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威创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2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09]1123号”《关于核准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于2009年11月16日至17日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 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4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人民币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2,11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为人民币 1,216,190,775.29元,于2009年11月19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 扣除保荐承销费及本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7,254,000.78元。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出具的深鹏 所验字[2009]170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0年和2016年1月对该制度进行了完善 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募集 资金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 监督,按季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 公司于 2009年 11月 25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2009年12月8日三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将 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 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 专户的资料。公司和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公司募集资金在上述银 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7444410182400009061 2,286,112.87 定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 大道支行 120902158010702 5,778,843.88 定期存款 65,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4001471018059668888 5,062,762.14 定期存款 - 合计 78,127,718.8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 收支情况:活期账户年初余额8,720,194.25元,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59,850.00元,LCD 平板项目支出500,000.00元,智慧城市管控中心大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支出 7,326,130.71元,支付银行手续费2,283.50元,收银行利息4,454,182.83元,定期存款到期转 活期205,000,000.00元, 补充永久流动资金48,000,000.00元, 付红缨收购款160,000,000.00 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账户余 额为2,286,112.87元,定期存款合计0.00元。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收支情况:活期账户年初余额5,794,015.56元,定期存款合计265,620,743.20元,超高 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扩建项目支出669,01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39,036.94元,收银行 利息17,071,787.25元,定期存款解付265,620,743.20元,活期转定期65,000,000.00元,智慧 城市项目支出17,599,655.19元,补充永久流动资金149,000,000.00元,付红缨收购款 50,000,000.00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活 期账户余额5,778,843.88元,定期存款合计65,000,000.00元。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 收支情况:活期账户年初余额4,661,808.97元,定期存款合计80,000,000.00元,员工宿 舍项目支出1,640,241.66元,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扩建项目支出21,181,153.19元,LCD 平板项目支出767,238.47元,智慧城市项目10,843,294.59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433.28元, 收银行利息4,834,314.36元,定期存款解付80,000,000.00元,补充永久流动资金30,000,000.00 元,付红缨收购款20,000,000.00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 金专户的活期账户余额5,062,762.14元,定期存款合计0.00元。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金额为75,854.40万元,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建设员工宿舍项目。经 201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10,593万元补充超高分辨 率数字拼接墙系统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房产建设资金缺口;使用超募资金9,249万投资平 板拼接显示业务建设项目。经2013年7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使用12,000 万超募资金用于智慧城市管控中心大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经2015年2月4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以 部分超募资金23,0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28,999.84万元,合计51,999.84万元收购北京红缨时代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100%股权。经201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500万元 及利息8,200万元,合计22,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补充原募投项目缺口的金额反 映在承诺投资项目中。截至期末,超募资金投向合计金额为84,042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82,685万元(含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扩建项目和研 发中心扩建项目房产建设资金缺口已使用10,580万元)。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未发生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五)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财务内部自查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人员误把募集资金5,300万元和已补充流动资金的 22,700万元,合计28,000万元专户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 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银行申请短期贷 款总额共26,800万元。截至2016年1月4日,公司已归还所有贷款,其中22,700万为专户定期 存单到期解出后以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剩余贷款4,100万由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定期存单质押 解除,专户资金未受损失。公司对此进行深刻反省,严肃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责成必须加强财 务内控管理,并已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重新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增设募集资金使用 的风险控制环节,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除 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附表1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725.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7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7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 统扩建项目 否 35,450 43,313 2,185 42,605 98.37% 2013年9月30日 3,123 否 否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否 6,121 8,851 - 8,696 98.25% 2013年9月30日 - 不适用 否 信息化建设项目 否 3,300 3,300 6 3,295 99.85% 2013年9月30日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871 55,464 2,191 54,596 - - 3,123 - - 超募资金投向 员工宿舍项目 否 6,500 6,500 164 6,528 100.00% 2013年6月30日 - 不适用 否 LCD平板项目 否 9,249 9,249 126 9,230 99.79% 2013年9月30日 881 否 否 智慧城市项目 否 12,000 12,000 3,577 10,647 88.73% 2016年12月31日 -1,226 否 否 收购红缨公司 否 23,000 23,000 23,000 23,000 100.00% 2015年02月13日 5,186 是 否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22,700 22,700 22,700 22,7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73,449 73,449 49,567 72,105 - - 4,841 - - 合计 - 118,320 128,913 51,758 126,701 - - 7,96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项目) 近两年,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下行压力,GDP增速逐季下降,2015年前三季度 GDP增速自金融危机以来首次跌破7%,同 时强周期产业进入调结构、去库存阶段。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近三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同比增幅从21%下滑至14.7%, 在此大背景下,由于拼墙行业下游用户以政府、能源、交通等领域为主,且对周期性的大型建设项目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因此,国 内宏观环境变化导致出现拼墙行业性较大幅度下滑,市场同质化竞争激烈、项目金额减少、合同订单延期交付等原因,使得公司主 营业务受到一定影响,项目的效益也随之受到影响。 智慧城市管控中心大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建设项目主要适用于国家主导建设、直接财政投资型项目,主要为大屏幕拼接使用方 订制软件系统解决方案,市场培育和应用需求挖掘的周期较长。而且所涉及的软件研发、专业化解决方案订制所需的流程较多、设 计期长,致使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项目推进速度缓慢。而且受近年国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速放缓,大屏幕拼接设备市场需求缩减, 也间接影响了智慧城市解决方案项目的推进。因此多方面因素影响了该项目效益与预期有较大差距。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金额为75,854.40万元,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 要,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建设员工宿舍项目。经201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 10,593万元补充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房产建设资金缺口;使用超募资金9,249万元投资平板拼 接显示业务建设项目。经2013年7月3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使用12,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智慧城市管控中 心大数据可视化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经2015年2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 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以部分超募资金23,000.00万元和自有资金28,999.84万元,合计51,999.84万元收购北京红缨时代教 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100%股权。2015年6月3日,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4,500万 元及利息8,200万元,合计22,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12月将募集资金22,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补充 原募投项目缺口的金额反映在承诺投资项目中。截至期末,超募资金投向合计金额为84,042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已累 计使用超募资金82,685万元(含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房产建设资金缺口已 使用10,58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期末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财务人员误把募集资金5,300万元和已补充流动资金的22,700万元,合计28,000万元专户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分别向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埔大道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直属支行银行申请短期贷款总额 共26,800万元。截至2016年1月4日,公司已归还所有贷款,其中22,700万为专户定期存单到期解出后以补充流动资金偿还贷款, 剩余贷款4,100万由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定期存单质押解除,专户资金未受损失。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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