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报]九洲药业: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456 公司简称:九洲药业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6 四、 附录 .................................................................................................................................. 20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花轩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云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安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3,313,057,662.57 3,335,224,064.68 -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2,553,844,601.30 2,515,759,566.21 1.51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20,070,693.37 188,013,446.58 -36.14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51,026,569.40 337,059,169.74 4.14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7,879,075.40 40,521,791.17 -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33,364,407.65 33,497,736.80 -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1.49 2.53 减少1.0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0.17 0.20 -15.00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0.17 0.20 -15.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88,984.6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710,558.0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 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 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 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023.9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 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 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569.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523,684.93 银行投资理财收益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所得税影响额 -800,045.23 合计 4,514,667.75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8,15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 数量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浙江中贝九洲集 团有限公司 98,448,840 44.43 98,448,840 质押 30,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台州市歌德投资 有限公司 14,023,800 6.33 14,023,800 质押 5,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花莉蓉 6,615,000 2.99 6,615,000 无 境内自然人 蔡文革 5,880,000 2.65 质押 2,530,000 境内自然人 何利民 4,674,600 2.11 4,674,600 无 境内自然人 林辉潞 4,674,600 2.11 4,674,600 无 境内自然人 中国建设银行-宝 盈资源优选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4,666,405 2.11 711,555 无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宝 盈策略增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4,101,935 1.85 476,500 无 未知 罗良华 4,051,320 1.83 4,051,320 无 境内自然人 罗跃平 4,051,320 1.83 4,051,320 无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 数量 蔡文革 5,8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80,000 中国建设银行-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954,850 人民币普通股 4,666,405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625,435 人民币普通股 4,101,93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科技30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78,394 人民币普通股 3,278,39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032,656 人民币普通股 2,032,656 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海旗隆量化分级 基金 2,002,821 人民币普通股 2,002,82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08,583 人民币普通股 1,608,583 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隆雪峰医药对冲 基金 1,399,676 人民币普通股 1,399,676 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隆雪峰医药对冲 基金3期 932,100 人民币普通股 932,1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盈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799,974 人民币普通股 799,97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 公司为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花莉蓉、何利民、林辉潞、罗跃平、罗良华五 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未知前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额 增减率 原因 货币资金 156,400,938.23 226,115,211.89 -69,714,273.66 -30.83% 主要系闲置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所致 应收票据 15,132,503.30 11,091,951.20 4,040,552.10 36.43% 主要系以承兑汇票结算业务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22,457,339.82 10,855,867.83 11,601,471.99 106.87% 主要系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 179,613,678.29 134,376,282.72 45,237,395.57 33.66% 主要系临海分公司以及子公司江苏瑞科 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 164,877,349.46 121,983,361.99 42,893,987.47 35.16% 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四维医药取得土地使 用权所致 其他非流 动资产 31,456,134.51 75,719,271.91 -44,263,137.40 -58.46% 主要系取得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 所致 应付票据 113,739,866.50 163,695,248.30 -49,955,381.80 -30.52% 主要系以自开承兑票据结算业务减少 所致 应付职工 薪酬 20,183,034.91 39,631,756.04 -19,448,721.13 -49.07% 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支付2015年年终 奖所致 应交税费 12,619,968.06 8,209,565.51 4,410,402.55 53.72% 主要系临海分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3.1.2利润表重大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率 原因 营业税金 及附加 3,469,087.89 280,003.99 3,189,083.90 1138.94% 主要系临海分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相 应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所致 财务费用 2,680,076.95 -5,013,211.69 7,693,288.64 153.46% 主要系汇兑收益减少以及利息支出增 加所致 资产减值 损失 56,572.27 297,372.78 -240,800.51 -80.98% 主要系存货跌价提取的资产减值减少 所致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225,509.68 930,828.18 -705,318.50 -75.77% 主要系远期结售汇浮亏减少所致 投资收益 2,305,199.16 -627,473.22 2,932,672.38 467.38% 主要系银行投资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3,712,988.82 6,248,406.89 -2,535,418.07 -40.58% 主要系政府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1,550,335.67 752,635.72 797,699.95 105.99%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非流动资产 处置损失 888,984.68 124,419.32 764,565.36 614.51%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3.1.3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额 增减率 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20,070,693.37 188,013,446.58 -67,942,753.21 -36.14% 主要系2015年一季度回收14 年末应收款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59,646,140.84 -111,755,672.31 52,109,531.47 46.63% 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理财增加 额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06,494,026.57 -52,874,529.71 -53,619,496.86 -101.41%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 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585,582.18 4,055,232.91 -3,469,650.73 -85.56% 主要系报告期期汇兑收益减少 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 2015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5-050号、2015-057号公告。) 2、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九洲药业员工共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9月26日实施完毕, 累计购买本公司股票3,065,5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8%,锁定期为12个月。(详见公 司于201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编号为2015-062号公告。) 3、公司于2016年1月与朱建国签订了《关于方达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 书》,拟受让其持有的方达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达医药(苏州)”)40%的 股权;与Frontage Laboratories,Inc.(以下简称“方达医药”)签订了《九洲药业—方达医药关于成 立合资公司意向书》,双方拟以现金出资设立美国FJ公司。(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 的公告编号为2016-001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承诺 类型 承诺方 承诺 内容 承诺时间 及期限 是否有履 行期限 是否 及时 严格 履行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未完成履行 的具体原因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下一 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浙江中贝九洲 集团有限公司 自九洲药业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 在上述锁定期满,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减持情 况如下,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价格:本 公司所持九洲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九洲药业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 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比例:在本公司承诺的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若本公司进行减持,则每年减持发行人的 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10%。本 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 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6个月, 2014年10 月10日至 2017年10 月10日。 是 是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 下列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 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 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 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本公司所 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如 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 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上述违规减 持卖出的股票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股份 限售 台州市歌德投 资有限公司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 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之后,本公司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减持情况如下,减持方式:在本公司所持发行 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减持价格:本公司所持九洲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九 洲药业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根 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比例:在本公司承诺 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进行减持,则每年减 持发行人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6个月, 2014年10 月10日至 2017年10 月10日。 是 是 的20%。