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乐凯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定 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凯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乐凯新材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乐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51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8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29.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475.99万元,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153.0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4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7110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 新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备注 1 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 8,053.0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00.00 该项目实施地点已做变更 二、拟调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计划建设包括高品质磁条研究室、高保存 热敏纸研究室、功能材料研究室、综合研究室、装备研究室五个主要研究室。项 目建设投资3,1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144.40万元,建设期为十二个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已变更至紧 邻原实施地点的厂区西部,即保定市国用(2015)第130600006944号《国有土 地使用权证》所登记土地。详见公司2016年1月18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筹备期和建设期,截至 目前,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3.67万元,投资进度为0.44%。 自公司确定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至募集资金到位已历经四年,根据厂区整体规 划需求,公司调整了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项目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以 及该类资产对场地空间要求较募投项目确定时有一定变化。经公司审慎考虑,对 该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完成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本次调整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 1、“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热敏磁票产品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额为8,053.01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为5,631.85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1,527.9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土建费1,6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 2,931.85万元,建设期为十二个月。 2、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及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热敏磁 票生产线扩建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的工程建设周期规划为设备设计加工、 厂房建设、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设备安装调试、试车等过程,截至目前,该项 目尚未开工建设。 自公司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至募集资金到位已历经四年,公司的募集资金 于2015年4月才实际到账,与预计的时间相差较大。在此期间,公司原有生产 线经过多次工艺改造和技术升级,年产能已经由投产初期的1,000吨达到目前的 3,500吨。目前热敏磁票市场需求量增速趋于稳定,2015年公司热敏磁票销量为 2,217.17吨,近三年热敏磁票销量复合增长率为15%左右,公司预测未来2-3年 热敏磁票需求增长率将保持稳定,公司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了更好地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避免过早投入造成资源浪费,公 司决定暂缓实施“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如下: 项 目 原计划完成时间 调整后完成时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6年7月31日 2017年7月31日 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 2016年7月31日 暂缓实施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 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进行调整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是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 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经营业绩的影响较 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 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募投 项目及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相 晖 伍忠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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