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五丰: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6-011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1,977,66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76元,共计募集资金52,979.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 荐费用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479.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5年4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印刷费、申报会 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52,208.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733.38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43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696.1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6.43万元以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64.1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分别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 先导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湖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光大银行湖南省分行 78790188000212936 1,258.93 上海浦发银行长沙人民东路支行 66120155260005060 757.79 兴业银行长沙解放路支行 368130100100196643 59.22 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 731902256110886 7,517.64 交通银行长沙湘湖支行 431632000018170154974 2,102.61 合 计 11,696.19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募集资金余额 1 长沙银行高信支行 长沙银行对公结构性 存款2015年001期 JG-BCS(2015C-001) 6,000.00 2 长沙银行汇丰支行 5,000.00 3 长沙银行月湖支行 5,000.00 合 计 16,000.00 上述结构性存款,于201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08.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733.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733.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 截至期末 承诺 投入金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2,208.95 24,733.38 24,733.3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52,208.95 24,733.38 24,733.3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5〕2-143号),截至2015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653.77 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2,653.7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 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15年5月29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 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结构 性存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5年6月2日,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高信支行、长沙银行汇丰支行、长沙银行月湖支行签订了《长沙银行对公结构 性存款产品合同》,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购买上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期限为12个月。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