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宜通世纪:关于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樟树市物联天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号),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30,441,399股新股以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85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57.15元,扣除各项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6,428,656.3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3,571,300.81元。2016年3 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事项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27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于 2016 年4月12日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500,000,000.00 2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464,999,957.15 3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税费 35,000,000.00 合计 999,999,957.15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已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 229,208,856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价”的部分尚余270,791,144元未支付。 2、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已向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支付相关中介费30,428,656.34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税费”已经完成支付。 3、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拟投入 金额(元) 募集资金实际投 入金额(元) 未使用的募集资 金余额(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500,000,000.00 229,208,856.00 270,791,144.00 2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464,999,957.15 0 464,999,957.15 3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 机构费用及发行税费 35,000,000.00 30,428,656.34 4,571,343.66 合计 999,999,957.15 259,637,512.34 740,362,444.81 四、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6年4月15日,公司已支付了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税 费30,428,656.34元。至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税费”已全部支付完成,上述费用支付完成后,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税费”尚结余 4,571,343.66元。 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税费” 尚结余的4,571,343.6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大,公司计划将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税费”尚结余的 4,571,343.6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节约财 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审批程序 1、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15年度)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4,571,343.6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2、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2015年度)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相 关中介机构费用及发行税费”尚结余的4,571,343.6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有助于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红滨、余应敏、王卫东对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 费用及发行税费”尚结余的4,571,343.6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为缓解 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其他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如下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4,571,343.66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不影响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15年度)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201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15年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2015年度)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2015年度)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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