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 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本公司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 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 内回购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 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 个月。如果因上述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而获得收益的, 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益的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上述 违规减持卖出的股票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解决 同业 竞争 浙江中贝九洲 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九洲药业控股股东,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九洲药业 及其子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九洲药业及其子公司 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 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九洲药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长期有效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浙江中贝九洲 集团有限公司 如果公司在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内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上一 个会计年度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 36个月, 2014年10 月10日至 是 是 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 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承诺, 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 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 当符合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 按以下顺序实施:方案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 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 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 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将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 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 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方案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 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 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 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 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 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 2017年10 月10日。 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 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 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 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 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 (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公司将继续 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和(2)单 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 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 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 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 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承诺接受 以下约束措施: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果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上 述事项发生之日起由发行人将应付给本公司的现金分 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 转让,直至本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 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诺 相应责任。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浙江中贝九洲 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确保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有权 部门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 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公司将在上述事 项认定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购回价格为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 理)。若本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约收 购条件的,本公司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 相应信息披露义务。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 公司将与发行人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 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 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 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发行人收到相关认 长期有效 否 是 定文件后当日,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 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 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若上述回购新股、 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将 采取以下措施: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 公司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由发行人将应 付给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本公司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公司按承诺采取 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浙江中贝九洲 集团有限公司 中贝集团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花轩德、花莉 蓉、花晓慧父女三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出具了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关于减少和避免关 联交易的承诺函》等相关承诺函,若上述承诺函未得 到及时履行,将采取以下措施: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 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由发行人将 应付给本公司及本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同时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 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长期有效 否 是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浙江九洲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公司在其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后三年 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依据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及承诺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3 36个月, 2014年10 月10日至 2017年10 月10日。 是 是 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承诺,与控 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 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 合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 下顺序实施:方案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 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 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将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 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 定。方案2、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 众股东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 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 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 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 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 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 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 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但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 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期间),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 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 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20%,和(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 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 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 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 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实施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后, 公司应确保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启 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 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公司将以单次不 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20%、单一会计年度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的标准向全体股 东实施现金分红。(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 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 承担相应责任。(四)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 承诺要求。 与首次公开发 行相关的承诺 其他 浙江九洲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有权部门认定本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 份)。在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 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3个交 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启动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程序,并经相关主管 部门批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 格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因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 被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 化程序、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 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 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 的直接经济损失。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长期有效 否 是 书被有权部门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认定文件后当日,相关各方应 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后及时公告 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方案的制定 和进展情况。若上述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 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公司 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本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 司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 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 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花轩德 日期 2016年4月25日 四、 附录 4.1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6,400,938.23 226,115,211.8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5,132,503.30 11,091,951.20 应收账款 207,198,912.39 220,383,274.11 预付款项 22,457,339.82 10,855,867.8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005,240.65 17,039,534.6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00,575,377.38 572,842,139.6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89,154,754.34 483,454,508.67 流动资产合计 1,509,925,066.11 1,541,782,488.0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00,000.00 7,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387,072,545.40 1,413,305,309.36 在建工程 179,613,678.29 134,376,282.72 工程物资 23,058,004.62 30,759,736.34 固定资产清理 1,840.19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4,877,349.46 121,983,361.99 开发支出 商誉 6,669,618.35 6,669,618.35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83,425.64 3,527,996.