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对 新宝股份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问询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人员、项目建 设负责人等,了解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并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 审阅了新宝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前 述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 用、信息披露等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52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5元,募 集资金总额79,8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8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74,912.00万元,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 1,396.30万元后,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3,515.7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验证,并由其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5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630.18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为44,676.66万元,2015年度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1,252.3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64.87万元,2015年度公司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65.38万元,累 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65.38万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869.28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 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并于2014年2月12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东莞证 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公司将在永 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开立的用于暂时闲置的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 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增设为蒸汽压力型咖啡机 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1712158003,该专户仅用于公司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于2015年8月 24日与东莞证券及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5年9月14日把原有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2150000100000145555) 的资金余额转到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专户进行专项存储,注销公 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30,869.28万元,专 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新宝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38810188000030660 683.81 活期 38810181000023037 5,000.00 定期存款 38810181000023887 1,000.00 定期存款 38810181000023708 2,000.00 定期存款 小计 8,683.81 - 新宝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顺德支行 757900014810799 304.81 活期 75790001488100016 5,000.00 定期存款 小计 5,304.81 - 新宝股份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 801101000540406154 2,126.76 活期 小计 2,126.76 - 新宝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2013013629201054588 912.92 活期 - 4,000.00 银行理财产品 小计 4,912.92 - 新宝股份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 分行 2150000100000145555 - 已注销 新宝股份 永亨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佛山支行 3401712158003 4,840.98 活期 - 5,000.00 银行理财产品 小计 9,840.98 - 合计 30,869.28 - 四、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515.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30.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676.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否 35,079 34,382.70 1,290.92 21,417.50 62.29% - 270.53 注1 否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 目 否 15,429 15,429 3,333.02 6,148.35 39.85% 2016-12-31 1,237.90 注2 否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 项目 否 14,704 14,704 2,265.98 12,767.68 86.83% 2014-12-31 4,131.88 是 否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否 9,000 9,000 740.26 4,343.13 48.26% 2016-12-31 注3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4,212 73,515.70 7,630.18 44,676.66 - - 5,640.31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计 - 74,212 73,515.70 7,630.18 44,676.66 - - 5,640.3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2014年3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28,222.9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28,222.98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936.32万元, 系该项目预算与实际支付数的差异。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公司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3,00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3,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 品等)。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869.2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1,864.87万元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65.38万元),其中13,000.00万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9,000.00万元用于 购买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8,869.28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截至2015年12月31日,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截至2015年12月31日,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 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 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 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 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 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 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立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29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 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222.98万元,并于2014年3月3日予以公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和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新宝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违规使用等情形;新宝股份截至2015 年12月31日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 宝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郜泽民 郭天顺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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