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陕西煤业:审计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23:10:0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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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一、基本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陕国资改革发[2008]518号《关于设立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陕西煤业化
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化集团”)及其控股的陕西铜川煤业有限公司、陕西韩城煤业有
限责任公司、陕西澄合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陕
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08年12月23
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2014年1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4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2014年1月28日,本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代码601225。


本公司持有注册号为6100001001680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情况为: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杨照乾

注册资本:壹佰亿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经营、销售、加工和综合利用(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煤
炭铁路运输(限自营铁路);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规章需行政审批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本公司属煤炭采掘业。


公司下设综合办公室、证券部、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物资采供中心、
安全监察部、市场营销部、审计部、规划建设部11个职能部门及分公司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神南矿
业公司,拥有陕西陕煤铜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川矿业”)、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蒲白矿业”)、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合矿业”)、陕西陕煤韩城矿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韩城矿业”)、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陵矿业”)、陕西陕煤彬长
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彬长矿业”)、陕西陕煤陕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北矿业”)、陕西
省煤炭运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销集团”)、陕西煤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物资公司”)、陕西神渭煤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渭管输”)10家全资子公司及陕
西红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柠铁路”)、陕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


柳林矿业”)、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南产业”)、陕煤化集团府谷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府谷投资”)、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保当矿业”)5家控股子公
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以及“八、在其他主体中
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根据本附注四列示的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编制而成。


此外,本财务报表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表的一般规定
(2014年修订)》的规定列报和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
况。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按照本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
的编制基础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
确认、维简费及安全生产费用、土地复垦义务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记账本位币

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为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
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
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
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
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企业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为合并成本。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
日期。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合并
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以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
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
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
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
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
负债以公允价值列示。


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


量,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为了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
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


企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
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
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
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
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在确定能
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
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受控制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
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自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
控制时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并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
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纳入本公司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
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资产、
负债及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合并会计报表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主体是母公司,以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
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


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而成。母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
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母公司统一子公
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按照
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
报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
润项目下单独列示。


(五)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长期股权投资”。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本公司将期限
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
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七)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经济业务,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
本位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
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
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货币性项目是公司持有的货币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负债,主要包


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长(短)期借款、应付账
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债券和长期应付款等。


与购建和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的规
定执行。


2.外币报表折算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
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如平均汇率)。


(3)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其他综合收益”中列
示。


(八)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初始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成本。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
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均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减去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当持有至到期投资终
止确认、发生减值或在摊销时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减去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当终止确认、发生减
值或在摊销时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
入,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单项列示,
直至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均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2.终止确认

终止确认,为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判断是否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比较转移前后该金融
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企业面临的风险因金融资产转移发生实
质性改变的,表明该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企业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
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
于一项或多项事项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为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对预期未来现金流
量有影响的,且本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贷款及应收款项或以摊余成本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则损失的金额
以资产的账面金额与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在计算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该金
融资产原始有效利率作为折现率。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减值准备减计至其预计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进行单项评价,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并对其他单
项金额不重大的资产,以单项或组合评价的方式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已进行
单独评价,但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已出现减值的单项金融资产,无论重大与否,该资产仍应与其他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构成的一个组合再进行组合减值评价。已经进行单独评价并确认或继以
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将不列入组合评价的范围内。


对于以组合评价方式来检查减值情况的金融资产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估算参考与该资产组合信
用风险特征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确定。


(2)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有证据表明由于无法可靠地计量其公允价值而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无市价权益性金融工具出现
减值,减值损失的金额按该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与以类似金融资产当前市场回报率折现计算所得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计量。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可供出售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应予以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


(九)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
确认标准

期末余额大于2,000 万元(含2,000万元)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大于1,000 万
元(含1,00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
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并入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的确定标准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的确定
标准

客户公司解散、法律诉讼或存在争议的应收款项,以及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部单
位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的计提方法

法律诉讼或存在争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客户公司解散的应收款项按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
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部单位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3.对于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重大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为两类,以应收款项的款项性质、与交易对象关系以及交易对象信用为特征划
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
法计提坏账,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含2年)

10

10

2-3年(含3年)

30

30

3-5年(含5年)

60

60

5年以上

90

90



4.应收票据、预付款项等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十)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
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在产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
购成本的费用。


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为企业为生产产
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存货的其他成本,为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
出。


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一般采用计划成本计价进行分类核算,对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
本之间的差异,通过设置“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进行分类核算。建设单位和规模较小的单位按实际成
本核算。半成品及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采用加权平
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变更;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的,材料成本差异
率按加权平均法计算。



