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灿光电: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4:15:49 中财网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578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采取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30,400,000.00元,由主
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12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
等其他发行费用7,843,101.67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2,556,898.33元,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12]第2-0027号《验资报告》。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42.01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截止2015
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账户余额为0.00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于2011年2月15日经本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时,
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武汉东
湖支行”)于2012年5月31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
开设了2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2年9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
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张家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张家港
支行”)设立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拟投入“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
芯片建设一期项目”共3亿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2012年9月28日,公司、华灿光电(苏州)


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3年2月
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在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支行(以下简称“汉口银行洪山支行”)设立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存放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芯片建设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2013年3
月15日,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洪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武汉光谷支行

127902458010668

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中信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7381110182400005181

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招商银行张家港支行

512904253410988

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工商银行张家港支行

1102028129000098887

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汉口银行洪山支行

371011000256105

0.00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行的财务成本,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进而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
议,决定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募集资金中的3 亿元在苏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
(苏州)有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芯片建设一期项
目”, 子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一致,子公司项目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第三期LED外延芯片建设项目”一致。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进行,新增所需
资金3 亿元人民币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2012年8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和部
分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
年9月11 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和部分
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2012年9月22日,公司公告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9
月19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企业注册号为320582000270651,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


2、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芯片建设一期项目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原有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第三期LED外延芯片建设项目”一致,仍专注于LED外延芯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将利用上述投资和自筹资金扩大上市公司整体的LED外延芯片产能,提升整体的规模竞争能力。


项目拟在江苏省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建成建筑面积约92,360平方米的LED蓝绿光外
延、芯片生产基地,拟在3年内完成基础建设、实现设备安装,并正式投产。项目达产后将为
公司新增蓝、绿光芯片产能共1,995KK/月,折合4英吋外延片3.50万片/月。


投资进度(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总计

1

项目总投资

52,907

96,853

30,812

180,572

2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30,000





30,000



项目建设期为3年,达产期按照10年计算。项目产能规划为分批建设、分批投放,经营期
第1、2和第3年分别达到设计产能的0%、14.6%、91.67%。


经测算,预计项目达产后的税后内部收益率约为11.87%,静态投资回收期(包括建设期3
年)约为7.47年,经济效益良好。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不适用。


(三)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1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单和七天通知存款账户的银行利息收入共计348.95元,截
至2015年12月31日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无余额。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结余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9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媒体网站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 ,并在2015年9月28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已全
部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两个募投项目“第三期 LED 外延芯片建设项目”和“华灿光电(苏 州)有限公
司 LED 外延芯片建设一期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全面投产,结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
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经营需要,上述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了方
便账户管理,截止2016年1月12日止,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中信银行武汉东湖支行签订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苏州 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张家港支行、工商银行张家港支行、汉口银行洪山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2,255.6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736.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2.52%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4)=
(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第三期LED
外延芯片建设
项目



90,000.00

60,000.00

60,000.00

40.70

60,419.34

419.34

100.70

2013-12-31

-1,210.55





2、华灿光电
(苏州)有限
公司LED外延
芯片建设一期
项目





30,000.00

30,000.00



30,060.29

60.29

100.20

2014-12-31

384.34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40.70

90,479.63

479.63

100.53



-826.21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如有)



2,255.69

2,255.69

2,255.69

1.31

2257.00

-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2,255.69

2,255.69

2,255.69

1.31

2257.00

-

100.00









合 计



92,255.69

92,255.69

92,255.69

42.01

92,736.63

479.63

100.52



-826.2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三期项目于2014年全面投产,并达到预期效益,2015年度下半年因为芯片市场价格大幅下滑,导致项目亏损,项目效益未达到预期,但
是,从产能及销售规模来看,公司三期项目效益是达到预期的。目前公司正在通过设备技术更新改造升级,降低成本,提升该项目效益。苏州
子公司一期项目已逐步产生效益,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年度芯片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另一方面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
按照编写当时(2012年)的市场价格确定,近两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价格大幅下降,目前价格仅为可研报告价格的三成。虽然公司采取了各
种降低成本的措施,但是成本下降幅度仍不及价格的下降幅度大,导致盈利未达预期。但是,从产能及销售规模来看,苏州子公司一期项目效
益是达到并超过预期的。另一方面,从社会宏观来看,LED芯片产品价格下降促进了LED终端产品的性价比大幅提升,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
受和使用LED产品。未来,公司将会优化生产工艺,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拓新产品,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该项目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2年9月11 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和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部分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原募投项目中的3 亿元在苏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华灿光电(苏州)有限
公司LED外延芯片建设一期项目”。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进行,新增所需资金3 亿元人民币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2年6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
330,966,709.7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年度,公司已办理完募集资金置换
手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2年6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85,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年12月,公司已将上述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85,000,000.00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

2、 2012年12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年6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00元归还至公司募资资金专户并公告。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华灿光电(苏州)有限
公司LED外延芯片建设
一期项目

第三期LED外延芯
片建设项目

30,000.00

30,000.00

0.00

30,060.29

100.20

2014-12-31

384.34





合 计



30,000.00

30,000.00

0.00

30,060.29

100.20



384.3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行的财务成本,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进而
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决定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募集资金中的
3 亿元在苏州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芯
片建设一期项目”, 子公司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一致,子公司项目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三
期LED外延芯片建设项目”一致。上市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进行,新增所需资金3 亿元人民币将由上市公
司自筹解决。2012年8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和部分变更募投项
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年9月11 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和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2012年9月22日,公司公告华灿
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9月19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号为320582000270651,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人民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苏州子公司一期项目已逐步产生效益,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本年度芯片价格大幅下降导致,另一方
面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按照编写当时(2012年)的市场价格确定,近两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价格大幅下降,目前
价格仅为可研报告价格的三成。虽然公司采取了各种降低成本的措施,但是成本下降幅度仍不及价格的下降幅度大,导
致盈利未达预期。但是,从产能及销售规模来看,苏州子公司一期项目效益是达到并超过预期的。另一方面,从社会宏
观来看,LED芯片产品价格下降促进了LED终端产品的性价比大幅提升,让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和使用LED产品。未
来,公司将会优化生产工艺,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拓新产品,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该项目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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