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浪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23:05:50 中财网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于2015年5月13日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
“公司”)签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成为广州
浪奇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自前述《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接
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对广州浪奇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
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2015
年度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1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10.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21,240,934.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759,065.05元。上述募集资金
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2011年羊验字第2052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广州执信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流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在招商
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1年3月3日,公司与中
国光大银行广州执信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1年3月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7日,公司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
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元)

存放方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流花支行

020900028910919

152,375.93

活期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
执信支行

38670188000039114

793.30

活期

广州浪奇日用品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广州分行
流花支行

120905684510602

4,357,657.03

活期

合 计





4,510,826.26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余额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3,510,990.64

加:归还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款(注1)

38,000,000.00

加:利息收入净额

9,091.98

加:错误划入款项净收入(注2)

46,393.7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注3)

20,055,650.12

减:错误划出款项净支出(注2)

17,000,000.00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

4,510,826.26

实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510,826.26



注1:2014年9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
中暂时闲置的3,8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2015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3,8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注2:详见本报告“四、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情况”;

注3: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0,055,650.12元,其中“南沙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
资金18,243,713.85元、“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811,936.27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875.9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05.5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070.5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南沙生产基地项目



42,977.00

42,868.34

1,824.37

41,799.91

97.51%

2013年7月

4,693.11

本年达标率
72.92%



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023.00

7,007.57

181.20

7,270.64

100.00%(注1)

不适用

1,971.31

本年达标率
52.5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0,000.00

49,875.91

2,005.57

49,070.55





6,664.42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0.00

0.00

0.00

0.00











补充流动资金



0.00

0.00

0.00

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50,000.00

49,875.91

2,005.57

49,070.55





6,664.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1、南沙生产基地项目2010年开始建设,2013年7月开始逐步投产,本年度业绩达标率为72.92%,未达到预计收益的主要原因如下:

(1)南沙生产基地2015年度分步达产。2014年12月31日,仅有液洗生产线达到了设计产能;洗衣粉和磺化生产线实际产能分别为15万吨/年和1
万吨/年,尚未达产;2015年6月30日,洗衣粉生产线已达到设计产能,磺化生产线实际产能提高至1.5万吨/年,直至2015年底全部达产;

(2)南沙生产基地产能利用率较低。公司遵循行业惯例,采取自主生产和委外加工(含定制生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生产。公司对距离较远的市场区




域,采取委托生产的形式,委托符合要求的厂商进行生产,南沙生产基地生产的产品主要覆盖华南地区的市场销售。随着南沙生产基地产能逐步释放,
公司产能提升幅度较大,相比公司黄埔区原生产基地,洗衣粉产能提升达100%,液洗产能提升超过50%。相对于产能的快速提升,公司华南地区的销
售额增长速度相对较慢,订单尚未饱和,因此,产能利用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南沙生产基地的经济效益。


2、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年度业绩达标率为52.54%,未达到预计收益的主要原因如下:

公司于2011年2月收到募集资金,2011年正式开始使用募集资金,2011-2015年效益分别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2010-2014年全年效益对
比。公司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年度达标率仅为52.54%,主要是因为洗涤用品市场竞争日趋加剧,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9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3,8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5年3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3,8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年另外使用了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181.20
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建设内
容,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南沙生产基地项目原计划建设的2万吨/年化妆品
和5万吨/年香皂生产线终止,并将原计划的8万吨/年液洗生产线变更为建设12
万吨/年液洗生产线,总投资额及预计经济效益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南沙生
产基地生产规模将由原计划建设的20万吨/年洗衣粉、8万吨/年液洗、2万吨/
年化妆品、3万吨/年三氧化硫磺化和5万吨/年香皂生产线变更为建设20万吨/
年洗衣粉,12万吨/年液洗、3万吨/年三氧化硫磺化生产线。该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情况

1、2015年,公司错误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净额46,393.76元,包括如下:

(1)错误划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9,749,750.00元,该款已于2015年1月
转出;

(2)错误划入代收员工IC饭卡充值款46,393.76元;

2、2015年,公司错误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净额17,000,000.00元,包括如下:

(1)公司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奇日用品”)将
7,000,000.00元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至基本存款账户;

(2)浪奇日用品错误将两笔4,000,000.00元,合计8,000,000.00元款项从募
集资金账户划出,上述款项已于当月转回;

(3)浪奇日用品与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宁化工”)签
订原材料采购合同,该材料用于南沙生产基地的新产品试制。浪奇日用品于2015
年3月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材料款38,000,000.00元。在产品的试制过程中,浪
奇日用品发现材料的浓度含量及规格与产品配方不一致,要求退货及退款。奇宁
化工将28,000,000.00元退回至募集资金账户,10,000,000.00元退回至浪奇日用


品基本存款账户。


3、由于南沙生产基地项目经过投入建设已进入生产经营阶段,募集资金剩
余不多;同时,根据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南沙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概算,募集资金可用于铺底流动资金,因此,在支付完基
建工程款后,公司总部财务部将浪奇日用品募集资金账户移交浪奇日用品财务部
管理。浪奇日用品出纳人员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制度了解不够全面,操作中
发生资金错误划入及划出募集资金账户,对于错误转出两笔合计8,000,000.00元
款项公司发现后及时纠正转回,对于错误转至浪奇日用品基本账户的合计
17,000,000.00元款项公司在发现时已第一时间于2016年4月18日将上述
17,000,000.00元划回,该事项未产生不利后果。同时,公司拟对总部财务部经理
及浪奇日用品财务总监进行撤换处罚,并责令公司财务部、内审部等加强资金使
用的监管,在日后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州浪奇董事会编制的《广州市浪奇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
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44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2015年度错误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净额为
46,393.76元,从募集资金账户错误划出净额为17,000,000.00元,其中错误划出
的17,000,000.00元已于2016年4月18日归还募集资金账户。除上述情况外,
公司2015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广州浪奇前


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
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明细账、募集资金
使用原始凭证、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
件、关于募集资金整改措施等资料文件,并与公司高管及财务相关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沟通访谈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5年度存在募集资金误转情形但得到及
时纠正且未造成不利后果。除此以外,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广州浪奇编制的 2015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保荐机构对广州浪奇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宁湘 毛成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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