煤炭产品发出时按实际成本核算,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生产自用煤成本按实际成本
结转;其他产品发出时的成本根据具体情况,原则上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为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
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
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
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
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
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已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
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分类

投资性房地产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独计量
和出售,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计价

投资性房地产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预计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
资性房地产。


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按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其差额
计提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
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
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按照
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②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
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
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
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但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但不包
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④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
定确定。


⑤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建,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按照评估价值调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评估价
值作为改制时的认定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的成本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公司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
期投资收益。


(2)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
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
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
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
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
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
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指本公司作为合营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
制时,一般以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① 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② 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③ 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
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


重大影响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
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
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期末按照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其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
产。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
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计价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
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
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必要支出构成。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第17号——借款费用》处
理。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相
关规定确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为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满
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费、维简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
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


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井巷资产按原煤产量每吨2.5元计
提折旧,不预计净残值,其他固定资产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
更。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
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
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为资产原值的5%,预计使用年限一般为: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35

5

2.71-9.50

铁路

25

5

3.80

机器设备

6-10

5

9.50-15.83

运输设备

8-15

5

6.33-11.88

管理设备及其他

6-10

5

9.50-15.83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期末按固定资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满足下列标准之一的租赁,本公司即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
公允价值。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这里的“大部分”掌握
在租赁期占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含75%)。


(4)本公司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
以上)。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公司才能使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对于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公司在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时采用实际利率法。



(十四)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在建中的房屋、建筑物、待安装或正在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


1.在建工程的计价

按实际发生的支出计价,其中: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
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所发生
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更新改造工程按更新改造前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更新改造直接费用、工
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确定工程成本。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

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
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从如下几条来判断: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
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该建造的固定资产支出金额很少或者不再发生。


符合上述一条或者几条时,公司将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期末按在建工程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五)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
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为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资本化期间为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不包括在内。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
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量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
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
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
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的成本。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
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
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十六)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无形资产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
能予以确认: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
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
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
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
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
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
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
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
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上述条件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
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按照相关规定确
定。


3.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
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
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无形资产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合同规定的受益年
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的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摊销;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也有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不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
之中较短者摊销;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按实际受益年
限摊销。



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的,按可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无形资产为采矿权的,按核准的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成本入账,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
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
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项目计提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七)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指本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
资产的改良支出等受益期限超过1年的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
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公司期末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检查,如果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
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八)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
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
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十九)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
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
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
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
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
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
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
间不转回至损益。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
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
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


(二十)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
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对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矿井弃置及环境治理等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
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的入账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
佳估计数应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
数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
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一)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回购本公司的股份时按所回购股份实际支付的价款加上相应税费,记
入“库存股”项目;注销股份时,按照股份面值减少“股本”项目,对回购价格超过上述“股本”及
“资本公积”的,减少留存收益。


(二十二)收入

收入是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
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并且同时满足以
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煤炭相关的收入在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煤炭产品已发
运给购货方并取得证明购货方收到发运煤炭产品的相关凭据作为收入确认条件。


2.铁路运输收入及其他服务收入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劳务完成的确认标准是煤炭发运记录或
服务验收记录。


3.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三)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以所有者身份投
入的资本。政府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也属于资本性
投入的性质,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只有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本公司才确认政府补助。本公司收到的货
币性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收到的非货币性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
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确认为


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如果存在相关递延收益,则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直接将返还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
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公司应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
负债。除以下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应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
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企业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
债。但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除外: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
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
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


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变
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4.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司企业所得税采用按季计算年终汇算清缴的缴纳方法。


(二十五)租赁

1.租赁业务的分类

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
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为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满足以下一项或数项标准的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
承租人;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
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
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
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作为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
为入账价值,并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
用。


承租人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
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对租赁资产按照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
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十六)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一是公司已经就处置该资产作出决议;二
是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调整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值的差额,应作
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停止计提折旧和减值测试。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本公司
将持有待售资产列示在划归为持有待售前的项目中,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持有待售资产名称、账面价
值、公允价值、预计处置费用和预计处置时间等。


(二十七)维简费、生产安全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公司按原煤产量每吨10.5
元提取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维简费,其中按原煤产量每吨2.5元作为井巷工程折旧费、每吨8
元作为维简费使用,井巷工程折旧提足的、全部列入维简费使用)。此外,公司按原煤产量每吨15-30
元提取生产安全费用。


