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洲明科技: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洲明科技”)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 雷迪奥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雷迪奥视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雷迪奥)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 公司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陆初 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18号)核 准,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陆初东、钱玉军持有的雷迪奥40%股权,交易 总额为21,500万元,并向林洺锋等四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每 股发行价格均为16.96元。减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5,228,518.94元。 上述交易对方以标的资产及现金认购股份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3-160号)。 2015年11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雷迪奥的股东变更申请,标的资 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5年12月31日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 27,892,118.9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49,867,800.00 49,867,800.00 平安银行深圳坪山新区支行 127,468,600.00 127,468,300.00 合 计 205,228,518.94 177,336,100.00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利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1月1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雷迪奥的股东变更申请,标 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成。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使用2,789.21万元用于实施“补充雷迪奥流 动资金项目”,“高端LED显示屏技术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 开始建设,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522.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89.2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89.2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 已变更项 目 (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端LED显示 屏技术升级项 目 否 12,746.86 12,746.86 0.00 0.00 2017-12-24 —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否 4,986.78 4,986.78 0.00 0.00 2017-12-24 — 不适用 否 补充雷迪奥流 动资金项目 否 2,789.21 2,789.21 2,789.21 2,789.21 1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20,522.85 20,522.85 2,789.21 2,789.21 13.59 合 计 — 20,522.85 20,522.85 2,789.21 2,789.21 13.59 — —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过程及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独立财务顾问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洲明科技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洲明科技2015年度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洲明科技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 睿 _____________________ 郁 建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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