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杭州高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杭州高新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5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4元,共计 募集资金24,738.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303.47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77号)。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21.82万元(包括募投项目投入6,258.21 万元和支付的工程押金63.6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2015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77万元。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23.42万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高新 橡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于2015年6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瓶窑支行 1202083329800002604 500,000.00 活期存款 1202083329900058545 6,051,050.43 协定存款 1202083314100002855 45,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余杭支行 8110801012900019142 5,683,161.02 活期存款 8110801025000058950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8110801029500058945 13,000,000.00 定期存款 合 计 90,234,211.4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303.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6,321.82 [注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6,321.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 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 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0,000 吨塑料电缆料 颗粒项目 否 9,961.51 9,961.51 3,083.31 [注2] 3,083.31 30.95 2017年5 月 尚未投 产,未产 生效益 不适 用 否 2.年产25,000 吨塑料电缆料 颗粒项目 否 11,342.32 11,342.32 3,174.90 [注3] 3,174.90 27.99 2017年5 月 尚未投 产,未产 生效益 不适 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21,303.83 21,303.83 6,258.21 6,258.21 超募资金投向 合 计 21,303.83 21,303.83 6,258.21 6,258.2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三、(四)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三、(五)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截至2015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的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本期募投资金投入金额包括募投项目投入金额6,258.21万元和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工程押金63.61 万元 [注2]:年产10,000吨塑料电缆料颗粒项目累计投入3,083.31万元,包括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支出1,499.38 万元和在建工程支出1,583.93万元 [注3]:年产25,000吨塑料电缆料颗粒项目累计投入3,174.90万元,包括募投项目土地使用权支出1,453.01 万元和在建工程支出1,721.89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比例(%) 年产10,000 吨塑料电 缆料颗粒项目 9,961.51 1,501.34 15.07 年产25,000 吨塑料电 缆料颗粒项目 11,424.46 1,455.19 12.74 合 计 21,385.97 2,956.53 13.8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56.5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使用募集 资金2,956.5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1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 况。 四、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杭州高新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监事会决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 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截至2015年12月31日,杭州高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 财等情形;杭州高新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 形。本保荐机构对杭州高新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高新橡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于新华 肖建平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