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泰融丰: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6年04月27日 16:06:42 中财网
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48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
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18个月内(含第
18个月),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均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场内份额可
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本基金合同生
效后第
18个月度对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并更名为国泰融丰外延增长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16年
5月
3日至
2016年
5月
20日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情况下,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场外将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直
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包括银行、券商及其他机构(详
见“七(三)
1、(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
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场内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



7、投资人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
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各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外
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各销售机构的办理机构、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
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已有该类账户的投资人不须另行开立。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
购。



8、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
购金额为
100.00元(含认购费)。场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
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为
1,000.00元(含认购费),且须为
1元的整数倍。


本基金认购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
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9、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
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于投资人的过错产生的任何损
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
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年
4月
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的《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
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1、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场外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场外销售机构,本公司
将及时公告。



12、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021-31089000或其他销售机
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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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4、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
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
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
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
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18个月内(含第
18个月),股票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倍的现金。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投资外延增长主题的上市公司证券占本基金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
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预期收益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投资人应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权衡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参与投
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
值。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
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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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运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
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
动性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
式。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
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
本公告。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
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按
1.00
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15、关于投资人身份证更新的提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
2012年
1月
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
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
2013年
1月
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
条规定:
“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
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
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
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您
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自
2013年
1月
1日起,其将不能作为居民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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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证件在本公司办理任何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业务,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
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16、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场内简称:国泰融丰

基金代码:501017

(二)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18个月内(含第
18个月),场内份额与场外份额均
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但场内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
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第
18个月度对日起,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并更名为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亿份。


(六)募集方式

本基金将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场外将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
具体名单见本份额发售公告
“七(三)销售机构
” 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
相关公告)公开发售。


场内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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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但属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份额上市后,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

(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
“七(三)
1、(2)其他场外销
售机构”。

2、场内销售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十)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
2016年
5月
3日至
2016年
5月
20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备案条件为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亿份,基金
募集金额不少于
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人),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
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
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募集结束之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
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
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
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一)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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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购费用
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场外和场内认购费率相同,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认购费率
M﹤50万元 1.50%
50万元≤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50%
M≥500万元每笔交易
1,00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
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基金份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场外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场外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
3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第三位以后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
1.50%,假定募集期
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2.5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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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净认购金额=10,000.00 /(1+1.50%)=9,852.22元
认购费用=10,000.00-9,852.22=147.78元
认购份额=9,852.22/ 1.00=9,852.22份
利息折算份额=2.50/1.00=2.50份
总认购份额=9,852.22+2.50=9,854.72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0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2.50元,可得到
9,854.72份基金场外份额。

(2)场内认购基金份额和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场内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场内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总认购份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先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再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
位,小数部分对应的金额退还给投资人。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
位,小数部分舍去归基金资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00元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率为
1.50%,假定募集期
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2.5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净认购金额=10,000.00 /(1+1.50%)=9,852.22元

认购费用=10,000.00-9,852.22=147.78元

认购份额=9,852.22/1.00=9,852.22(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9,852份(截位

法保留到整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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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退还投资人金额=0.22×1.00=0.22元

利息折算份额=2.50/1.00=2份(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

总认购份额=9,852+2=9,854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00元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


2.50元,可得到
9,854份基金场内份额,退还
0.22元。

(十二)认购方式
本基金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均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
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投资人
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二)本基金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均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
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
请单独计算。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00元(含认购费)。

场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为准。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0元(含认购费),且须

1元的整数倍。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人不得撤销。


(三)场内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6年
5月
3日起至
2016年
5月
20日
9:30-11:30和
13:00-15:
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投资人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
投资基金账户),已有该类账户的投资人不须另行开立。


开户及认购手续:

(1)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包括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2)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营业
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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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
委托,可多次申报,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规则参见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说明。


(四)场外认购的程序


1、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人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
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上海开放式基金账
户注册手续的投资人,可在原处直接办理本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已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过
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人,拟通过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须用上海
开放式基金账户在该场外销售机构处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登记手续;已有上海证券账户
(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需要重新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开户,可通过场外销售机构以其上海证券账户申请注册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再办理本
基金场外认购业务;尚无上海证券账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
人,可直接办理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配发上
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和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
认购手续。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其他销售机构包括银行、券商及其
他机构(详见“七(三)
1、(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
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投资者已持有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若已开
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认购本基金。