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接续的开拓延伸工程、技术改造、矿区生产补充勘探、搬迁赔偿、
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等。生产安全费用主要用于与矿井有关的瓦斯、水火、
通风、运输(提升)等防护安全支出及设备设施更新等支出。维简费和生产安全费用在提取时计入相
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
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
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八)土地复垦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因开采地下煤矿可能影响环境,应承担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各项义
务。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
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弃置费用。


预计负债-弃置费用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计入相关资产及
预计负债,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
较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
导致的预计负债-弃置费用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资产在矿井受益期按照直线法进行
折旧。


公司在该项估计发生变化时对该项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的账面价值按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则进行适
当调整。


(二十九)建造合同


1.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
费用。完工百分比法,为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为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与
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
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为同时具备以下2项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2.当期完成的建造合同,应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作为
当期收入,同时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当期费
用。


3.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
期作为费用;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作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4.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5.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立即作为当期费用。


(三十)利润分配政策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对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公司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提取任意公积金;

4.分配普通股股利。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预案,股东大会决定。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
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三十一)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1本公司本期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本公司本期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本公司本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十二)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本公司未提及的会计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备注

增值税

按照税法规定以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为基础
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
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缴增值税

17%



资源税

按应税产品的销售额

6%

自2014年12月1日起改为
从价计征

营业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征

3%或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计征

1%或5%或7%

企业所在地在城市的,税率
为7%;企业所在地为建制镇
的,税率为5%;企业所在地
为非城镇的,税率为1%

企业所得税

按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15%、25%

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的子公司为15%,详见本附
注(二)

教育费附加

按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计征

5%

含地方教育费附加2%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1.本公司所属铜川矿业经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地税所税率确[10]036号《企业所得税税率确认书》
同意,自2009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本公司所属韩城矿业经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地税所税率确[10] 039号《企业所得税税率确认
书》同意,自2009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本公司所属澄合矿业经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地税所税率确[10]041号《企业所得税税率确认书》
同意,自2009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本公司所属蒲白矿业经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10]279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
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批复,自2009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

优惠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本公司所属黄陵矿业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发改产业函〔2010〕476号、延安市地方
税务局延市地税函〔2011〕26号、延市地税发〔2011〕94号文件,自2009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

优惠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本公司所属红柳林矿业经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10]227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
煤集团神木红柳林矿业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批复,自2009 年起享受“西
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本公司所属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司(铜川矿业子公司,以下简称“柠条塔矿业”)


经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10]228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煤集团神木柠条塔矿业有限公
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批复,自2009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本公司所属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韩城矿业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峁矿业”)
经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10]226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
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批复,自2009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本公司所属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蒲白矿业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煤化”)经陕西省
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11]149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建新煤化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
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批复,2010年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0.本公司所属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黄陵矿业子公司,以下简称“黄陵二矿”)经陕西省
地方税务局陕地税所税率确[08]019 号文批准,自2007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1.本公司所属陕西陕北矿业韩家湾煤炭有限公司(陕北矿业子公司,以下简称“韩家湾矿”)经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地税所税率确[10]30号《企业所得税税率确认书》同意,自2009 年起享受“西
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2.本公司所属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彬长矿业子公司,以下简称“大佛寺矿业”)经陕
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10]54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西彬长大佛寺矿业有限公司享受西部
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批准,自2009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
收企业所得税。


13.本公司所属红柠铁路经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国税函[2012]161号《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陕
西红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批准,属于新办交通企业,2010年度、
2011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12 年起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税率,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其中2012-2014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非特别指明本附注“期末”指2015年12月31日,“年初”指2015年1月1日,“本期”系指
2015年度,“上期”系指2014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910,716.67

1,047,377.76

银行存款

4,333,945,556.14

5,684,834,091.17

其他货币资金

366,726,412.46

381,872,332.0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合 计

4,701,582,685.27

6,067,753,801.02



1.本公司现金、银行存款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
的款项。


2.本公司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信用证委托银行代付保证金存款。


(二)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186,937,403.07

4,265,239,970.94

商业承兑汇票

1,213,052,240.00

999,998,131.68

合计

4,399,989,643.07

5,265,238,102.62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48,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125,400,000.00

合计

173,400,000.00



3.本公司期末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以及期末公司已经背书给他方
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4.本公司无已贴现或质押的商业承兑票据。


5.期末应收票据中应收关联方票据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七)关联方交易余
额”。


