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康缘药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中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 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40号)核准,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康缘药业”或“公司”)向江苏康缘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977,242 股人民币普通股,向汇添富-康缘资产管理计划发行9,954,330股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投资者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上述投资者已支付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 360,000,200.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400,200.92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于2017年12月22日限售期届满 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康缘药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康缘药业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康缘药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0日,中金公司项目组通过对康缘药业有关人员进行访谈、考察 经营场所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三会”文 件、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相关合同等方式对康缘药业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以下简称“检查期”)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中金公司项目组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其他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以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查阅,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在检查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 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要求履行职责,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 (二)信息披露情况 中金公司项目组查阅了公司检查期内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三会”文件及 相关支持性文件。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检查期内,康缘药业的信息披 露文件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基本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已披露的公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情况。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中金公司项目组查阅了公司财务情况、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访谈。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检查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金公司项目组现场检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情况,查阅了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银行对账单、销户记录以及专项审计报告等,并对相关人 员进行了访谈。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并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中金公司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协议以及独立董 事发表的意见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检 查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不影响 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在检查期内无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行为。 (六)经营情况 中金公司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向相关人员进 行访谈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及行业、市场情况。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在检查期内,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 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此现场检查工作中,康缘药业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检查人员与 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和实地调研,为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便利;其他中介机构也积极 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六、现场检查结论 经本次现场检查,中金公司认为:本检查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制度,相关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并依据上述规章制度规范公司日常的经 营和管理活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资 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 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募集资金能够按承诺使用;公司经营状况 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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