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必康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1:05:03 中财网














关于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1040005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

1

2、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4层

Postal Address:4th Floor of Tower 2,No.16 XisihuanzhongRoad,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39

电话(Tel):+86(10)88219191

传真(Fax):+86(10)88210558





关于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1040005号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康股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必康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
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
规定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邵新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军安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562,4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736,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523,703,4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年5月14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0)第1483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
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7,825,000.00元从发行费用
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0,911,600.00元,最终确
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1,528,400.00元,最终确定增加的资本公积总额为
509,728,400.00元。公司已于2011年4月7日将7,825,000.00元由自有资金
账户转入超额募集资金账户。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对2个具体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5,00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为376,528,400.00元。


2、本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1,733,936.17元,累计收到利息
收入21,442,093.04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2,870.49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720,455.67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21,905.29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730.00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3,454,391.84元,
累计收到利息收入21,463,998.33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3,600.49元。公司
募集资金余额为29,524,406.00元(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9,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08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7月25日公司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制度,2010
年1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12月25日
公司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201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9月4日
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
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6月1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
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已经遵照履行。


3、2011年度由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对电脑系统进行升级,所有对公单位
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发生了变更,由原来的18位账号统
一变更为12至17位的新账号,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也因此发生了相应的变更。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由840423560908095001变更为
480658228539。


4、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
程”的募集资金,已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南大街支行326008608018170068068专户中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7月支
付完毕。2010年9月,该账户利息收入12,500.00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余额
12,455.00元转入超额募集资金账户,该账户变更为一般资金账户。



5、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中国银行如
东支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上账户均
纳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
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银行如东支行定期存款账户的账号也于
2011年度因系统升级由840423560908211001变更为513158236957。


6、公司于2011年度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
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
“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在
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2001647340052500818的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中。 截至2015年12月22日,公司在该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10,500万
元及利息收入7,045,368.91元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12月28日将在中国建
设银行如东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200164734005250081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
户。销户时结清利息8.77元,转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开设的一般资
金账户,并仍用于该项目建设。


7、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支出及实际余额情况如下:

(1)项目收支表

单位:元

项 目

期初募集

资金余额

本期

累计使用

本期累计支
付手续费

本期累计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

余 额

新增年产15,000
吨三氯吡啶醇钠
扩建项目(变更
后)

2,301,964.23

2,305,855.67

630.00

4,521.44



超额募集资金

38,921,722.15

9,414,600.00

100.00

17,383.85

29,524,406.00

合 计

41,223,686.38

11,720,455.67

730.00

21,905.29

29,524,406.00



说明:①公司于2011年度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
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投
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
节。


②报告期内,超额募集资金余额中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00万元。


(2)账户余额表

单位:元


项 目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户类型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新增年产
15,000吨三
氯吡啶醇钠
扩建项目(变
更后)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如东支行

32001647340052500818

募集资金专户

0.00

已销户

32001647340049500818

定期存款账户

0.00

已销户

超额募集资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如东
支行

480658228539

募集资金专户

524,406.00

活期存款

513158236957

定期存款账户

0.00

定期存款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0.00



合 计







29,524,406.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1年3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决定使用8,720.34万元
超额募集资金以及1,115.60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
膜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
金9,414,6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72,084,014.16元。


2、2014年4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十二个月(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13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内,
公司合理安排与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
4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人民币分次归还并转入
了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5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十二个月(自2015年4月24日至2016年4月23日)。独立董事、监事会
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期内,
公司实际已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根据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于12月17日将100万元自有资金归还至超额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使用2,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
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
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新增年产15,000吨
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17,000万元,其余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
资金。2011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2,305,855.67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
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为17,00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0,500万元,截至2014
年度该笔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因该项目尚未完工,仍处于后续建设之中,继续
使用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利息收入用于该项目建设。本报告期内,使用该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利息收入2,305,855.67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及利息收入112,045,377.68元。


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2001647340052500818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15年
12月28日将在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2001647340052500818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


具体变更情况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
违规的情形。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152.8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72.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345.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9.75%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7-氨基-3-去乙酰氧基
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
扩建项目二期工程



5,000.00

5,000.00

0

5,000.00

100.00

2012年12
月31日

-720.86





年产500吨7-苯乙酰
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
酸对甲氧苄酯项目



10,500.00

















变更后

(醇钠
扩建)



