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神州高铁: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6060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为公司子公司; 2、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000万元; 3、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2016年4月26日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子公司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铁”)为了保证 正常生产经营,拟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河湾支行申请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 拟向浦发银行北京富力城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拟向中 国银行西直门外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 新联铁上述业务提供人民币16,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子公司苏州华兴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致远”)因业 务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 为华兴致远上述业务提供合计人民币8,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子公司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微联”)为了保证 正常生产经营,拟向浦发银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拟向招商银行 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拟向建行长河湾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交大微联上述业务提供人民币17,000万元的 担保。 上述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4.10%,总资产11.42%;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39,3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7.90%,总资产38.81%;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 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 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分别授权新联铁、华兴致远、交大微联法定代表人 或总经理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新联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1997年4月3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336124379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2号楼3层2-305-18 5、法定代表人:王志全 6、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开发后的 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 设备、金属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 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生产制造轨道交通设备(限分支 机构);物业管理;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8%的股权,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宝利来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2%的股权,新联铁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766,519,320.79 负债总额 926,013,746.57 流动负债余额 890,116,647.48 股东权益 840,505,574.22 资产负债率 52.42% 2015年1—12月 营业收入 989,818,406.94 利润总额 253,747,324.55 净利润 214,647,670.84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联铁银行贷款总额为10,000万元。 (二) 苏州华兴致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1年3月31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72591387B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苏州工业园区东平街270号澳洋顺昌大厦4A、4C单元 5、法定代表人:钟岩 6、经营范围:电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 光磁电检测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周边设备、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光 磁电检测设备;从事技术、电子元器件及软件的进出口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 计、施工;开发、销售电气设备及配件、铁路检测设备及配件。(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联铁持有华兴致远100%的股权, 华兴致远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56,245,864.40 负债总额 229,153,808.21 流动负债余额 221,153,808.21 股东权益 127,092,056.19 资产负债率 64.32% 2015年1—12月 营业收入 227,693,486.38 利润总额 49,838,484.88 净利润 42,412,709.52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兴致远银行贷款总额为7,980万元。 (三)北京交大微联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0年4月12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226035322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44号一区89号楼4、5层 5、法定代表人:王文辉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机械设 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交大微联90%的股权,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 限公司持有交大微联10%的股权。 8、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646,888,893.23 负债总额 120,941,383.63 流动负债余额 120,941,383.63 股东权益 525,947,509.60 资产负债率 18.70% 2015年1—12月 营业收入 364,060,743.28 利润总额 155,623,796.73 净利润 134,174,788.46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大微联无银行贷款。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 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00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26%,总资产的比例为15.60%。其中,公司向子 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72%,总资产的比例为10.31%;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3%,总资产的比例为5.29%。 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金 额将达到人民币139,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90%, 总资产的比例为38.81%。其中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3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37%,总资产的比例为33.52%;子公司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6.53%,总资产的比例为5.29%。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新联铁、华兴致远、交大微联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用于生产 经营流动资金与项目建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担保有助于其及时获得所需 资金,该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登载于2016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各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子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 风险可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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