专户仅用于崇山污水处理厂、惠西污水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惠安纳川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使用专户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2013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由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中的2,4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纳川基础设施增资并由纳川基础设施与福建省华远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泉州市泉港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港纳川)作为
泉港区南山片区地下管网BT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 泉港纳川注册资本调整为12,000万
元人民币,首期出资暂定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纳川基础设施投资99.999%,合资方
福建省华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资0.001%,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
足。


7、2013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3,999,460元对全资子公司纳
川基础设施增资,并由纳川基础设施将上述超募资金对永春纳川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增资,该款项仅用于投资建设永春BT项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四川
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在四川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名四川纳川
管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10,000万元,首期拟使用超募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负责管道、管件及其他给排水设施制造、销售;塑料原料、机电设备批发零
售(以工商核定为准)。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江苏泗阳项目的议案》同
意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00万元在江苏泗阳设立全资子公司,暂名江苏纳川管材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暂定5,000万元人民币,首期拟使用超募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经
营范围:负责管道、管件及其他给排水设施制造、销售;塑料原料、机电设备批发零售
(以工商核定为准)。


8、201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天
津纳川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结余资金2,938.11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纳川管材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部分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拟将原募投项
目之一纳川管材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的部分投资结构进行调整,除本次募


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6,559.16万元仍然由募集资金支付之外,本次调整后增加的投资
额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结余资金2,949.25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此次拟使用结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
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3年12月31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天津纳
川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纳川管
材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部分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及《关于使用结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2014年3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超募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决定将诏安BT 项目的尚未使用超募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投
入在建惠安BT 项目,该举措能够充分利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收益,从而提升公
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可能。


2014年3月2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
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诏安金都工业集中区路网一期工程(BT)项目尚未使用
超募资金3,823.67万元(含利息)用于崇山污水处理厂、惠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
程项目。


10、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107.95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5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5月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及2011年5月23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诀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3,473.87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事项出具了闽华兴所(2011)专审字E-010号《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置换金额

纳川管材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

15,783,450.87

天津纳川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

3,901,198.01

武汉纳川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

15,054,005.00

合计

34,738,653.88



(五)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2013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天津
纳川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结余资金2,938.11万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1)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合理运用了天津公司原有生产车间、研发设备的资源
优化整合,减少了部分设备的重复投入。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募投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充
分用活用好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控制各项成本
费用的支出。


(3)本项目经营性资金均由纳川总部代付,结余铺底流动资金1,426.59万元。


2、2015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107.95 万元(以及未来
可能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1)截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累计已计划的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为44,892.556万元,
实际已使用45,857.74万元(含利息),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可使用的超募资金金额
为119.72万元(含利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
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119.72万元(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2)纳川管材年产4,800吨HDPE缠绕增强管项目(以下简称“泉港募投项目”)中的
生产车间及研发大楼目前已投入使用。截至2015年4月20日,泉港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601.84万元,其组成为项目质保金及节余资金。鉴于质保金支付时间及具体金额
无法准确预计,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使用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601.84万元(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


实际需支付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款项。


(3)天津募投项目前次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中尚存
158.84万元为未支付的设备款和质保金。截至2015年4月2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账
户余额为147.32万元,其中,尚需支付设备尾款30.35万元,其余116.97万元为节余资金。

因设备尾款支付时间无法准确预计,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实
际需要,公司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147.32万元(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利息)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实际需支付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款项。


(4)诏安BT项目前次变更超募资金投向后,于2014年7月25日收到福建诏安金都资
产运营有限公司退回的项目履约保证金167万元。截至2015年4月2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
专户中账户余额为239.07万元。根据相关合同,该项目的质保金为83.34万元,因质保金
支付时间及具体支付金额无法准确预计,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日常经
营实际需要,公司使用上述超募资金专户中的余额239.07万元(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实际需支付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款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六章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少量节余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后方可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单个项目或者全部项
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
露。


(1)永春BT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5,399.95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5,403.01万元。

截至2015年10月8日,永春BT超募专户账户余额为4,900.93元,为项目结余资金,结余金
额满足豁免履行前款程序条件。公司使用上述超募资金专户中的余额4,900.93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2)惠安BT项目调整后承诺投资总额为12,617.61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
12,940.47万元。截至2015年10月9日,惠安BT超募专户账户余额为1,699.94元,为项目
结余资金,结余金额满足豁免履行前款程序条件。公司使用上述超募资金专户中的余额
1,699.9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去向

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款形
式存放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
金投向的公告。拟用诏安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823.67万元变更投向惠安BT项目,以
满足惠安BT项目资金需求。


五、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中未发现存在其他问题和情况。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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