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东华软件:关于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4:21:48 中财网








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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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页



附件: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6)京会兴鉴字第03000007号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编制《2015年度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
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
作的基础上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与贵
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
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
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编
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本鉴证报告仅供201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
同意将本报告作为2015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兴华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胡毅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叶立萍

第2页,共XXX页

www.xhcpas.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邮编:100029Add:Level 22,North Ring Center, No.18Yumin Road,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P.C.: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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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将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84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止2013年8月1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佣金及保荐佣金、发行登记费等发行费
用合计人民币23,600,000元后,实际收到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6,400,000元,已
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原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京会兴验字第0301041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红花支行、民生
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海淀支行、广发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
北京银行友谊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为21,243.3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手续费净额共计2,127.3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1,243.37万元。经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1,243.37万元(含利息)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自201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公司累计转出流动资金10,800
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号码

定期存款(元)

活期存款(元)

合计(元)

黄河农村商业
银行红花支行

5008807700024

100,000,000.00

580,288.60

100,580,288.60

民生银行北京
中关村支行

600649586

0.00

18,256.72

18,256.72

广发银行北京
奥运村支行

137211512010000067

0.00

15,553.64

15,553.64

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北环支行

11001028700053019070

0.00

437,830.09

437,830.09

大连银行北京
分行海淀支行

571143209001907

0.00

168,088.93

168,088.93

北京银行友谊
支行

01091009600120105056716

0.00

3,213,670.41

3,213,670.41

合计



100,000,000.00

4,433,688.39

104,433,688.39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43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
合”)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北京华创智业投资有限公司等6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712,789股,发行价格为18.14元/股,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94,329,992.4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1,150,000元,募
集资金净额183,179,992.46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于2014年6月19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14]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
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中关村支行

626352585

183,179,992.46

828,233.46

活期

合计

——

183,179,992.46

828,233.46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83,179,992.46元中,174,900,000


元用于支付收购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部分,已于2014年7
月4日汇入北京威锐达测控系统有限公司账户。其中7,929,992.46元用于补充
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14年7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对外支付。自
2014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共收账户利息232,377.46元。另
在2015年9月9日收到郑晓清股权激励款245,856元。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10号”文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
联合”)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北京基业华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94,174股,发行价格为

29.01元/股,本次交易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87.74元,扣除财务顾问费用
9,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5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49,987.74元。

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于2015年7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9号《验证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备注
中国民生银行
北京中关村支行
694523749190,999,987.7432,804.74活期
合计——190,999,987.7432,804.7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90,999,987.74元中,
119,600,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
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深圳市至高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账户;
20,4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现金对价部分,
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深圳市招商局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账户;20,000,000
元用于支付收购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对
价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深圳市光启松禾超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3


限合伙)的账户;10,0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伙
企业的现金对价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新疆锦尚睦合股权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账户;20,000,000元用于支付收购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对
价部分,已于2015年7月20日汇入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其中
998,987.74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该笔款项已于2015年7月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对外支付。自2015年7月2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共收账户利
息31,804.74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
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监督。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于2013年8月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北环支行、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红花支行、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
海淀支行、广发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北京银行友谊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于2014年7月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北京中关村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
在问题。


4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于2015年7月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
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5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4,269.3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情况

经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
更东华基础架构云平台项目、中小商业银行一体化云服务平台项目、区域性数字
医疗服务信息云平台项目、智慧城市一体化解决方案项目、智慧矿山一体化信息
平台项目、新一代IT运维管理系统项目,将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情
况。


(三)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未发生变更情
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97,64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10,800.1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243.3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74,269.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243.3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76%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万元)

调整后投资总额
(1)(万元)

本年度投入金额
(万元)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万元)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东华基础架构
云平台项目



8,418.96

8,241.66

1,403.6

8,241.66

100%

2015年08月01日

1,223.67





中小商业银行
一体化云服务
平台项目



33,029.34

11,044.25

783.86

11,044.25

100%

2015年08月01日

4,435.52





区域性数字医
疗服务信息云
平台项目



19,065.16

18,751.06

3,200.22

18,751.06

100%

2015年08月01日

2,102.12





智慧城市一体
化解决方案项




13,657.35

13,430.64

2,193.86

13,430.64

100%

2015年08月01日

1,780.4





智慧矿山一体
化信息平台项




10,258.26

10,134.71

688.26

10,134.71

100%

2015年08月01日

1,639.18








新一代IT运维
管理系统项目



13,210.93

12,667.01

2,530.37

12,667.01

100%

2015年08月01日

1,981.4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97,640

74,269.33

10,800.17

74,269.33

--

--

13,162.29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
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
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无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
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1、经 2014年 8月 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起使用6,91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限截
止2015年8月17日。2014 年10 月8 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经 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起使用9,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的使用期
限截止2015年10月5日。2015年7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
募集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原因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21,243.37万元(含利息),节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场地建设楼房购置费用。鉴于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市场步入调整周期,一线城市
的写字楼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情况,伴随着竞争加剧,业内普遍认同未来一线城市写字楼价格将呈现下降趋势。因此,公司从降低物业购买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
出发,拟取消原定购买写字楼的计划。





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用途及
去向

经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1,243.37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
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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