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久联发展: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18号《关于核准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3157.5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9.82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625,818,4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185,5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604,632,928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2年6月19日到位,并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497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2012年度公司置换了募集资金32,491.15万元,使用了募集资金17,568.88万元,募 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44.45万元;2013年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8,507.56万元,募集 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20.80万元。2014年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1,286.59万元,截止 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78.85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4.49 万元。2015年公司使用了募集资金678.94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 户余额为0.42万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0.5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于2012年7月10日-1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紫林支行、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贵阳市京瑞支行(以下统称“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按照公司资金审批 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开户银行按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按月(每月 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 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通知了保荐机构,同 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保荐机构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及 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募集资金完全按规范使用和管理。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兰州银行秦安路支行募资专户余额为4,152.66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968号), 并于2015年4月24日对外公告。 2015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78.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程尾款,其中用于募集项 目“年产4000万发雷管生产线”工程尾款628.68万元,募集项目“年产5000吨乳化炸 药生产线改造”工程尾款50.26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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