(三)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5,913,788,345.78

99.08

268,831,900.78

4.55

5,644,956,445.00

其中: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725,886,620.57

45.67

268,831,900.78

9.86

2,457,054,719.79

划分为无风险组合的
应收账款

3,187,901,725.21

53.41





3,187,901,725.21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款项

55,047,318.31

0.92

55,047,318.31

100.00



合计

5,968,835,664.09

100.00

323,879,219.09

5.43

5,644,956,445.00



(续)

项目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5,012,270,789.20

98.73

220,634,821.99

4.40

4,791,635,967.21

其中: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2,597,617,720.58

51.17

220,634,821.99

8.49

2,376,982,898.59

划分为无风险组合的
应收账款

2,414,653,068.62

47.56





2,414,653,068.62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款项

64,344,038.94

1.27

51,340,128.24

79.79

13,003,910.70

合计

5,076,614,828.14

100.00

271,974,950.23

5.36

4,804,639,877.91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972,918,147.44

98,645,907.36

5%

1-2年

538,884,497.59

53,888,449.76

10%

2-3年

120,173,707.62

36,052,112.28

30%

3-5年

14,246,032.54

8,547,619.53

60%

5年以上

79,664,235.38

71,697,811.85

90%

合 计

2,725,886,620.57

268,831,900.78






3.组合中,划分为无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

划分为无风险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金额

直接销售给电厂

508,530,233.69

陕煤化集团控制的企业

2,679,371,491.52

合计

3,187,901,725.21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271,974,950.23

54,566,918.90



2,662,650.04

323,879,219.09

合计

271,974,950.23

54,566,918.90



2,662,650.04

323,879,219.09



注:本期转销数为铜川矿业所属徐家沟煤矿、鸭口煤矿、王石凹煤矿,蒲白矿业所属的白水煤矿,
澄合矿业所属的王斜煤矿(以下简称五矿)处置减少数。


5.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陕煤化集团控制

452,702,761.03

1年以内

7.59

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

同受陕煤化集团控制

394,670,535.27

1年以内

6.61

陕西黄河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

311,219,872.45

1年以内\1-2年

5.21

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陕煤化集团控制

209,195,750.83

2-3年

3.50

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陕煤化集团控制

189,746,650.50

1年以内

3.18

合计



1,557,535,570.08



26.09



7.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七)关联方交易余额”。


8.本公司本期无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及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形。


(四)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674,733,242.75

75.62



737,359,857.64

85.93



1至2年

173,413,707.71

19.43



80,813,652.99

9.42



2至3年

13,303,294.32

1.49



22,254,349.47

2.59

1,103,697.62

3年以上

30,854,540.76

3.46

2,560,114.33

17,704,434.59

2.06

1,462,971.30

合计

892,304,785.54

100.00

2,560,114.33

858,132,294.69

100.00

2,566,668.92




2.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未结算原因

曹军堂建井队

非关联方

36,105,401.43

未到结算期

北京锦华伦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8,745,745.60

未到结算期

陕西省煤炭物资供应公司

同受陕煤化集团控制

9,219,343.14

未到结算期

北京意麦商贸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8,187,586.25

未到结算期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6,220,000.00

未到结算期

合计



88,478,076.42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西安市铁路局

非关联方

261,673,878.96

1年以内

预付运费

曹军堂建井队

非关联方

39,155,930.43

1年以内\1-2年

未到结算期

陕西建宏能源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4,733,520.17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西安宣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31,627,728.95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1,033,162.88

1年以内

未到结算期

合计



398,224,221.39







4.预付关联方单位款项情况详见本附注“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七)关联方交易余额”。


(五)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陕西煤业集团黄陵建庄矿业有限公司

136,000,000.00

88,000,000.00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孙家岔龙华矿业有
限公司

150,000,000.00



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



5,262,742.50

合计

286,000,000.00

93,262,742.50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
断依据

陕西煤业集团黄陵建庄矿
业有限公司

52,000,000.00

1-2年

资金暂时不足

建庄公司目前生产销
售情况正常,预计未来
12月将支付全部股利,
公司应收股利无减值

合计

52,000,000.00

----

----

----






(六)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40,491,118.88

94.71

174,465,412.09

39.61

266,025,706.79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
收款

24,594,450.37

5.29

18,102,099.28

73.60

6,492,351.09

合计

465,085,569.25

100.00

192,567,511.37

41.40

272,518,057.88



(续)

项目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98,278,665.55

94.79

154,650,145.64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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