10,500.00

230.59

11,204.54

106.71

2015年9
月30日

-638.9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5,500.00

15,500.00

230.59

16,204.54

104.55



-1,359.82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400吨六氟磷酸
锂项目



8,050.00

6,807.30

0

6,807.30

100.00

2012年2
月1日

308.94





7-氨基-3-去乙酰氧基
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




4,200.00

0

0

0

0









年产1,320万m2锂电
池隔膜项目



8,720.34

8,720.34

941.46

7,208.40

82.66

2016年12
月31日







归还银行贷款



10,900.00

10,900.00

0

10,900.00

1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0

5,000.00

1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782.50

6,225.20

0

6,225.2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7,652.84

37,652.84

941.46

36,140.90

95.98



308.94





合计



53,152.84

53,152.84

1,172.05

52,345.44

98.48



-1,050.8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1、关于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未达
到预计效益的原因:该项目计划在一期工程(即搬迁完成并扩建至1,000吨产能)的基础
上,实施二期工程建设,扩产1,000吨,达到2,000吨的生产能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于
2010年5月份完成二期工程的建设投资,并逐步投产,2012年底总生产能力已达到2,000
吨。但由于市场需求不旺,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因此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2、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该
项目于2012年2月达到设计产能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的生产能力,报告期内生产情况正
常,该生产线满负荷生产。2015年前三季度,该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价格较低,
产品毛利率较低,第四季度该产品价格逐步上涨,由于市场供不应求,导致该产品价格持
续大幅上涨,产品毛利率大幅提升。从2015年全年总体来看该项目实现效益较少,未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1、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的下游产品
为高档药品,在公司拟利用募集资金组织实施该募投项目之前,国内外竞争对手纷纷进行
了大幅度的扩产。随着产能的不断释放,其先入优势和规模优势较为明显,该产品市场集
中度越来越高。该项目可行性发生了较为重大的变化,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分析,为了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11年7月公司决定变更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
吡啶醇钠扩建项目”。


2、超募资金投资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计划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
实施后续扩建并新增500吨/年的产能。由于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是传统医药中间
体产品,目前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对市场的分析判断,公司该产品现有的生产能力基本
可以满足市场订单供应需求。同时,基于整个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低迷状态考虑,预期该产
品市场需求短期内不会出现大幅度增长。该项目可行性发生了较为重大的变化, 2014年9
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3,152.84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15,500万元,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为37,652.84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10,9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5,000万元。2010年度已使用超募资金10,9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拟使用超募资金8,050万元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使用超募资金4,200
万元投资建设“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公司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
项目于2012年2月达到设计产能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的生产能力,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情
况基本正常。由于该项目已完工,且各项工程及设备质量保证金已于2014年度结算完毕,
因此报告期内未再有资金投入,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已投入6,807.30万元。7-氨
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后续扩建项目由于市场原因,公司经审慎考虑,一




直未投资建设。鉴于该项目可行性发生了较为重大的变化,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201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2014
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终止实施7-氨
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拟使用8,720.3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以及1,115.6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
电池隔膜项目。报告期内,该项目实际投入941.46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投入
7,208.40万元。该项目公司计划新建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为660万m2,报
告期内第一条生产线处于试生产阶段。截至本报告期末,试生产的产品尚未取得下游客户
的广泛认可,尚未形成正式销售,公司需对相关生产装置和产品工艺进行进一步优化与完
善,预计该产品试生产仍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鉴于第一条生产线尚处于试生产阶段,
为降低风险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目前尚未启动第二条生产线的建设。


公司于2014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2014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同意将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

终止实施后的项目资金(42,000,000元)、“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节余资金
(12,426,975.7元)以及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未作使用计划的资金(7,825,000元)共计
人民币62,251,975.7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4年度,公司实际已使用62,251,975.70
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充分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发展战略后,
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
项目二期工程”。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2010年5月
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81,568,708.49元。公司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超出原先测算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主要原因为: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导致公司在设备采购、环保投入、配套流动资金等方面的投入超出原先测算金额。公司董
事会决议以“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募集资金5,0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5,000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
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在2010年度实际已置换5,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使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
对甲氧苄酯项目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3月11日至2011年9月10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
已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9月1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




年9月28日至2012年3月27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未使用该笔超募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和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3年4月15日至2014年4月14日)。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合理安排与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
至2014年4月4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人民币分次归还并转入
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4年4月
14日至2015年4月13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合理安排与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4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
万元人民币分次归还并转入了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2015年4月
24日至2016年4月23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已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并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于12月17日将100万元自有资金及时
归还至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使用2,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本报告期末,超募资金项目结余金额:“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结
余1,511.94万元;超募资金账户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1,440.5万元。(上述结余中
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900.00万元)

结余原因:超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尚未完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52.44万元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2,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注:表中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净利润数。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

的项目

对应的
原承诺
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截至期末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新增年产
15,000吨三
氯吡啶醇钠
扩建项目

年产500
吨7-苯
乙酰胺
基-3-氯
甲基头
孢烷酸
对甲氧
苄酯项


10,500.00

230.59

11,204.54

106.71

2015年9
月30日

-638.96





合计



10,500.00

230.59

11,204.54

106.71



-638.9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项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500吨
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
(GCLE)项目”。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
对甲氧苄酯的下游产品为高档药品,在公司拟利用募
集资金组织实施该募投项目之前,国内外竞争对手
纷纷进行了大幅度的扩产,随着产能的不断释放,
其先入优势和规模优势较为明显,该产品市场集中
度越来越高。公司管理层经慎重考虑分析,为了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降低市场开拓成本,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定终止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变更后的项目为“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
吡啶醇钠扩建项目”,三氯吡啶醇钠属于高效、安全、
环境友好型农药中间体,既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也具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对于三氯吡啶醇钠产
品,我公司积累了一定的生产经验,该产品生产技
术已经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项,并经过省经贸
委组织的专家鉴定,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具有
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优势。同时,公司水、电、
汽、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均已到位,公司具备该项




目实施的必要条件。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1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1年8月3日提交公
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变更
“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
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10,5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
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其余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独
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三、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情况
进行了披露,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19日登
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项目)

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公司
计划分两期实施,每期建设年产7,500吨三氯吡啶醇
钠生产装置。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于
2014年2月22日进入试生产阶段,报告期内一期工
程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并于2015年4月正常生产,已
产生效益;报告期内,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二期
工程设备安装调试结束,于2015年4月13日正式
进入试生产阶段,目前试生产情况正常。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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