(2)拥有多个上海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
一个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配发上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
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申购与赎
回及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配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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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元。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至
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3、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原件;
(3)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4)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
/申购无效资金
及募集未成功时资金退款的结算汇入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
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交易账户卡;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未填写问卷者提交)。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a、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50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5290028005
全国联行号:
52364


b、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3645921375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429000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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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全国联行号:
40379

c、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22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3290028025
全国联行号:
092802


d、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20291902580201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2290020294
全国联行号:
20304005


e、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968192160891559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08290003020
全国联行号:82051


f、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76392232950017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10290000152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
真至本公司直销柜台。

(3)个人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6、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已开户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交易和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
购业务。

7、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
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认购本基
金,认购期内提供
7×24小时认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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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柜台均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0元。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6: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的副本原件及加盖
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人及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书》;
(5)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
(6)企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
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机构投资者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
(2)基金交易账户卡;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未填写问卷者提交)。

5、资金划拨:
(1)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下列任一银行账户:
a、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10015203130560050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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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5290028005

全国联行号:
52364

b、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3645921375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4290003791
全国联行号:
40379

c、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349230004000422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卢湾支行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3290028025
全国联行号:
092802

d、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100120291902580201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102290020294
全国联行号:20304005

e、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96819216089155910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08290003020
全国联行号:82051

f、账户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0763922329500177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人行实时支付系统号:
310290000152

(2)汇款时,投资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
“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国泰基金直销机构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2)汇款时应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3)为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入帐,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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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真至直销柜台。


(3)投资者应在认购申请当日
16:00之前将资金足额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

(二)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

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投资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打印确认单。


六、基金资产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
日起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
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
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如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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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嘉昱大厦
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年
3月
5日
法定代表人:唐建光
注册资本:壹亿壹千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晔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成立时间:1983年
10月
31日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三)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序号机构名称机构信息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
18号
8号楼嘉昱大厦
16层-19层
1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
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
Android交易客户端、
“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联系人:李静姝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肖遂宁
联系人:王昕
电话:0755-22168032
客服电话:95511-3或 9550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3)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施传荣
电话:021-38523692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161
传真:021-38670161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1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42、43、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1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cs.ecitic.om
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黄莹
1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奚博宇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
长江证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1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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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http://www.swsc.com.cn
17)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孔晓君
电话:0755-82569143
网址:www.htzq.com.cn
客服电话:95597
19)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号澳柯玛大厦
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第
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21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www.zxwt.com.cn
2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号商旅大厦
18-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2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0985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95525、10108998、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楼,20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人:林洁茹
电话:020-88836655

22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传真: 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2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汪燕
电话:0551-65161666
客服电话:4008096518
网址: www.hazq.com
27)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23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3389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李涛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客服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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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8888088
传真:0931-4890515
客服电话:0931-4890100、4890619、4890618
网址:www.hlzqgs.com
3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3)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王逍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54668802
客户服务电话: 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3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95532

客服电话:400-600-8008

25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址: www.china-invs.cn

3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6)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号川信大厦
10楼邮编:
100032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028-86199665

客服电话:4008366366

传真:028-86199079

网址:http://www.hxzq.cn

3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邮编:100032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传真:010-66045527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38)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26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联系人:洪诚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网址:www.citicsf.com
3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罗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马令海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4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杨浦区昆明路
508号北美广场
B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wm.com
4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1号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4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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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 www.howbuy.com
4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号
1栋
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4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3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盛大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48)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登云路
43号金诚集团
13楼
法定代表:陆彬彬
客服电话:400-068-0058
网址:www.jincheng-fund.com
4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国金中心二期
4609-10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2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www.harvestwm.cn

50)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
22层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站:www.yilucaifu.com

5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52)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5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178-000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5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

法定代表人:齐小贺

服务热线: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29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胡逸嵘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胡逸嵘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4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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