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辉隆股份: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辉隆股份201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辉隆股份于2011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 民币37.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0,6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8.3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万元,超过募投项目计划投资额(40,422.00万 元)89,804.64万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 第1000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80,859,310.61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4,933,310.00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 39,186,500.00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 并置换的募集资金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 金为34,933,310.00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21,293,169.02元;201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8,212,838.55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14,013.42元;2014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13,294,004.03元;2015年度使用的 募集资金2,711,975.59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149,430,782.4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28,023,654.05元),其中募集资金定期存单余额为49,506,301.85元,银行理财 产品余额为89,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924,480.6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辉隆农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 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19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 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 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根据公司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 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 通知保荐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1、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20334999900100000652731 0.00 活期(已销户) 交通银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 341325000018010075868 245,481.39 活期 招商银行合肥五里墩支行 551902065210688 1,725,642.07 活期 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499070100100023857 8,953,357.18 活期 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 187210349741 0.00 活期(已销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连锁) 20334999900100000710511 0.00 活期(已销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皖淮) 20334999900100000711641 0.00 活期(已销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瑞美福) 20334999900100000712771 0.00 活期(已销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瑞丰) 20334999900100000708251 0.00 活期(已销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东华) 20334999900100000709381 0.00 活期(已销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控股子公司-连锁) 20334999900100001091571 0.00 活期(已销户) 合 计 10,924,480.64 注:由于本公司募投项目“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股份公司本部和控股子公司 安徽省瑞丰化肥贸易有限公司、安徽省辉隆集团瑞美福农化有限公司、安徽省辉隆集团皖江 农资有限公司、安徽省辉隆集团皖淮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 公司共同实施完成。本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将部分募集资金 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2011年3月15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学大道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 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止,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55190206528000114 49,506,301.85 定期3个月 小计 49,506,301.85 交通银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6,000,000.00 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43,000,000.00 理财产品 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40,000,000.00 理财产品 小计 89,000,000.00 总计 138,506,301.85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0,226.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1.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8,085.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年度 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否 37,149.00 37,149.00 69.75 37,305.16 100.42 2012-3 1,188.55 否 否 2、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3,273.00 3,273.00 201.44 2,837.37 86.69 2014-3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0,422.00 40,422.00 271.19 40,142.54 1,188.55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59,100.00 2、收购控股子公司 12,793.40 277.69 3、设立控股子公司 6,050.00 972.7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77,943.40 1,250.45 合计 40,422.00 40,422.00 271.19 118,085.93 2,439.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况 因政府规划和拆迁等原因,和县配送中心和临泉配送中心不能保证按时竣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安徽省内自建配送中心项目中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和县配送中心变更为望江配送中心, 临泉配送中心变更为萧县配送中心。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 的实质内容。此次地点变更后,原变更项目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4,253,190.00元全部退回募集 资金专户,重新用于新变更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39,186,500.00元,由于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 资金4,253,190.00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34,933,310.00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存在募集资金专户:10,924,480.64元; 购买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89,000,000.00元;定期 存款:49,506,301.85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结论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辉隆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辉隆股份董事会披露的2015年度募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圣能 魏 凯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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