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456,134.51 75,719,271.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03,132,596.46 1,793,441,576.67 资产总计 3,313,057,662.57 3,335,224,064.6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5,000,000.00 25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542,568.95 768,078.63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3,739,866.50 163,695,248.30 应付账款 259,511,426.15 248,897,457.75 预收款项 5,667,603.46 5,404,291.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183,034.91 39,631,756.04 应交税费 12,619,968.06 8,209,565.51 应付利息 344,361.13 369,819.46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3,847,041.38 11,206,276.30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91,455,870.54 743,182,493.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867,148.35 48,338,723.1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6,890,042.38 27,943,281.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7,757,190.73 76,282,004.81 负债合计 759,213,061.27 819,464,498.4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1,573,103.00 221,573,1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64,774,066.91 1,464,774,066.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7,284,941.08 7,078,981.39 盈余公积 127,073,319.41 127,073,319.4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33,139,170.90 695,260,095.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3,844,601.30 2,515,759,566.2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53,844,601.30 2,515,759,566.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13,057,662.57 3,335,224,064.68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云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7,791,124.31 144,042,014.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596,383.30 7,641,951.20 应收账款 185,513,383.08 205,290,025.21 预付款项 46,235,562.58 18,310,914.34 应收利息 5,073,791.6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474,315,201.54 441,025,189.94 存货 433,764,283.26 435,270,215.3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56,275,326.03 453,271,230.14 流动资产合计 1,723,565,055.77 1,704,851,540.7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100,000.00 7,1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47,446,563.04 343,946,563.0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56,538,395.21 879,465,972.60 在建工程 117,671,070.79 91,439,552.39 工程物资 20,261,042.44 19,354,874.88 固定资产清理 1,840.1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3,418,119.15 46,782,710.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26,392.36 3,412,834.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6,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05,563,423.18 1,397,502,508.60 资产总计 3,129,128,478.95 3,102,354,049.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85,000,000.00 18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542,568.95 768,078.63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700,000.00 132,913,600.00 应付账款 221,142,780.20 183,935,829.25 预收款项 22,229,876.97 20,838,607.25 应付职工薪酬 15,663,249.99 32,176,725.93 应交税费 9,443,186.41 7,248,740.71 应付利息 237,416.68 266,958.3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586,199.11 9,897,512.5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61,545,278.31 583,046,052.6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26,890,042.38 27,943,281.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890,042.38 27,943,281.63 负债合计 588,435,320.69 610,989,334.2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21,573,103.00 221,573,103.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469,856,084.19 1,469,856,084.1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7,081,818.13 127,081,818.13 未分配利润 722,182,152.94 672,853,709.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40,693,158.26 2,491,364,715.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29,128,478.95 3,102,354,049.36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云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安 合并利润表 201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351,026,569.40 337,059,169.74 其中:营业收入 351,026,569.40 337,059,169.7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1,202,450.65 294,812,091.49 其中:营业成本 248,599,491.28 236,100,212.4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69,087.89 280,003.99 销售费用 4,729,873.12 5,233,864.74 管理费用 51,667,349.14 57,913,849.19 财务费用 2,680,076.95 -5,013,211.69 资产减值损失 56,572.27 297,372.7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5,509.68 930,828.1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05,199.16 -627,473.2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933,337.2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2,354,827.59 42,550,433.21 加:营业外收入 3,712,988.82 6,248,406.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0 13.00 减:营业外支出 1,550,335.67 752,635.7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88,984.68 124,419.3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517,480.74 48,046,204.38 减:所得税费用 6,638,405.34 7,846,712.4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879,075.40 40,199,49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879,075.40 40,521,791.17 少数股东损益 -322,299.1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879,075.40 40,199,491.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7,879,075.40 40,521,791.1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22,299.1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2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 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云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安 母公司利润表 201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35,520,474.84 346,069,538.50 减:营业成本 242,235,433.77 252,546,697.85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75,137.27 52,061.14 销售费用 4,633,540.31 4,548,059.23 管理费用 38,691,941.00 53,977,775.09 财务费用 -3,667,631.12 -4,828,550.63 资产减值损失 -462,347.85 1,091,560.2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5,509.68 744,860.2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05,199.16 -644,525.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933,337.2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3,345,110.30 38,782,270.11 加:营业外收入 3,582,358.05 6,248,393.8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369,390.19 696,756.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806,736.91 124,419.3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558,078.16 44,333,907.74 减:所得税费用 6,229,635.00 6,994,710.5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9,328,443.16 37,339,197.2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49,328,443.16 37,339,197.2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云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45,021,712.14 430,600,913.2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1,395,300.86 20,058,588.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7,029,413.71 81,631,663.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3,446,426.71 532,291,165.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5,473,140.01 214,348,881.3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7,602,347.36 63,720,339.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3,906,788.51 12,519,323.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6,393,457.46 53,689,173.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3,375,733.34 344,277,718.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0,070,693.37 188,013,446.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00 1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05,199.16 1,305,864.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152,739.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2,457,938.16 101,305,864.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57,104,079.00 63,061,536.37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5,000,000.00 15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2,104,079.00 213,061,536.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646,140.84 -111,755,672.3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67,2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000,000.00 67,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5,593,981.80 118,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126,916.69 1,274,529.7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773,128.0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494,026.57 120,074,529.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494,026.57 -52,874,529.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85,582.18 4,055,232.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483,891.86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