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桂东电力:关于投资设立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6-032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债券简称:16桂东01 债券代码:135219 债券简称:16桂东02 债券代码:135248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设立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 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公司拟以货币或土地使用权出资 2,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0%。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投资渠道和业务,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拟以货币或 土地使用权出资2,000万元与上海旷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旷熠”)、 宜昌市天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玺科技”)、自然人唐伟忠共同投资设 立“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 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拟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拟以货币或土地使用权出资 2,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0%,上海旷熠出资1,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 本的20%,天玺科技出资1,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自然人唐伟忠出资 1,0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出资设立广西 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的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 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1、上海旷熠概况 上海旷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10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欧阳哲夫,主要经营业务:浪潮集团服务器、小型机、网络产品的销售 代理,中国联通在上海地区的固网、移网产品的销售代理,日本在华企业数据产品 的代理业务(日本KDDI、日本JDC),为韩国商会在华会员企业提供网络数据业务服 务。 2、天玺科技概况 宜昌市天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云,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硬、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互联网信息技 术咨询推广和服务;智慧城市、智慧医疗平安城市项目系统开发及服务;电信业务 代理。 3、唐伟忠 唐伟忠,男,中国籍公民,47岁,现为虹数(上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 总裁,第一财经旗下上海我为展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锐营(上海)企 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间先后负责规划建设上海临港新城数据中心、第 一财经电视频道的节目企划推广业务、中国平安集团的万里通APP和万里通网站 (www.wanlitong.com)运营管理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新公司名称:广西北斗星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 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点: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马塘村(合面狮电厂)(最终以登记机关核 准的地址为准)。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云数据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应用服务;智慧城市、智慧医疗项目系统开发应 用推广服务;宽带接入服务(ISP业务)和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IDC业务)、呼叫中 心;信源租赁;互联网征信;第三方支付等(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 准为准)。 新公司设立后,将负责北斗星云计算数据中心的投资建设和市场化运营、数据 资源的民用产业化推广,同时承担大数据信息产业与云计算产业、互联网数据中心 (IDC)产业的嫁接创新以及技术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旷熠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宜昌市天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唐伟忠 (一)新公司的注册资本 新公司注册资本伍仟万元(¥5,000万元)。新公司设立后若须增减注册资本, 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出资金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2,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土地使用权,占新公司全部注册资 本的40%。 2、乙、丙、丁三方各出资1,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各占公司全部注册 资本的20%。 (三)出资时间 1、甲方出资额应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一年内缴足。 2、乙、丙、丁三方出资额应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60日内缴足。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经理 1、甲、丙、丁三方各推荐董事1名。公司董事长人选由甲方推荐。 2、公司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推荐。 (五)违约责任 协议一方未按协议约定足额、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 资的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违约一方应向守约各方合并支付应缴未缴 部分出资额5‰的违约金。 若协议一方逾期30日仍未足额履行其出资义务的,所有守约方达成合意后即可 解除本协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与其他各方合作投资设立新公司,是公司拓展投资渠道,寻求新的 利润增长点的举措。 2、新公司拟投资建设的数据中心对电力需求较大,新公司作为桂东电力稳定的 用电大户,有利于增加公司售电业务收入和效益。 六、上网公告附件 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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