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航创新: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原称: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页码 审计报告 1 – 2 2015 年度财务报表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 – 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7 – 111 补充资料 1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原称: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系于 1999 年 1 月 14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本公司的发起人于 1998 年 5 月 6 日经财政部批准以其于 1997 年 8 月 31 日所拥有的评估后的净资产 341,609,500.00 元注入本公司以换取本公 司 243,5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法人股。本公司于 1999 年 1 月及 2001 年 3 月分别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110,000,000 股及境内上市 人民币普通股(“A 股”)81,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本公司的 B 股及 A 股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经 2007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14 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 总股本为人民币 869,000,000.00 元。经 2009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于 2010 年 7 月 2 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 股,转增后的总股 本为人民币 1,303,500,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 本公司设立时原名“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本公司更名为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而后又于 2012 年度更名为“上海九龙山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 2016 年度第六届董事会第 31 次会议及 2016 年 1 月 26 日本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 称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2016 年 2 月 2 日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公司名称由“上海九 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航创新(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经营范围由“旅游景点综合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游艇销售、展览;受所投 资企业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决策,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业管 理咨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变更为“旅游投资(禁止外商投资 的除外)及管理;旅游景点综合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游艇销售、展览;受 所投资企业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决策,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企 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体育活动组织策划;节能服务;软件开发,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本公司更名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代码保持不变,A 股 (600555)证券简称由“九龙山”变更为“海航创新”,B 股(900955)证券简 称由“九龙山 B”变更为“海创 B 股”。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25 日临时股东会议,本公司名称由“海航创新(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海航创新(海南)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 日,本公司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附注六。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 公司有民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控股”)、浙江九龙山阿平汉教育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平汉教育”)、上海武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武晟”)及上海康融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康融 基金”),均为新设立子公司;本年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上海龙 佑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佑旅行社”);详见附注五。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本年度主要从事景区开发建设及旅游 相关业务。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批准报出。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 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附注二(10))、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二(11))、投资性 房地产和固定资产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二(13) 、(14)、(17))、长期资 产减值的计提方法(附注二(18))、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方式(附注二 (24))等。 本集团在确定重要的会计政策时所运用的关键判断详见附注二(28)。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本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 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 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 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 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 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 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 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 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 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 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 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8) 外币折算 (a)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为购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 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b)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 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境外经营的现 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a)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 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 金融资产分类(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 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本集团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 计量的事项。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 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 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 (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 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本集团会 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 值。本集团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 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 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 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 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 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v)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 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 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 项、借款及应付债券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及应付债券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 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 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 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 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 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 成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 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标准为:单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b)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1 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 会”) 组合 2 其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应收款项(续) (b)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 1 单独计提法 组合 2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1% 1% 一到二年 10% 10% 二到三年 50% 50% 三年以上 100% 100% (c)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 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11)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和库存商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 (b)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于取得时按成本入账。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与房地产 开发相关的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资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 用;开发成本于完工后按实际成本结转为开发产品;开发产品结转成本时按 实际成本核算。除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外,其余存货(库存商品)发出时 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存货(续)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 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除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之外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实地盘存制。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 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为本集团通过单 独主体达成,能够与其他方实施共同控制,且基于法律形式、合同条款及其 他事实与情况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 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 (a) 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投资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 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 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 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 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 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 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 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 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本集团及分享控制权的其他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8))。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 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 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 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 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 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本集团现有投资性房地 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 44 年 5% 2.16% 土地使用权 50 年 0% 2%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 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 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 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附注二(18))。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计算机及电子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 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 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 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 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年 10% 4.5% 机器设备 5-10 年 5 至 10% 9%至 19% 运输工具 5 年 10% 18% 计算机及电子设备 5 年 5%至 10% 18%至 19% 马球专用马匹 3 年 10% 30% 家具器具 5 年 10% 18%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附注二(18))。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 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 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8))。 (16)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 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 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 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为将借款在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 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40-7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 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b)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7) 无形资产(续) (c)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附注二(18))。 (18)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 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 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 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 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9)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 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等。 (a)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等。本集 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职工薪酬(续) (b)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 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 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 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 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 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 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 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c) 辞退福利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 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 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20)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1) 预计负债 因或有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 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预计负债(续)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 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 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 前的最佳估计数。 (22)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 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 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 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a) 销售开发产品 销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 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集团既没 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 有效控制,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 实现。 (b) 提供劳务 对外提供劳务,则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该劳务合同的收入。 完工进度系采用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如果单项劳务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销售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劳务成本加以确 认,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2) 收入确认(续) (c) 让渡资产使用权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d) 会员卡 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 的,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 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和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 受服务的,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本公司子公司九龙山马会俱乐部(平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会俱乐部”)会员 卡收入根据公司 50 年经营年限在存续期分期确认收入。 (e) 旅游产品销售 旅游服务收入,是指本集团销售船票等其他旅游产品业务所获得的经营收 入。在旅游活动已经结束,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和相关的收入和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后予以确认。 (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 财政补贴。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 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 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 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政府补助(续)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 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 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 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 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 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 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 法定权利。 (25)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5) 租赁(续) (a)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b) 融资租赁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 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 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 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26)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一)该非流动资 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 立即出售;(二)本集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 适当批准;(三)本集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四)该项转 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 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 和流动负债,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 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在本集团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一)该组成部分代 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二)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 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三)该组成部分 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7) 分部信息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经营房地产开发及旅游相关业务,所有业务均在中国境内 发生。本集团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并未对上述业务进行区分,管 理层在复核内部报告、决定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时,亦认为无需对上述业务 的经营成果进行区分。故本集团未区分不同的经营分部,无需列示分部报 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 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a) 税项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部分交易和事项 的最终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费 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 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营业税金及 附加、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b)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进 行估计,递延所得税的实现取决于集团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未来的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 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此外,本集团根据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持 有意图,判断对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c) 房地产开发成本 本集团确认开发成本时需要按照开发项目的预算成本和开发进度作出重大 估计和判断。当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终决算成本和预算成本不一致时,其 差额将影响相应的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 (d) 存货跌价准备 如附注二(11)所述,本集团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是指日常生活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如果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估计售价低于目前采用的估计 售价,或修订后的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高于目前采用的估计,本集团需对存货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如果实际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或 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则本集团将于相应的会计期间将相关影响在合并利润 表中予以确认。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e)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 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账面价值时 需要确认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 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应收款项的账面 价值。 (f)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及使用寿命或预计受益 期。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的预计净残值及预计使用 寿命作出了估计。该估计是根据同类性质、功能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 产及无形资产的实际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寿命的历史经验作出的,可能由于 技术更新或其他原因产生重大改变。当净残值或预计使用寿命小于先前的 估计时,本集团将增加折旧及摊销费用。 (g)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附注二(18)所述的会计政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 的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产及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该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 如果对资产和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或对应用于现金流 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则本集团需对长期资产的可回收金额 进行重新估计,以判断是否需要计提或调整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高于或税前折现率低于原先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 计提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h) 预计负债 根据附注二(21)所述的会计政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有关未 决诉讼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根据诉讼律师的专业意见 和对相关事项的判断计提预计负债,属于本集团管理层对未决诉讼的现实 义务的最佳会计估计。 三 税项 (1)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a) 应纳税所得额 25%、20%及 16.5%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 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 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7% 营业税(b) 应纳税营业额 3%及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及消费税税额 7%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额部分以 30%至 60%的超 率累进税率计算 30%至 60% 超率累进税率 (a) 本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之所得税税率为:本年度处置 的子公司龙佑旅行社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 20%计税;子公司九龙山(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山香港”)及民生控股按 16.5%税率计税;康融 基金按照其合伙人所得税率缴纳所得税;其余子公司所得税一般按 25%税率 计税。 (b) 本公司营业税税率为 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之税率为:公司子公司马会俱乐 部会员费收入以及马球课程收入按文化体育业 3%税率计税,其余收入按 5% 税率计税;海南景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景运”,原名浙江景 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九龙山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安装收入按建 筑业 3%税率计税,其余收入按 5%税率计税;其余子公司营业税均按 5%税 率计税。 (c) 本集团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等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450,126.18 381,233.57 银行存款 743,561,383.55 212,176,876.64 其他货币资金 10,397.77 200,000,397.77 其中:受限资金 - 200,000,000.00 744,021,907.50 412,558,507.9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909,866.78 12,311,453.12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受限资金 200,000,000.00 元为本公司子公司平湖九 龙 山 海 洋 花 园 度 假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海 洋 花 园 ” ) 开 具 应 付 票 据 200,000,000.00 元之保证金。 (2) 应收账款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2,202,545.45 3,370,822.45 减:坏账准备 (1,890,439.68) (1,899,322.45) 312,105.77 1,471,500.00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311,723.00 1,480,000.00 一到二年 - 7,000.00 二到三年 7,000.00 - 三年以上 1,883,822.45 1,883,822.45 2,202,545.45 3,370,822.45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已逾期但未计提减值的应收账款(2014 年 12 月 31 日:无)。 四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b)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金额 占总额 比例 金额 计提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1 - - - - - - - 组合 2 1,836,881.59 83% (1,524,775.82) 83% 3,005,158.59 89% (1,533,658.59) 5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365,663.86 17% (365,663.86) 100% 365,663.86 11% (365,663.86) 100% 2,202,545.45 100% (1,890,439.68) 86% 3,370,822.45 100% (1,899,322.45) 56% (c)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账龄分析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未完) ![]() |