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辉隆股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 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年度银行授信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各控股子 公司正常经营,经初步测算,公司2016年拟对以下8家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共计26.20亿元,担保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起至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持股 比例 贷款 银行 2016年拟担保最 高额(亿元) 安徽辉隆集团农资 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国农业发展银 行、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 银行、中信银行、 兴业银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 业银行、徽商银 行、招商银行、 10 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 集团有限公司 80% 3 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 集团有限公司 60% 4 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 易有限公司 51% 2 安徽辉隆集团新力 74.25% 3 化工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汇丰 银行、中国银行、 民生银行、工商 银行、平安银行、 杭州银行、邮储 银行、农村商业 银行、南洋商业 银行、渤海银行、 华夏银行等; 瑞美丰有限公司 100% 1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 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70% 0.2 农仁街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 70.67% 3 合 计 26.20 公司拟继续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 物融资等提供不超过26.20亿元的担保,期限不超过此次有效期。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贷款 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子公司与相关银行进一 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 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26.20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及 下属孙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新增的子、孙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 适时调整为各子公司及下属孙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 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担保计划需提请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或服务 注册 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安徽辉隆集 因特网信息服务; 20,220 121,920.88 33,861.99 300,294.95 8,668.14 团农资连锁 有限责任公 司 预包装食品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化 肥、农药、农膜、 化工产品、农用机 械等 安徽辉隆瑞 美福农化集 团有限公司 农药、化肥、农膜、 农用药械、农副产 品、化工产品及原 料等 3,500 41,865.36 9,656.50 104,662.14 1,984.45 海南省农业 生产资料集 团有限公司 化肥、农药、农膜 原料、农具、农机 械、复混肥料的经 营,化肥储备等 10,000 40,147.87 13,126.51 66,883.78 373.28 安徽盐湖辉 隆南方贸易 有限公司 农业生产资料销 售;化工原料及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销售;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制和 禁止的除外);商务 信息服务;仓储服 务;农业技术服务 3,000 30,173.27 4,601.70 162,552.14 1,516.81 安徽辉隆集 团新力化工 有限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环 氧氯丙烷。一般经 营项目:化肥、轻 工原材料、塑料、 橡胶及制品销售等 1,200 24,408.25 3,468.86 102,593.11 226.09 瑞美丰有限 公司 - 950万 美元 25,679.20 7,786.71 103,692.84 839.16 安徽辉隆农 资集团农业 科技有限公 司 农业科技开发、转 让、咨询、服务; 农业生产资料、农 机具、农地膜、生 物肥料、饲料、生 物农药销售等 2,000 26,414.73 717.48 9,468.53 349.63 农仁街电子 商务有限公 司 电子商务平台数据 处理;电子商务服 务;农业生产资料、 农产品及农副产品 销售等 5,000 2,271.29 1,838.80 11.79 -283.7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孙公司银行授信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 限和金额依据子、孙公司与有关银行与单位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来确定, 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 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 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此次被担 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农仁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除外), 但公司作为上述子、孙公司的控股股东,有必要为其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提供一定程度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6年4月19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2.44 亿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3.97%,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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